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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我靠美貌重归大道 > 第236章 野蛮未开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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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一个外表冷酷内里小公主的绝世修仙天才。

    教什么都秒会,说什么都秒懂,不止修行一日千里,还会自创功法。关键是功法等级还不低!

    要不是亲手把他筋脉疏通,荀妩都忍不住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开挂了,为什么同样是人,差距可以这么大。

    “毕竟是吃过灵树果子的人,果然是我等凡人望尘莫及的神人。”

    余淮:“灵树果子固然有效,但能达到他这样高度,本身的潜力也绝对不一般,我替他疏通筋脉时有没有注意到,他的筋脉天然就比我等宽阔数倍,像他这样天赋异禀,怕是你们那修界也少见。”

    更宽阔的筋脉意味着更大的潜力,试想,在修炼时你一口气吸头发丝那点灵气,人家能吸一手指头宽的灵气,这差距可不就出来了。再有在战斗时,你打着打着灵气跟不上了,人家还精神奕奕扛着大刀能再来一百场,就俩字——完蛋。

    荀妩木着一张脸瞪视某天才:“嫉妒使我面目全非。”

    “呵呵。”余淮一手捂住她眼睛,将人拉进怀里:“人有高矮胖瘦,力又强弱差分。他的强项在于他的天赋,你的强项在修容养貌。不管他再怎么厉害,他永远也不可能比你美呀。”

    这么一听,荀妩心情顿时就好了。毕竟比起修为,她更在乎的是美啊。

    “说的对,你瞧瞧那小少年......”一转头就对上了凌那张可盐可甜可御可奶的完美面容,想说的话顿时吞回肚子里。

    喉头一滚,口随心动:“真好看。”

    余淮:......

    天无绝人之路,既然一个小世界能够诞生,那就说明每一个小世界都是得到了神的承认的,神不会轻易抹灭你的存在。给你留一道生机,存活与否全看自身有没有那个运道。

    显然,这个小世界原本是这个运道的,以致于留存的生机都没能抓住。好在荀妩二人来到这里,帮它助推了一把。

    而留存的那一丝生机也被他们抓住,生机果然在灵树身上。

    “栽种成功了!”荀妩双眼锃亮,目不转睛盯着那长出的小绿芽,心内激动难以言喻。

    “真是太好了,有了这些小树苗我们就可以把灵树种遍大江南北,但凡有人处就有灵树,这样此界的人就会在灵树的诱导下全部恢复神智。”

    算起来,这个世界更像是个种田文世界一样。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他们一直都在一门心思搞生产。

    “咩~”“哼哼~”

    看看那边的羊和猪,再看看这边生长良好的小树苗和菜地,等等,她荀妩,常年奔赴在变美第一项的小仙女。

    原本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怎么就扛起锄头种地了呢?

    独自思考两秒钟后,荀妩就把这个问题丢到脑后。仔细想想,这用灵树根枝培育出的树苗未免也太好养了些。他们原本以为这么珍贵的树种怕是不好种活,还设想了无数中失败的场景,结果呢?

    就这?

    这就和种一般的果树有什么区别?

    “既然这么好栽种,为什么修界的灵树会灭绝?”荀妩小小的脑袋充满大大的疑惑。

    余淮却淡定的解释:“人心莫测。”

    灵树是个好东西,灵果更是好东西,好东西怎么能够泛滥呢。不,应该说,好东西怎么可以让除了我之外的人得到呢。

    那避免别人得到这样的好东西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自然是毁掉。

    荀妩抿唇,明白了其中的涵义。

    “不用想那么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没了灵树,还有其它灵植茁壮生长,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未来总有你想不到的更多惊喜。”

    也是,与其在这里遗憾倒不如先做好当下手里的事。

    “既然这些树苗已经长出来了,我们也该抓紧时间把树苗种下去才是。”

    这倒确实,只是这树苗都才刚长出来,要是就这么移栽出去,怕还没长成就被毁了。

    “不会的。”凌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肯定地摇头:“灵树很好,不会有人伤害它。”

    曾经生活在灵树圈地的土著跳出来现身说法,荀妩和余淮犹豫了半秒钟就接受了这个论断。

    想想也是,灵树一直在这天选之地长着,里面还长住这么大一群人,也没见灵树有什么损伤。

    人家这么厉害一颗树,不得有点自保手段啊,搁在灵树身上,攻击是不成了,但咱们亲和力甚佳。

    俗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既然如此,趁早移栽。”

