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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一梦千幻 > 第三十一章 道友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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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林卿焕趴在石桥上,犹豫着今夜是露宿荒野,还是露宿荒野的时候,被人从背后拍了一下肩膀,恰好是前夜被飞刀扎中的左肩,疼得林卿焕差点没条件反射刺出袖剑。

    面部表情稍微有点狰狞的林卿焕转过身,身后是一袭青衫,略显破旧但也干净整洁。

    青衫男子也被林卿焕吓了一跳,拍个肩膀打个招呼而已,跟被人捅了一刀似的,这人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青衫男子退后一步,向林卿焕作揖道:“方才见兄台欲以诗文借宿,想必诗词造诣非同一般,小生也跟兄台一样,夜宿此地,如今天色已晚,无法读书,入睡又尚早,不如你我二人趁此良机,来个以诗会友,如何?”

    作为一个杀手,林卿焕对所有主动接近的陌生人都有不小戒备,自己先前在暮春阁,也算小有名气,虽然每次出门,都会简单易容,执行任务更是要易容之后再戴上面具,但见过林卿焕的人,还真不会少,自己的身份,到底有没有暴露,林卿焕也不好说。

    如果眼前这书生真是暗礁的刺客,自己现在被盯上,本来武功不济,现在还负伤在身,说不定今天夜里,就会被抛尸荒野。

    林卿焕有些犹豫,跟自己现在的“身份”一样,眼前的青衫男子,是个寒门读书人,按理说写些诗文在这些寒门学子的圈子中传阅,是相当正常的事情,在淀州城,这些人还会在私底下不定期举行什么游园赏花之类的大会,或是挑灯夜游,或是吟诗作赋,又或是对酒当歌。

    林卿焕在暮春阁以诗词闻名时,为了更好地掩藏身份,也应邀去参加了一次,不过那次吟诗作赋少,而抨击时政多,这种私底下集会抨击时政的事情,在这些人圈子中,没少干,令林卿焕惊奇的是,其中竟然还有数名衣着鲜亮的女子参与,看样子,是跟这些人相处了一大段时日,以女子之身处在其中,能歌善舞者,应众人之邀表演些歌舞,毫无违和感。

    林卿焕摸不准,毕竟暗礁的人,潜伏极深,那天在暮春阁想强行拉走东南的愣头青少年,给林卿焕上了一课,二十几岁的人了,对愣头青少年没有生出一丝一毫的怀疑,这让林卿焕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自己潜伏和反潜伏的能力。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不与他密切相处的好。

    林卿焕也退后一步,抱拳道:“既然如此,那我也不瞒兄台,其实在下并非书生,方才在客栈中,只不过是死记硬背了一些家乡秀才的诗词,想去碰碰运气罢了,并不会作诗。”

    其实这个青衫男子,分明就已经认出眼前的林卿焕,就是当日两句诗让暮春阁换了楹联的人。见林卿焕如此作答,愣了一下,独自退去。

    夜色越来越浓,看来今晚是真的要露宿荒野了,好在之前在湖心小岛上训练的时候,没少干这事,林卿焕为了躲避珊瑚等人的追杀,就曾用一小节竹子作为呼吸器,在水下潜伏了一天一夜。

    当然,每隔两三个时辰,就得上岸透个气,因为无法用嘴于竹子完全无缝衔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湖水从缝隙渗透进竹筒,渗进的湖水一多,呼吸器就会失效。

    不过明天这等盛会,露宿荒野,林卿焕可不想像个乞丐一样出现在盛会上,引人注意不说,这也太丢咱们魅影的脸了。

    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找个不会弄脏衣服的青石板为佳,躺着是不可能的了,打坐吐纳倒是个不错的选择,顺便可以用灵气加快伤口愈合速度。

    据说明天封禅盛典之后,会有人问剑于那位号称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

    在所有武侠小说和电视剧中,江湖后生观看武功高强的武林前辈过招,往往能从中获益,对提升自己的武功修为大有帮助。若是真的机缘巧合,凭着一场观剑,就此打破禁锢自身修为的瓶颈,从此再无桎梏,一路平步青云,也不是不行。一切还要看机缘和观剑者的悟性。

    因此,江湖上久负盛名的武林前辈,若是有旗鼓相当的对手,也会愿意发出英雄帖,广邀天下英雄前来观战。一则彰显自己的实力以赢得这些观战后生的仰慕和敬畏,二则请各路英雄对生死胜负做个见证,三则一旦分出胜负,无论何种结果,通过这些观战者,消息都会以极快的速度散布出去,顺便还可以做个顺水人情。

    以林卿焕的武功,身上又还带着上,即便以谍子和刺客的身份上了天池,也起不到任何作用,总不能是让自己去打听情报,可要打听刺探什么样的情报,也没明确说啊。而凉风偏偏只给了林卿焕一人通天牌,让珊瑚等几人在淀州城内养伤,莫非是让林卿焕观剑去?

