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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晋侯 > 北地猛虎 第二十四章 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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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泛起青色,各种奇形怪状的云朵漂浮在天上,柔和的阳光洒向大地,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今天北地的天气真是给足了面子,同福酒楼也显得格外热闹。

    人群熙熙攘攘,不知为何全部伸长脖子朝着酒楼内望着,哪怕瞧不见心中想见的人影,可还是下意识做了这样的动作。

    一些路过的旅客见此也不由好奇起来,连忙凑过去,轻轻拍打身前的人肩膀打探缘由。交头接耳一番,不禁露出了惊喜的神色,竟也忍不住将身子往前挤挤。

    长街两侧,全都是涌动的人头、拥挤的人流,二十来丈宽的道硬是找不出下脚的地,一个个都昂头望向同福的三楼。

    不复往日的声喧,此刻变得安安静静。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好似在等待着什么。

    呯——

    惊堂木重重落在桌面上发出一声闷响,震惊四座。

    “唳——”

    只听一道高亢的苍鹰啼鸣划破天际。

    “山~卜~嘿~哟~”

    声音好似回荡在无尽的苍茫草原之上,

    众人都识得这是蛮族语,生活在北地,每年都在打仗,这种语调、发音奇怪、拗口跟大晋雅言有着天壤之别。

    这一声嚎歌,仿佛将内外所有人都带上了境外草原。

    阴山外,无尽草原上生活着无数的蛮族牧民,牛羊咀嚼青草的声音,呼赶羊群的声音,一派祥和。

    突然,身下的大地似乎发生了震动,人群似乎有了惊呼声,但很快又掩住自己的嘴巴,眼睛激动地泛起通红。

    地面上的石粒不断地颤抖、跳动,天际出现了一抹黑点!马蹄如雷,撕裂大地。

    黑点覆盖了整个边缘,随后便是此起彼伏的马兽的嘶鸣声,很快便只剩下身下战马粗重的呼吸声,没有一丁点的人声发出,战马上是一个个脸带鬼脸面具,身着幽暗铁甲的骑士,犹如幽冥鬼府杀出来的骑兵,气势骇人听闻。

    就在此时,

    一位年轻的将军,从中军处踏马而出,来到万军阵前,猛地挥手握拳。

    “吼——”身下坐骑发出一声暴吼!

    “今日便灭了蛮族血夷、匈奴皇庭,祭奠我神州英灵!” 语气高亢而又浑厚。

    锵啷一声剑鸣!

    灭蛮剑被将军拔出!剑锋直指前方,虚空隐隐有轰鸣响起,身体血气犹如滚滚狼烟,直冲天际。

    “大晋!”

    身后的万军纷纷亮起长刀!

    “武!武!武!”

    军队瞬间由静致动,大地发出不堪重负的哀嚎,骑兵部队轰隆隆的往下方冲去。

    众人耳边此时环绕着马蹄崩腾的声音,再也没有其他。

    随后便是长刀划过脖子发出的声音,血液喷洒而出的声音,人仰马翻的声音,宛如真的把所有人带进了战场,带进了三百年前灭血夷和匈奴的旷世一战。

    三百年前,大晋大将军姜去病,亲自带着八十万幽冥铁骑,冲入无尽草原的蛮族皇庭,成功灭掉了两大蛮族皇族,此功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声音渐渐由高渐低,篝火的噼啪声、马儿的哀鸣,时不时传来长刀捅进肚子的声音,纷乱的脚步,一切都显得如此冰冷。

    而战争本就是枯涩、冰冷、残酷的事。

    慢慢的有了欢呼声,年轻的将军站在战火中,声音虽有点沙哑,但却无比的激昂雄浑:

    “神州上的英灵啊,战死的弟兄们,我们替你们报仇了!”

    “但!这还不算完,所有的蛮人都得死,不止是血夷、匈奴,他们都得死,蛮族要是不灭,对不起神州上众多战死的英灵!”

    姜去病拔出灭蛮剑,直指苍穹!

    语调虽带着点哭腔,但在此刻却是显得无比的豪迈。

    砰——

    又是一拍惊堂木!似有微风伴随着所有的声音消失,酒楼内外所有人仿佛都没有从三百年前的画面中走出来。

    好半晌,稀疏的掌声响起,很快就连成一片,叫好声不绝于耳。

    不少人的眼眶都红了!

    三楼东北角有一个屏风,屏风后是一位身穿白色粗布长袍的中年书生,约莫四十多岁,相貌俊雅。书生从屏风后走了出来,来到空旷处,吟颂道: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神州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蛮族皇庭。壮志饥餐血夷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朱雀。”

    “鄙人风不才,乃小说家,时常感叹不能出生在那段波澜壮阔的时期,不能为当时的大晋尽上自己的一份力。“

    “所以在下从神都一路向北,每到一处就会讲讲大家不知道的英雄故事,让所有大晋的子民都知道我们的英雄!我们神州大地的英灵!