    事情拍了板,接下来的事情就显得格外顺利。考虑到第一批培育树苗并不算多,他们暂时将手里已有的树苗选着那人多的地方种。

    等来年,他们就能收获一大堆长成的大树。这灵树见灵气就长,此界灵气如此充裕,灵树长的就更快了。

    日子就在他们‘种种灵树,给人通通筋脉,教教新启智的新朋友’这样平淡的过程中慢慢过去。

    一年多时间以来,这片曾经被天道偏爱的天选之地逐渐扩大,由避世的小范围变成了开放对外的大领地。

    至于以前居住的灵脉一处,就变成了他们专门修炼的福地。经过持续不断的扩张,他们的领地已经将天选之地和灵脉所在之处尽数囊括入内。

    在这范围内所有的人类也都在他们的努力之下全部被唤醒了神智打通了筋脉,也都成为了他们的新伙伴,大家协力共建美好家园。

    “荀,花、棉花开了。”

    脸蛋红彤彤的霞欢快地跑过来,激动的不行。要知道,她们等这棉花盛开可是等了整整一年,想着用棉花做出来的棉衣,上一个冬天可帮了他们好大的忙。

    那柔软的触感,轻省的穿着感,还有可以染成各种各样美丽颜色。霞早就等不及要收获棉花,争取能分到足量的棉花做新衣了。

    听到消息,荀妩立马放下手里的瓢,甩着双腿哒哒哒就跑到棉花地里。

    “乖乖,我们自己种的棉花怎么就这么好看呢。”

    瞧瞧这白花花的棉花田,这些都是我打下的江山啊~~

    荀妩顿时大手一挥,口号一喊。那些个手脚麻利的人全都被她叫来采摘棉花。因着去年得到的棉花种子实在是多,他们种了一海的棉花。

    摘棉花是个细致活,为了完完整整的收获这得来不易的棉花,大家都小心翼翼上手去摘,一点没敢像割大白菜一样用灵力一甩,收割一大片。

    “大家采棉花的时候记住把收来的种子都收集好,一个都不要浪费啊。”荀妩扯着嗓子喊,灵力加倍加效果,声音都清晰地传到大家耳朵里。

    没等她继续提醒,埋首棉花田的大家就异口同声发出了保证,保证爱护棉花就像爱护自己的性命。

    荀妩:倒也不必,命还是比棉花金贵多了。

    经过抢收,领地收获了足够大家每人做一件冬装的分量,那白花花的棉花球摆开,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在云端打滚。

    为了应对织布这一繁重的任务,他们早在棉花成熟之前就参照去年的技术经验,制造出了加强提升版织布机。

    技术全面升级,产量全面提高。

    连织布的能手都早早经过专业培训培养出师,就等着棉花上机呢。

    “诸位,今天是我们领地的一大好日子,就在今天早上,我们收获了最后一朵棉花,至此,我领地的棉花采摘任务完美完成任务。托大家这一年来辛勤的照顾,今年我们收获的棉花足以让所有人都能做上一件防寒抗风、保暖轻便的棉衣。”

    每个人都有棉衣,哇~这消息一出,现场顿时一片哗然。别误会,不是不信,是高兴的。

    棉衣啊~多好的东西,嘻嘻,等拿到我的布和棉花,我一定要染成漂亮的花瓣色,霞如是想。

    冷峻的第一高手,凌也略微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棉衣他穿过,比兽皮舒服太多了。因为他对领地贡献突出,去年那一批棉衣已经独家给他配备了一件。

    可他只有一件,根本都不够换的。凌想了想最近的贡献值,完全足够他多换几件棉衣。

    说做就做,凌拿着自己的记录牌去找到余淮,提出了换棉衣的请求。

    “这么多贡献点,就算换咱们手里最好的灵植都绰绰有余,你确定你要用这贡献点换个棉衣?”

