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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八十年代发家史 > 第五十一章 王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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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家老两口认识王启军,按辛婆子说的,就是那个给咱家送龙虾老实本分的汉子啊,呵呵,还老实本分,忘恩负义差不多,辛安冬没打算把与王家的糟心事告诉爷爷奶奶,两老年纪大了,这点事没准备让他们操心。

    辛安冬回到家,正好赶上午饭的时候,菜是奶奶做的,特意割了块野兔腊肉,就是几个月前他爸走狗屎运捡到的那个,辛文芳腌好后一直舍不得千丁玲万嘱咐放着留到过年吃。

    老两口在家也不会嘴馋到动那块精贵的兔肉,不过辛婆子自己舍不得吃却很舍得找好东西给孙子吃,想来想去,家里难得的就这块野兔子肉,她立刻二话不说割了肥厚的一块。

    番茄炒蛋,红烧茄子,一条红烧鱼,外加爆炒兔肉,可以说是辛家难得丰盛的一桌菜,也就是辛安冬,不然辛婆子绝对舍不得置办这么一桌、她和老头子两人在家吃的要么是菜饭要么就是简单的水煮青菜不见半点油光,如果不是辛安冬时不时买点肉回来给老两口补身子,他们会吃的比兔子还不如。

    辛安冬和爷爷奶奶在一起吃饭会很照顾老人,时常给他们夹菜,概因他们不舍得吃,他就先发制人,把老两口碗里堆得满满的,这样他们就找不到借口不吃了。

    吃过午饭之后,家里比较冷,这时候不像现代还有空调,睡个午觉热乎乎的,要真让他躺在硬邦邦的棉被床上,辛安冬绝对会被冻傻,况且猪肉的事还没解决,他得再出去跑一趟。

    总不能一直穿爷爷的军大衣,老人家自己就那么一件,白天的时候当棉衣,晚上的时候当被子盖,其实离不开身,爷爷是见他冻得脸色发紫才硬要他穿上的,如果不是辛安冬自个棉衣不算厚,他又要出门,关键是个怕冷的身体,这才接受了老人的好意。

    但现在不用了,宗哥送他的羽绒服这时候不穿更待何时,他展开这件棕色的羽绒服,看着厚拎着轻,辛安冬叹息了一声,然后迫不及待的脱下身上的薄棉袄换上它,拉上拉链扣好扣子,他双手揣到口袋里,再把帽子一戴,全身果然暖和许多。

    “哎呦喂,这新崭崭的衣服你咋现在就拿出来穿,没个讲究,好赖不识货呀你!”

    辛安冬刚套上羽绒服,辛奶奶一眼看到,立马就要跳脚,快速走到他面前,瞪着眼,恨不得从他身上把羽绒服扒下来。

    辛安冬已经告诉过她是蒋玄宗送的,老两口惊讶过后就是一脸舍不得要让辛安冬像宝贝一样把羽绒服供起来样子,辛安冬才不干,有暖和的羽绒服不穿他傻啊。

    他躲开老太太伸过来的手,捂着拉链,可怜兮兮的求道,“奶,我可冷了,羽绒服比较暖和,等会我还要出门呢,你说我要是不穿厚点冻感冒咋办?”

    辛婆子依旧不妥协,说,“那你穿你爷爷的军大衣,那个厚实暖和,羽绒服是新衣服,过年的时候奶拿出来给你穿。”

    “爷爷也没衣服穿,我总穿他的,爷爷也该冷,而且过年和现在不一样嘛,就差那么几天。”辛安冬最知道老太太吃他这一套,可劲的拽着奶奶的手撒娇,也不怕被自己恶心死。

    “你也知道就差几天,几天也等不及?!”辛奶奶被孙子磨得没法,前两天还跟老伴说孙子长大懂事了,今天一看还是个要穿漂亮衣服的小子,没好气的说,“你妈给你买的棉袄你早早穿身上了,这件羽绒服又要穿,奶看你就是好漂亮,那件穿多了不稀罕,要祸祸这件贵的是吧,快脱下来!”

    不脱不脱,难得穿着羽绒服,感觉浑身轻松了很多,而且一会功夫就有热意,他更舍不得脱了。

    “奶,我真冷,你摸摸我的手,是不是像冰棍一样了,还有我这脸,紫的都快肿起来了,早上出门的时候我还感觉鼻子有点痒,现在是浑身觉得冷,我觉着再不穿厚实点我准得感冒。”

    又是装乖又是卖可怜,好说歹说,总算把固执的老太太说服,辛安冬穿着崭新暖和的羽绒服出门,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他没有代步工具,全凭他两条腿,路上的野花野草光秃秃的,盖着一层白霜,看着就令人手脚发凉,从自家村子到另一个村要走半个多小时的路,好在走着走着身体内能量消耗产生了热量,他总算是不再冷。

    之前因为王启军的原因在王家村买的两头猪,一方面是两人相熟给王启军一个挣钱的机会,另一方面主要是怕在自家村子买猪会引起其他村民的注意。虽说,村里人都知道辛家在县城卖龙虾,但还真没多少人知道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单纯的摆摊而是开店了。

    辛家人低调,不会出门吹嘘,赚了钱也是闷声发大财,就是怕村里人说酸话。不要怪辛家人小肚鸡肠,实在是农村里人都是这样,你穷我穷大家一起穷的时候会比较淳朴一些,有那么点守望相助的意思,但要是陡然有那么一户人家先富起来,那就打眼了,何况辛家以前穷得叮当响,现在要是让其他人家知道他们已经在县城开店肯定炸锅。

