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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一梦千幻 > 第二十四章 绿蚁和狗肉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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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来,林卿焕闲来无事时,除了跟杂役们混在一起喝酒吹牛赌博之外,还喜欢去到处闲逛,熟悉一下地形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

    带了些礼物去拜访齐富贵,毕竟也算是雪中送炭之恩,自己现在也算有小二百两银子,于情于理,都该回访。

    齐富贵的宅子,不大,三进院落,内部却别有洞天,特别是齐璇的小院子,一簇芭蕉,各类花草,一个小池子,精致的布局,颇有苏州园林的感觉。

    齐富贵在淀州城的生意,主营便是红袖国特产云雾茶,作为一个茶叶大老板,拿出来招待林卿焕的,却是云水国当地特有的飘雪。

    此茶产自云水国穿云峰天池,天池每下一次雪,才能采摘一次,雪花飘落挂在茶树之上时,直接将沾着雪花的茶叶采下,是为最佳。

    这是今年第一批茶叶,产量不少,但就这不到一斤的一小罐,便花了三千两银子。可见齐富贵对林卿焕的重视。

    此时,林卿焕花了四十两银子买的其他书生的字画,就显得有些寒酸。

    品茶之后,便是一阵客套寒暄,当然少不了彩衣小姑娘齐璇的凑热闹,当然,其最终目的,就是缠着让林卿焕答应给她讲故事。

    少女的心思,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好奇。

    等哪天有了意中人,说不定就会开始对胭脂水粉感兴趣了。

    可能是灵气的缘故,这个世界的女子,大多天生丽质,胭脂水粉这东西,即便抹在脸上,也无法有太多增色。

    林卿焕在学经济学的时候,就看到过一个有趣的故事,如果一个地区的裙子和化妆品销售量增多,那就意味着那个地区的经济状况呈增长状态。

    有钱了,就会有更多资源去谈恋爱,浪漫也就会多起来,而女子们心情好,自然就会消费更多的化妆品和衣裙。

    女为悦己者容,胭脂水粉对女子来说,更多的,是一种心情吧!

    当然如林卿焕所在的暮春阁,胭脂水粉的花费,必不会少。

    同样,暮春阁的购买的胭脂水粉越多,就意味着生意越好,这种风月场所生意越好,那就意味着人们可支配收入越多,有钱消遣,一个暮春阁的繁华,便是整个淀州城的繁华,当然,如果存在巨大的贫富差距,都城的繁华自然就是泡沫般的假象,阳光下耀眼,五彩斑斓,招人喜欢,却一触就破,经不起风霜。

    这淀州城,算是极其奢侈了,云水国皇帝,每年都要上穿云峰,于天池焚香祭祖,今年又是云水国皇帝六十大寿,为彰显治国有方,将于穿云峰封禅,同时大摆宴席,宣扬自己开创盛世之功。

    另外齐富贵还透露了几条小道消息,据说不仅邀请了暮春阁几位花魁,届时,在穿云峰之巅的天池上,将会有人问剑号称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剑白衣。

    因此也有不少江湖人士,都想近距离观摩这场剑道大战。

    整个云水国上下,那是削尖了脑袋都想往里钻,此等盛世,去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能够在宴席上有一席之地,本来就是对自己身份的一种证明。

    齐富贵这类商贾巨富,有钱,但地位不见得多高,这种盛会,是结交王公贵族的绝佳机会,当然不会错过,前前后后花了近五万两银子,方才买得一桌酒菜,可带五人进场。

    当齐富贵有意无意透露出可以带林卿焕一起去的时候,林卿焕有些惊讶,难不成这人还真看着自己的才华?就凭那几首诗?或是自己为骗吃骗喝与齐富贵感叹阔论的经商之道?

    按理说,齐富贵这种一方巨富,手底下奇人异士必不会少,即便有意招贤纳士,自己也绝对得不到这番待遇。

    第一次相遇带自己进入淀州城,可能在齐富贵眼中,不过是对一个落魄书生的施舍。更何况商人极为看重回报,值得起上万两银子的人情,给谁不是给,为何偏偏要给自己?

    林卿焕为求谨慎,装作没听懂其言下之意,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受过一次恩惠,再来一次,自己以后可还不起这一万两白银的人情。

    不看言情小说的彩衣姑娘齐璇,显得更为灵动活泼,林卿焕被齐府管家领着进门时,就在第二进院落,望见她在练剑,一身彩衣,束头发的带子也是彩色,远看过去,彩衣翩翩,蝴蝶纷飞,如近观之下,才觉得剑气凌厉,即便相隔两三丈远,早已能聚气游走四肢百骸的林卿焕,被剑气波及之下,心中升起点点不安,有一种想要逃离此处的强烈欲望,这是感知到危险之后的人之本能,反观齐府老管家,一个老人家,始终笑意盈盈,云淡风轻。

    当时的彩衣姑娘齐璇,意识到林卿焕来到附近,收剑入鞘一气呵成,剑气消散,蜻蜓点水来到林卿焕身边。

    这一刻,林卿焕对自己的武功修为有了清晰的认知。

    不知道那位暮春阁首席客卿,号称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以及二十年前一人一剑便敢杀进一国皇宫的白衣剑仙,又会是何等风采!

