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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 霸气如斯 【为超人的皇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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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秃子的救兵

    跟野狗谈好条件以后,他说要拿道具,让我们三个自己先去,而且拍着胸脯给我保证道“今天以后,商业街就是你的了!”

    我不知道野狗哪来的那么大勇气,将信将疑的带着王行和王飞洋朝着商业街走去,距离还有十多米的时候,我头皮一阵发麻,已然想掉头,没办法,刘秃子带的人实在太特么多了...

    此刻商业街的路口站了起码不下三十号人,基本上还都是剃着小短头,手拿洋镐把、大开山的社会小哥,刘秃子正点头哈腰的站在一个染着黄毛发,满脑袋凑扎了很多麻花小辫的青年跟前不知道说着什么。

    “康哥,他们人好像有点多...”王飞洋的腿肚子明显也有点打转,朝我木然的说道,本来他的西瓜刀是拎在手前面的,走着走着就悄悄的藏在了身后。

    “人多人少,咱们士气不倒,你将来可是要做扛把子的男人啊!”我深呼吸一口拍了拍王飞洋的肩膀安慰道,倒是旁边的王行一点不带害怕的,手里握着把小铁锤横冲直撞的往前走着。

    “大哥,就是他们!早上差点砍死我!”刘秃子看到我们仨走过来了,赶忙朝着那个扎着满脑袋麻花小辫的青年说道。

    那青年岁数也不大,估摸也就二十出头,染着黄头发,脑袋跟顶了盆水仙花似得,扎着很多小拇指粗细的麻花小辫,鼻孔上套着个老牛似得鼻环,牛逼闪闪的指向我们道“跪下,磕头!”

    我眯着眼睛望向那个身材特别的消瘦麻花辫青年,干咳了两声后,微笑道“大哥,咱们出门在外混口饭吃,不至于这么没品,刘秃子既然是你罩着的,我赔了不是,咱们就当交个朋友。”

    眼下的情况再明显不过,如果真枪实弹的硬拼,我们哥仨铁定得被抬到医院去给谢泽勇当病友,野狗既然信誓旦旦的说他能搞定,那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拖延时间。

    麻花辫青年的手臂上纹有一条漆黑的猛虎纹身,满脸桀骜不驯的朝着我歪了歪嘴巴“你算个狗屁玩意?也敢跟我交朋友?”

    我装傻充愣的憨笑了两下,挠了挠头,那副模样就跟小时候哥想从村里的小朋友手里帮我骗出来琉璃球一模一样。

    刘秃子在青年的身后,狐假虎威的蹦跳着“孬种,早上不是牛逼么?”

    见我不言不语,得寸进尺的麻花辫青年上前几步,站在距离我三四步的距离张狂大笑起来:“傻逼,你叫宋康?是不是还有个哥叫送死,然后你老子叫送葬?你妈叫...”

    对于社会上的痞子来说,这些话只是打架前最正常不过的嘴皮功夫,比这更肮脏更令人抓狂的下流话有一大箩筐,只是不等他说出最后一个词汇,我已经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猛地夺过来王飞洋手里的西瓜刀,抬起拳头朝着他的腮帮子狠狠的捣了出去,硬生生的磕下狗日的好几颗牙齿,血流的满嘴都是,不等他回过来神,我一记撩阴腿直接踹到他的裤裆上,把他给放倒在地上。

    周围一帮小弟刚准备轰上来围攻我,我一脚踹中想要挣扎着起身的麻花辫青年脸上,本就触目惊心的血液更是溅射开来,然后揪住他的头发直接拿着西瓜刀尖指向麻花辫的脖颈。

    四周的小弟顿时一片哗然,纷纷叫嚷着让我放人,不然就怎么怎么之类的狠话。

    我扬起嘴角冷笑着一手薅拽这位社会大哥的麻花辫,另外一只手握着刀把稍微用了一点力,麻花辫的脖颈上瞬间别划出来一条血口,然后朝着那群马仔低吼道“有本事你们现在就集体冲过来弄死我,看看我和你们大哥谁先挂!”

