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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王笑涵 > 第二篇 九八鸢尾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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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时代的工业创新吵醒,睁开眼,才发觉是吹风机。

    她在我熟睡时偷偷醒来,还洗了澡,现在穿着一身黑裙,站在落地镜前吹头发。

    水珠顺着一绺一绺的发丝滚落,透进黑色布料里,最终消失不见。伴着庞大的轰隆声,我注视着,好像注视着地狱。

    她要出门吗?

    她出门了。可是时间线是晚上。她又坐在电视前,直到太阳完全落山,才打开了一个粉色的小盘,用食指抹着盘里亮晶晶的色块,混乱的涂在眼皮上。

    只有黑色吗?她涣散的眸子被映的更沉。我倒觉得,不如不涂来的自然好看些。

    我以为她是要去买冰激凌,正疑惑于家里还剩下几桶,可她在分岔路口转弯,打断了我的冥想。

    那不是去便利店的路。

    她走了很久,穿出灯红酒绿的巷口,沸沸扬扬,绕过火热的串串店,隔壁的快餐馆被衬的十分凄凉,经公交站,踏在落叶上,我故意踩得咯吱作响。落叶下的污水藏太好,我没留意,溅脏了裤脚,她始终没有回头。

    还有多远?我准备放弃,或许可以在原处等她回来。我不信她会一去不回。可......

    条条大路通罗马,她若不从这条路回来,或是打车回来,会不会就是最后一次见她了?

    可我,还没知道她为何认识我,为何会在睡梦中唤我的名字。我还不知道,她究竟是谁。

    我还是想知道她要去做什么,这或许会对我的探索有些帮助。

    小酒馆里烟雾缭绕,迷幻的彩灯影影绰绰,我拖着沉重的腿,随她一同坐在角落。

    酒馆里的布置精致小众,正前方有一个木阶的小舞台,中间立着一个话筒,还有一个斑驳了的高腿椅,沧桑又独特。

    我想我大概知道这里,每到午夜十二点,就会有一个落魄人走上这个孤寂的舞台,坐在这椅子上,对着话筒,绘声绘色的讲一段属于当晚每个客人的故事。

    这是我上班的地方。

    每个午夜出现在舞台上的那个落魄人,是我。不光是我,我不是孤寡,事实还有很多同事,和我一起,在午夜对无关之人倾尽所能,带给他们有关的情感。

    这也就是连续这么多日不上班,也没有人寻找我的缘故。我自始至终从未重要。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工作,地球离了谁也不会不转。

    她就安安静静坐在角落,不吵不闹,好像不存在一样,也没有人上前招待她,向她推荐一杯适合她今夜心情的鸡尾酒。是我不在的这几天,他们开始如此怠惰?

    也有可能向来如此,只是我不曾在意。他们的事,与我无关。

    然而,此刻的一切,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短暂平静的假象。冰川峡谷常年沉睡,它经不起任何欢愉。哪怕只是一声浅淡的笑,也足够调动每一片微不足道的雪花的力量,凝结成死神,铺天盖地而来,雪崩就此诞生。

    而我此刻,正经历这一场雪崩。

    我看见了那一声触发雪崩的号角,冲出了那激发人泪水和荷尔蒙的小酒馆。

    我死了。我听见,他们说,这段时间都没有故事了,因为,王笑涵死了。

    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她会看不见我了。

    我是如今是个孤魂野鬼,人怎么能看见鬼?她又没有阴阳眼。

    那么...我回忆昨夜她胆大包天在黑夜搜寻,而我却胆怯躲在沙发后的模样,说不出的讽刺。

    她是被鬼缠上了啊...

    那么...她所做一切,是什么?在缅怀?缅怀我?

    笑话!

    对于这种笑话,我如今别无它法,唯有破坏,来获取片刻心安。我在酒馆外的无人道路拼命张牙舞爪,拳头砸向了墙壁,有血迹印上脏兮兮的老墙。可是没什么用,没人听见我的嘶吼,甚至,被打烂的指节也不会痛了。

    我冷静下来,像游乐场摔伤未曾被父母注意的孩子,开始自行愈合伤口。想来排斥灵异故事,于现在的我而言,到达了知识盲区。

    我为什么没有去什么地府喝孟婆汤?为什么不知道自己死了?又为什么,会不记得她是谁?

    或许我该去查查资料,最起码能知道我该去哪,去做什么,不必现在这样漫无目的飘飘荡荡。

    我接受现实的速度很快,上一秒还在担心会碰到其他游荡的鬼,这一秒,就已经将他们当做自己的同伴了。

    人,或者鬼,都应该去寻找自己的同类一起,不是吗?

    没有公交车了,我只能靠“十一路”——自己两条不值钱的腿,走到恐怖电影高频出现的场景——图书馆。

    真是要命,原来鬼也会累。不过得大于失。我获得了新知识,找到了为什么图书馆会是鬼高发出现场景的原因,看来那些拍恐怖片的导演还真不是故弄玄虚,确实有两下子真本事。不过,他们又是从何得知?发人深思。

    夜里的图书馆怪瘆人,灯泡也不知多久没换了,比小酒馆里的服务生还要消极怠工,明明灭灭,莫说看书,就连走路也要一步三顿,以免狗啃泥。

    我还是走了出来,先去门口便利店买了一个十二块的手电筒。装备是打硬仗是否取胜的重要因素。紧接着,肚子恰时想起,提醒我体力也是基础。

    我拐去路边一家塑料门面的快餐店,里头一共只有四张白面蓝边的桌子,油腻腻的,是苍蝇温馨的家。

    “一碗打卤面。”我对吃没什么大讲究,填饱肚子就好。

    老板面骨宽大,梳着和桌面一样油腻的中分,金鱼眼的眼袋掉在颧骨上,完全没有生意人该有的讨好的笑。

    “什么嘛!真是差劲的服务态度!”我对着老板的背影暗自嘀咕。

    几分钟后,他一手夹着廉价香烟,一手将一只大碗砸在我面前,我觉得此时比碗里稀少的打卤面更吸引我的,是他居高临下的大鼻孔。我坐着,他站着,我一览无余。

    打卤面里的青菜不鲜,酱汁很咸,肉又太少,面不劲道。倒不如两块五的泡面来的划算。可我有个习惯——泡面是用来喝汤的。真是可惜,打水漂了辛苦挣下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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