    以前缀在屁股后吃不上饭的人家都当上大老板了能不羡慕嫉妒吗?摆摊那会多少村民有样学样的卖龙虾,就是现在村里还有好几户在摆摊卖龙虾,也就是味道不咋地生意有碍。还有葛金花,亏得同为辛家人都能想出那么阴毒的法子要害辛安冬一家,如果不是宗哥,这会他们一家恐怕早就因为父亲失手伤人家破人亡,哪还有现在的自在幸福。

    所以,辛安冬对本村人的印象有点差,他宁可走多上半个小时的路也不愿意在本村买猪,更不想多生事端。

    辛安冬找的这个人也姓王,叫王爱华,王爱华同样是辛家龙虾馆的供应商,但他能供上的量比较少,基本上是一个星期才一回。倒不是辛安冬不愿意收他的龙虾,而是王爱华还在读书,他能捞虾的时间有限。

    王爱华,今年十七岁,是一名高一的学生,父亲早亡,家里只有寡母和他。他在他们村的名气不亚于辛安冬在村子里的名声,两人都是成绩拔尖家里却穷的叮当响,辛安冬还好些,至少父母健全,爷爷奶奶也在。

    王爱华就惨了,别看他名字像女孩,但却是纯爷们,不过这个纯爷们命不太好,他刚出生母亲难产,父亲挖河道的时候累垮身体一觉睡了过去,从此没醒过来。爷爷奶奶是极品,只偏心小叔从来不管他和母亲的死活,王爱华自小就要扛起家庭重担,照顾病重的母亲,硬生生能上到高中全凭他成绩出类拔萃,还有他母亲拼死咬牙让他上。

    王爱华是个孝子,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不愿意再上学因为学费让母亲受累,但母亲以死相逼他只好认命的背上书包继续读书,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学校里又要钱买书,那时候王爱华已经走投无路,恰恰好走到辛家龙虾馆门口。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主动上门问辛文芳收不收龙虾,辛文芳当时就愣住了,辛家龙虾馆客源稳定,每天龙虾的需求也稳定,有王启军这个大头在,辛家那时根本不需要龙虾,所以辛文芳就准备拒绝王爱华。

    正当他心如死灰的时候,早早注意到王爱华的辛安冬这时候出现了,他不顾母亲的眼色,笑着同王爱华谈龙虾的收购条件,直到喜不自禁的少年离开,辛母逮着他一通训,辛安冬才笑着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他当时看王爱华那样就知道他有困难,有大困难,正好自己稍微有了点能力,能帮一把是一把。

    这半年来,王爱华没星期给辛家送准时送龙虾,都是干净个头大的,从来不会有一只死虾敷衍他,就连辛文芳知道他家的事后总夸辛安冬做得好,不仅帮了别人一把,也给自家找了这么一个实诚的合作伙伴。

    “冬子?”高瘦的王爱华打开院门看到辛安冬的时候惊住了,把他迎进门后,连忙倒了杯热水,不明所以的问,“后天才是送虾的时间,你今天来,难道是提前要虾?”

    按理来说不可能,辛家龙虾需求一向稳定,他送龙虾的日子也一样稳定。

    外面的天那么冷,小孩的鼻子都冻通红了,王爱华又打了盆热水,洗了热毛巾递给辛安冬。

    辛安冬解开头上的羽绒帽,接过毛巾擦了脸和手,感觉舒服很多,这才坐下。

    王爱华的母亲在隔壁房间里修养身体,在辛安冬没来之前他正在写作业,辛安冬看到他放在小桌子上的课本一眼明了,他狠狠灌了口热水感觉自己总算活过来了,捂着水杯摇了摇头,对王爱华说,“不是,我今天来找你不是为了龙虾的事,爱华哥,我有事找你帮个忙。”

    “你说,只要我能帮上的,肯定不会推脱。”高瘦的少年毫不犹豫的说。

    王爱华就是这个性子,他知恩图报,把辛安冬这个救命恩人看得很高,好比他现在没钱,但有的时候捞龙虾会难得捕到一两条黄鳝,或者捉到螃蟹什么的,他去辛家送龙虾的时候时常就会带给辛安冬,这看似不贵重的东西其实很能体现一个人的心意,至少辛安冬就对眼前的这个小哥哥印象很好,要不是人家肯定是上大学的料子,辛安冬指定要把这种人才早早收入麾下。

    他很清楚王爱华将来肯定走考大学吃国家饭那种路,所以一般的琐碎事他真不好意思麻烦眼前这位高材生,就怕打搅人家学习,买猪的事其实找别人也行,但他一想到挣钱的事脑子里立刻就蹦出王爱华这个人,之前是犹豫他年纪轻轻能不能买到猪,而且他需要的不是活猪,得杀了的才行,最后考虑再三找了王启军,可现在王启军那货靠不住,辛安冬又想到了王爱华。

    “爱华哥,我想买让你帮忙买两头猪,而且还得帮我现杀,我只取猪肉回家,要的比较急,最好今天能搞定,你看能不能帮我这个忙,你要是能帮,我现在就把买猪的钱给你。”辛安冬吸了吸鼻子,眼巴巴的瞅着王爱华。

    王爱华被他水灵灵的大眼睛看得懵了一瞬,条件发射的点头,干巴巴道,“能,我能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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