    麻花辫满脸是血的哀求道:“兄弟,都是社会上混口饭吃的,不至于你死我活,这事我们不管了,行不?”

    “出来混,人多势众让我一句话就给唬住了,大哥你混哪的啊?”我扯着麻花辫的头发用力摇晃了两下,借此掩盖自己微微有些颤抖的双腿。

    别看我表面悍勇,可心底却无比的苦涩,“擒贼先擒王”是做到了,关键我也不敢真把这贼王怎么滴,如果我要是有我哥那种魁梧彪悍的体型,此刻肯定就真镇住这群混混了。

    王行和王飞洋推开围在我四周的这些混混,一左一右的护在我两边,不过俩人的脸色都有些苍白,不用说我也知道他们肯定也在害怕。

    “兄弟咱们交个朋友,我是鬼门关的,我叫白亚伟...”麻花辫嘴唇不住打着哆嗦,朝着我小声嘟囔着,我刚刚松了口气,这家伙猛地一胳膊肘子怼到我肚子上,拔腿就滚到了地上,同时大吼道“给我干死他们!”

    “操他妈,轻敌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麻花辫已经滚出去三四米远,而周边的一拳小混混嘶吼着就朝我们扑了上来。

    手里有家伙,心中有底气,面对这群叫吼着的混混,我从小的那股子狠劲也汹涌起来,不管不顾的瞪着眼睛混乱抡着手里的西瓜刀,一时间还真把周边的这群混混给逼退了。

    不过很快这些混蛋就学精了,纷纷举起手里的洋镐把围在我们四周,时不时的偷袭两下王行和王飞洋,一轮下来,王行和王飞洋就被打的倒在地上,我鼻青脸肿但好歹还能站着,对方也没有好受,起码被我抡伤了四五个人,暂时退开了。

    我吐了口带血的唾沫,咧开嘴朝着人群最后面的野狗笑道:“狗叔,你再不动手,四成也别想拿到手了!”

    刚才的恍惚间,我看到了野狗,野狗正猥猥琐琐的站在旁边看热闹的人群中伸直脖子扮演着看客,听到我呼喊了,野狗这才不情不愿的从人堆中挤出来,嘴里咬着半截烟头,依旧是那副老流氓似得没羞没臊样子。

    “老东西,没你事!滚回去...”麻花辫的鼻孔里塞了两团卫生纸,指着野狗吓唬道。

    “年轻人说话别那么狂,往后倒退十年,我一脚能把你踹三尺远!”野狗嘬着烟嘴,一只手插口袋,另外一只手摸到怀里。

    “吹牛逼呢,老狗?”麻花辫喷着唾沫星子骂道。

    “往回倒退十年你多大?”野狗从怀里摸索了半天,掏出来个打火机,重新把半截烟头给点燃。

    “十二,怎么了?”麻花辫条件反射的回答道。

    “那会儿我二十六,能不能一脚把你踹飞?”野狗吐了个烟圈,又把手伸进怀里,摸出来那天晚上的那把手枪式打火机指向麻花辫“年纪大了,不爱惹事,乖乖的带着你的狗滚蛋,我放你一马!”

    “哈哈...老精神病,拿个打火机跟我装尼玛小马哥呢?来来来,你开一枪我看看!”麻花辫撇了眼野狗手里的家伙,先是微微一愣,接着哈哈大笑着朝他走了过去。

    当时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这下完犊子了,让人给看出来手里是个水货,野狗老胳膊老腿的,指定让人给打残废,赶忙朝着他喊叫道“狗叔,别管我们了,快走!”

    “哦。”野狗像是没听见一样,又使劲嘬了两口烟嘴,接着抬起手臂朝着麻花辫的小腿肚子“呯...”就扣动了扳机,这次的响声跟“摔炮”不一样,有点沙哑有点像“二踢脚”...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随着野狗抬起胳膊,那个麻花辫居然抱着小腿就跌倒在了地上,发出撕心裂肺似得嗷嗷惨叫...

    我的第一反应是狗日的麻花辫难不成也是野狗的拖,紧跟着马上否决了之前的想法,不可能,野狗那么抠,舍不得花钱雇这么多人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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