    而千年前跟自己同样来自地球的庄周,凭一己之力,在这个世界开创道家一脉,流传发展至今,可谓开枝散叶,遍布三大洲,可真是神仙般的人物了!

    云水国的冬天,虽不见雨雪,但一连几天阴霾之后,冷是真冷,凉风拂过,无视衣物血肉,直接刺人骨髓,这点,跟地球上的中国南方,倒是很相似。

    跟传授林卿焕内功的凉风,也很相似,任你如何防御也无用,直接刺人心魄,摄人心魂。

    喝过茶聊过天之后,齐璇眼巴巴地看着林卿焕,林卿焕不得已,于是又给这位彩衣小姑娘讲了几个披着言情外衣的武侠故事,如郭靖与黄蓉,杨过与小龙女。

    齐富贵在旁边听着,不时点出一些行走江湖的坏处,可能又是生怕独女齐璇被林卿焕“拐骗”去行走江湖了。

    齐富贵经商有道,养儿也简单,该打打,该骂骂,反正穷养就对了。

    对育女这方面,花了不少心思,还真摸不着门道,打又不能打,骂也舍不得,还要担惊受怕各种可能发生的未知危险。毕竟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说不定哪天去就去了,未来还是得靠她们姐弟两个自己面对。

    虽然靠着家财,也请了剑师教授齐璇剑道,但那只是作防身之用,有武艺在身,以防万一。如果可以,齐富贵甚至希望齐璇永远没有拔剑指人那一天。

    好在刚过叛逆期不久的彩衣姑娘齐璇,也算天资聪慧,一切中规中矩,虽然爱看小说,但从未惹是生非,也没有跟谁有什么恩怨情仇的纠葛,这让齐富贵放心不少,对齐璇基本没有限制,只要不做傻事,爱看什么爱玩什么也由着她去了。

    只求早日找到一个自己也看得上眼的如意郎君,将终身托负出去,自己也就可以不再这么劳心劳力担惊受怕。但话说回来,能让岳父看得上眼的女婿,每一个都不容易,毕竟在岳父眼中,每一个缺点都展露无疑。

    听过了故事,腹中空空,两个太阳的位置越来越近,再过个半个月,按照天文历法,在半个月之后,就会重合在一起,隆冬已至。

    这样的季节,茶叶销量不好,反而酒的生意不错。

    于是齐富贵,便带着齐璇和林卿焕,去吃了远近闻名的狗肉火锅,去的当然是全城最著名的酒楼。

    林卿焕这才想起,自称大侠的大虾,提起过。

    在这样的天气,吃上一顿狗肉火锅,那是一种极佳的享受,来这里的王公贵族不少,林卿焕几人因为没有预约,被拒在门外。

    当然,齐富贵多年经商,有钱无权,不过能用钱摆平的事情,还是很多的。

    于是酒楼便临时多出了一个雅间。

    这让准备结账,请上这对有恩于自己的的父女一次的林卿焕,悄悄打消了念头,走了后门,自己的小二百两银子,还不知道够不够。

    只能厚着脸皮再蹭吃一顿了!

    一进门,狗肉的香气便扑鼻而来,林卿焕肚子咕噜一声,齐璇咧嘴一笑之后,又连忙捂上嘴。

    二楼的雅间格外精致,齐璇的举止,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富态,并不像是刻意去学习规矩后养成的习惯,这让跟暮春阁杂役们混在一起,习惯了大手大脚大吃大喝的林卿焕,还有点不适应。

    不过自己的身份是个落魄的书生,言行举止过于优雅,反而不好。

    狗肉火锅没有上,先上的反而是一个温酒小火炉,酒气浓郁,味道并不像暮春阁中好酒那样清香淡雅。

    齐富贵介绍道:“王二小友这酒名为绿蚁,产自西北凉州,不贵,比起南方酒水的清香淡雅,此酒颇有劲道,一口入喉,犹如火烧,据说天池盛会,就特意请了这家酒楼,到时候迎着大雪纷飞,吃着狗肉火锅,再喝上这么一壶绿蚁,那可真是绝佳的滋味......”

    林卿焕想起一首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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