    凌毫不犹豫点了点头,棉衣很重要。

    “既然如此,那就给你优先选择的特权。”余淮掏出个小本本递过去,依旧是简单的线条描绘,可这图上的棉衣花样怎么就能这么生动形象。

    凌抿紧薄唇,皱着一张脸如临大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碰到了多大的难题呢,这么焦灼。结果,他就是因为选不出最满意的棉衣款式。

    余淮要是知道他的心理就会告诉他这叫选择困难症,有这种症状的人最好不要让自己陷入犹豫,否则......啊~犹豫啊,你就是那难以逾越的高山,而我,就是那飞不过山顶的麻雀。

    逃不出你的手心。

    最后还是余淮帮他做了主,没办法,要在这么多好看的款式花样挑出让自己满意的,对一个选择困难症来说实在是太为难了。

    看到荀妩给凌专门做了一身粉红色的棉衣,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气息。

    “虽然他心里住了个小公主,但不代表他真的愿意做个小公主啊!你给他做了这么粉嫩嫩的颜色,我怕凌拒收。”

    “不怕。”余淮不紧不慢收针,抖落着粉嫩嫩的新棉衣,十分满意自己的大作。

    “阿妩,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粉色是少年的颜色,充满少女气息,浪漫可爱又娘兮兮的对吧。凌是个冷酷的少年,你觉得他不合适。”

    他莞尔一笑,抱着粉色棉衣看向荀妩:“但这些都是其它世界的规则啊,在这个世界,粉色是属于所有人的,没有人给它做定义,如果有,那也不该是我们,把其它世界的思想文化毫无保留的输出给这个世界的人们,这不公平。”

    荀妩记得很早以前余淮就说过,这个世界的审美、文化都要靠他们自己去创造,我们只是个领路人,而不是搬运工。

    “你说的对。”她想通了关键,再看余淮手里的粉色棉衣就已然能欣然接受了。

    这个世界可没人说过粉色只能是女孩的专属色,既然凌喜欢,那粉色就是他的专属色。

    果然,从小城堡房屋开始,余淮就把凌的爱好摸的死死的。这件粉色棉衣简直就是戳到他心口上,一个字,美;一句话,美不胜收。

    可惜,凌摸着自己漂亮的粉色棉衣不禁惋惜,现在怎么还不是冬天呢。

    余淮说,此界的突破口或者在凌身上。

    一开始凌的天赋卓绝只让人看到他修为一日千里,让人羡慕不已。然,直到他修为一骑绝尘甩开所有人,他们甚至连个小尾巴都追不上的时候,余淮和荀妩这才发现,这家伙简直是逆天。

    以一人之力引动天地灵气,让灵气受自己操纵,冲击天下人体内封闭的筋脉。只要他持续不断修炼,他迟早会达到这样的水平。

    即使还未达到那样逆天的水准,现在的凌也已然让他们跪地拜服。他竟然能同时操纵灵气将方圆近千里的范围内的人准确定位,为其疏通筋脉。

    有这样的大杀器,突然就觉得灵树的唤醒功能有点鸡肋了呢。

    但,灵树常有,凌不常有。

    发动那样大规模的招数,对他本人也是极大的负担,为了保证宝贝的身心健康,荀妩和余淮让他定期做这么一次就行了。

    剩下的,扫描不到位的,就让灵树来吧。

    积少成多嘛~灵树的能力虽然比较微弱,见效也比较慢,但它能源源不断的产生效果,持续性强啊。

    各有千秋,各有千秋。

    荀妩和余淮能感觉到整个世界的气息都在逐渐泛着让人熏熏然的舒适,这说明世界的恢复状态良好,甚至在持续走高直奔演化为完整小世界而去。

    这也说明他们这个世界的任务很快就要完成了。

    谈到要离开,饶是荀妩经历了如此多的世界,心里也生出满满的不舍。这个世界真的是她亲身投入最多的地方了,一步一脚印丈量世界的宽度,用勤劳的双手种下希望之花。

    “可我觉得我为这个世界做的还不如它帮助我的百分之一。”

    想到空间里那两颗起死回生的灵树果子,荀妩连连感叹,这真是个好地方啊。

    要不是她的根在修界,她真恨不得直接在这个地方住下来算了,都是灵气世界,都是修仙。

    可惜,小世界终归是小世界。

    从小世界飞升也只是去到更高级的修仙世界。不同于她原本的世界,说飞升就是真的飞升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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