    想到这里,林卿焕有些安心,毕竟明天不用打架也不用逃命,看戏就行。

    唯一怕的,就是以自己的悟性,不知道能不能有什么收获,若是看电影一般把这场天池问剑看过去了,事后凉风大人问起,绝对少不了几顿暴打。

    寻找一个“安逸”的下榻之地前,还得把把肚子填饱,徒步走了几十里路的林卿焕,早已腹中空空。

    兜里倒是有二十几两银子不假,可今天这枫林镇的价格,真是高得吓人,即便在淀州城内,找个一般点朴素点的酒楼,这二十几两银子,随便林卿焕吃什么,吃撑了吃吐了都花不完。

    还是围着整个镇子逛了一圈之后,林卿焕发现自己只买得起烤红薯,一两银子一个。

    不得不说,烤红薯这种“登不得大雅之堂”的食物,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比落魄书生更能受到千金小姐们的青睐,即便是林卿焕先到,还是得排在几个衣着华丽的女子后头。

    烤红薯的老伯,看起来老老实实,倒是挺伶牙俐齿,以一句“好个没良心的读书人,居然忍心看着这样几个如花似玉的千金小姐在寒风中多站立片刻,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将来若是能骗得哪个良家女子做媳妇,那女子必定不是眼瞎就是缺心眼,怪不得行走江湖的好汉大侠们总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这么多先贤至圣的道理教诲,吃进去又拉出来,就是没留在肚子里......”劝退林卿焕。

    林卿焕无言以对,只得退到几位女子身后,若不是意识到在食物面前说了不雅之言,这位靠着烤红薯便能发家致富奔小康的老伯,指不定还要“教训”林卿焕到什么时候。

    几位女子得到烤红薯老伯的一番言语肯定,似乎觉得让林卿焕排在后面是理所当然,作为一个读书人应该有的礼貌,不然在众多小说中,又怎会有让女子一见便再难忘记的读书人呢?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四位女子心情大好,也并不拘束,开始围在烤红薯的小火炉前,伸出青葱玉手,烤着火。

    站在林卿焕旁边的红衣女子,特意往边上挤了挤,给林卿焕也留出一个位置来。林卿焕伸出手,感受着炉火的温度,报以感激一笑。

    炉火暖手,良人暖心!

    自从林卿焕来到这个世界,不是挨饿挨打就是担惊受怕,几乎对所有陌生人怀有戒备之心甚至是敌意,差点都忘了自己是来自地球和平年代的人,乱世之中的丝丝善意,让林卿焕觉得这个世界有比求生更大的意义,齐富贵和彩衣姑娘齐璇一家是如此,身旁的红衣女子,也是如此。

    卖红薯的老伯停不下来话语来,教训完林卿焕,又开始“传授”几位女子烤红薯的技艺,炉子要多大,火要多大,红薯要离炉火有多远,立着还是平放,每隔多长时间翻转一次,都有极大的学问,任何步骤一错,出炉的味道都是千差万别。

    几个本想学会之后在家中庭院温酒时也顺道烤上几个红薯的女子,听着如此复杂的步骤,纷纷打起了退堂鼓。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老伯能靠烤红薯发家致富也不是没有道理。

    此时烤红薯的香味便极能勾动腹中馋虫,靠着双腿走了几十里路的林卿焕,肚子控制不住地发出“咕咕”的叫声,好在身旁几位年轻女子,并不显得如何娇羞,不会掩嘴强忍住笑意,这让林卿焕觉得这并不尴尬,腹中饥饿,原本就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反之,若是她们觉得林卿焕尴尬而去掩住嘴或者强忍着笑意,那么,不尴尬的事情也就变得尴尬了起来。

    一个小火炉,周边能放五个不大的红薯,本来老伯打算额外赠送她们一个,让林卿焕等着第二炉,站在林卿焕身旁的红衣女子给每人分了一个之后,把最后一个递给林卿焕,林卿焕接过烤红薯,抱拳致谢。

    林卿焕肯定是要等着第二炉的,一个烤红薯,怎么够吃?林卿焕决定买四个,晚餐两个,夜里饿了吃一个,留下一个当作明天早餐!

    见没有其他客人来,在烤红薯老伯的一通教育下,林卿焕付了六两银子,买下了下一炉,被老伯赠送给几位女子,再由红衣女子转增给林卿焕的那一个,也一并付了账。

    林卿焕用衣服兜着足以让自己饱餐两三顿的六个烤红薯,一步一步往山上走去。

    悔不该当初赌钱啊,不然,靠“写诗”存了三百来两银子的林卿焕,如今在小溪边整一顿小烧烤,也不是不行。

    枫林镇上山的台阶,可以直接通到天池,全部由青石板铺成,林卿焕兜着烤红薯,将油纸伞夹在腋下,穿过枯槁的枫林,拾阶而上,如果能在途中找到可以歇脚打坐的亭子,倒是个不错的下榻之地。

    只是也不敢爬太高,据说淀州城调来五千禁军,在整座穿云峰,布上了数道警戒线。

    刚走出枫林,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吓了林卿焕一大跳。

    “道友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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