    “他们的故事不应该被埋没,他们的故事应当世人皆知!

    “大晋!武!”

    浑厚嘹亮的声音不止同福上下六楼,连外面的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声音。

    此话引爆了整条街人们的情绪,不由喊起来。

    “武!武!武!”

    风不才重重一抱拳,径直走上六楼,那里还有一个人在等着他。

    三楼一处角落的位置,盖浩楠激动的不行,就属他喊得最大声!从腰间取了一个小玉葫芦,呼呼的往嘴巴灌。

    “嗝——” 盖浩楠打了个酒嗝,语气激动地说道:

    “舒服!舒服!小显,这才是男儿应该崇拜的英豪!男儿就是应该马革裹尸!战死沙场!灭尽蛮族,就像姜太尉一样,这就是我们英雄!姜去病姜太尉!你知不知道!”

    盖浩楠不停拍着李显的肩膀,激动到忘乎所以。

    “是我们大晋的一等一的大英豪,大英雄!”

    “是呀,大英雄。”

    李羡脸上露出憨笑,眼神里也带着崇拜。

    完整的接收了前身全部记忆,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姜去病,整个大晋都家喻户晓的名字。

    那时候大晋刚建朝两百年,整个神州大地百废待兴,蛮族贼心不死,时不时举兵入侵,特别是匈奴和血夷两个蛮族主宰,不止实力强劲,号召力更是首屈一指,无数中小型部落为之马首是瞻。

    姜去病六岁参军,一开始只在后军当一个小小的伙头,跟随大军南征北战。在他九岁那年,第一次上了阵前,杀了第一个蛮人。

    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天生的主角模板,命运之子!

    十五岁就已是幽州的郡守,创立了幽冥铁骑,此后在他的领导下逐渐打响了对蛮族的大反攻。

    二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做到了武将的巅峰,官封大晋太尉!是整个大晋最高军政长官,负责管理整个大晋军事事务,掌握无上军权。

    二十六岁那年,统合了所有的幽冥铁骑共70万,硬生生杀到无尽草原深处,整整 七十万人!在茫茫的无尽草原上,以战养战,一直杀,一直杀!

    杀了整整一年!硬生生杀到了蛮族皇庭所在地,将血夷和匈奴全部斩尽杀绝,此等旷世一战,几千年都出不了一次。

    此后蛮族三百年到现在都没有恢复过来,这也就是为何所有大晋百姓都特别推崇姜去病的原因,尤其在北地!

    .....

    方才太过激动,小玉葫芦里的酒全部喝完了,盖浩楠为了方便把虎鞭酒都倒进了这小葫芦里,这样也不用往家跑,随时都可以喝。但药酒劲力霸道,他这一咕噜下去,没一会整张脸就如同猴屁股一样,看什么都带重影,他虽也处于换血的阶段,可以他的性子终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换血的进度一直上不去。

    哪怕此时搬运气血,也没能把酒劲消下去,偏偏这个时候还耍起了性子,愣是不让李显拉着,一个人晃晃悠悠走下楼。

    佟掌柜在一楼的柜台笑的合不拢嘴,同福人气本来就旺,这一次风不才在他这里说书,现在单是名气这一方面就借此机会更上一层楼,到时候传开了,哪怕幽州城里都能耳闻同福酒楼的名号。

    当然最重要的是——此番又多赚了好多白花花的银子,佟掌柜心里那可是美滴很!美滴很!

    正高兴着呢,这一抬凤眼瞧见盖浩楠的模样,朱唇微抿:“老楠,今天怎么不没吃点啥再走?”

    盖浩楠虽然此时已经醉的有点迷糊不清,但偏偏这个男人有着万中无一的灵感直觉,本能地回道:”佟姐,今天喝了不少酒,改天在来,改天再来。“

    女人呐,这变脸的速度当真是世间一绝。

    听此一言,佟掌柜本来春风如面,转眼就是冷如冰霜,垂下眼帘,淡淡回了一句:“哦。”

    盖浩楠的酒劲一下就被惊醒了,当下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余光瞄见酒楼门口的人群,有一女子面容好似他的熟人。

    脑子一转,一拍双掌,喊道:“小翠,小翠,你浩楠哥在这啊。”

    借此机会,赶忙拉着李显径直走出酒楼,也不敢回头,拍了拍胸口呼了一口气。

    看着前方的人影,倒真不是他的老相好,不过确实是一老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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