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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巨星奶爸从替身开始 > 第二百三十一章 有点嫉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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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词简单直白,像是一个人在喃喃口语,但就是这么简单直白的歌词,唱出了一个男人的无奈和深情。

    还有就是朱明杰的独特唱法,在这首歌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朱明杰的嗓音并不好,但是他硬生生的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唱法。

    现在的沈宁,他的嗓音就接近于朱明杰。

    所以,他选择了朱明杰的歌,也模仿了朱明杰的唱法:半说半唱近乎于念白。

    像个孩子似的,沈宁重新开始学习如何唱歌,如何表达。

    在爪哇尼音乐学院门口一侧的大树下,在傍晚夕阳红艳艳的光线里,在渐渐多了的围观听众的注视下,沈宁专心的练歌。

    朱明杰这种近乎于念白的唱法需要对歌曲有深刻的理解,也需要唱的人有丰富的阅历,否则,就是东施效颦,不堪入耳。

    沈宁谈不上阅历丰富,但前世,也品尝过生活和爱情的酸甜苦辣。

    他爱过人,但人家不爱他,毕竟他就是一个跑龙套,性格也没什么出彩吸引人的地方。也有人爱过他,但爱情最终是败给了现实。

    唱歌是需要付出感情的,鉴于他目前水平不怎么高,所以他需要格外的认真。

    他一边专心的体会着歌词,一边想着前世,唱着歌。然后让自己记住这种感觉,把歌曲唱的自然一点,感情充沛一点。等技巧和感情表达熟练了,也就不用再这么辛苦了。

    他目前的水平虽然达不到朱明杰那种驾轻就熟的程度,但也能听,尤其是这种唱法,搭配上这首歌的歌词和旋律,现场来听,其实挺特别,挺抓人耳朵的。

    所以,等他唱到第三遍的时候,身前的听众已经有了二三十个人。

    而且,面前的钱已经不少了。

    围观听歌的基本都是学生,女生居多,有人讨论。

    “咱们学校有这么清秀的小学弟吗?”

    “不知道啊,第一次见。”

    “嘻嘻,你上去搭讪问啊。”

    这种大概是来看颜值的,不是听歌的,当然如果长得好看又很会唱,那就更好了,更方便她们理直气壮的欣赏颜值。

    当然,也有真的听歌的,但大概还不习惯沈宁的这种唱法。

    “这种唱法挺特别啊,以前好像没听过。”

    “特别啥啊,感觉有点像是在乱唱。”

    “不管怎么说,这首歌不错吧?”

    “这倒是。”

    女生们玩笑着,一边听歌一边看颜值。

    搭讪是不可能的,倒不是矜持,而是考虑到了身份和地位。

    她们都是正规音乐学院的学生,将来她们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而面前的沈宁只是一个卖唱歌手,顶多只是漂亮一点。

    沈宁的主要目的是熟悉唱法和锻炼嗓子,对面前的窃窃私语只当没听见。

    第三遍结束的时候,沈宁越来越习惯这种唱法。也觉得找到了进步的方法:那就是不断的唱同一首歌,不是疲惫的唱,而是思考着唱。

    第五遍结束的时候,沈宁觉得自己有了进步,咬字越来越熟练,感觉越来越顺畅,感情也越来越到位。

    忽然想到前世里朱明杰训练杨洋葱的办法:一首歌唱几百遍,稍微有点油就改。

    看来这个方法是对的。

    其实前世他就知道如何提高自己,但一直没有时间,没有功夫锻炼自己的技艺。当老师之前,他想出名,自然一直在奔波追逐。当老师以后,心态越来越好,但学生又占了他很多的心神。

    现在既然有条件了,那就不断提高自己吧。沈宁继续专心的唱,每次都和上一次不一样,心里记着这些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咬字和气息。

    第七遍结束的时候,沈宁停了下来,让嗓子休息一会。

    人虽然还很多,但是已经有人开始走了。

    毕竟一首歌听了七遍,歌再独特,听众也有点疲惫了。

    倒是那个给了五十块的女生还没走,沈宁不知道她是不是一开始就在,但最少听了五遍了。

    那女生不但没走,看他停下来,还给他递了水。

    沈宁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水,拒绝了。

    那女生说我这水对嗓子更好。

    沈宁还是摇摇头,卖唱挣钱天经地义,但礼物和关心就算了。

    那女生也不以为意,打开水,自己喝了一口,然后继续听歌。

    沈宁继续唱,注意了一下那个女生,漂亮而且不骄纵,在他这里最吃香。

    这才发现,那女生不仅漂亮,气质也很好,而且身材高挑,应该能到他的鼻尖。

    她的五官脸型并不是很出众,但组合到一块,怎么看怎么舒服。

    听歌的时候,她的表情和眼神很认真,让沈宁觉得很舒服,觉得自己得到了尊重。

    女生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头及腰的黑色长发,长发没有束起来,自然的散着,飘逸到腰间。

    腰间的缕缕秀发并不是单调的黑直,微微蜿蜒弯曲,一头长发好像就此有了生命。

    短t恤无法遮挡的腰间,发梢偶尔会轻轻扫过,黑亮和白腻相互映照,有些耀眼。

    感觉到沈宁打量的目光,女生也并没有害羞,她习惯了男生注视。

    等沈宁又唱完了一遍,女生拿出手机,声音清脆的开口,符合她给沈宁留下的印象,干脆开朗。“不介意我录下来吧。”

    出来卖唱,还谈什么肖像权,沈宁点头。

    看着沈宁那张清秀的近乎秀丽的脸,女生觉得他好像一个人,一时间没有想起来。

    沈宁从头开始唱,女生便从头开始录。

    等录下来,她准备拿回去给闺蜜听,她总觉得闺蜜应该能从中学习到一点什么。另外,也可以给舅舅听听,说不定舅舅能用得到。

    有了长发女生开头,其他女生也都拿出手机,拍照。

    “嘻嘻,越看越好看,是不是?”

    “嗯嗯,像一个秀丽的女孩。”

    “哈哈,他这张脸,我都有点嫉妒了。”

    男朋友就在身边,自然不忿,对女朋友小声嘀咕:娘们唧唧的,没一点男子气概。

    女朋友瞪了他一眼:人家的气质一点都不娘。

    等沈宁唱完第十遍,有人开始点歌,有人开始不满。

    “能不能唱一首张枫哥哥的歌啊?”

    “怎么总是唱这一首啊?”

    “就是,换一首吧。”

    不等他回复,长发及腰的女生已经替他回复了。“你们都闭嘴,好好听这首歌,你们是爪哇尼音乐学院的学生吧,那能不能好好听听别人的歌词排列和感情表达,如果你们能静下来好好听,能从中学到不少东西。”

    长发女生略显霸道说教的言辞把一帮听众都镇住了,当然,最有震慑力的大概是长发女生那一身土豪的衣服装束。

    刚才已经有人在偷偷议论了,说长发女生家里肯定是暴发户,看她的穿着就知道,一点不讲究打扮,好像非要让人家知道自己很有钱似得,什么贵往自己身上套什么。

    当然,议论者自然不敢当着女生的面,大概是怕土豪用钱砸死自己。刚才长发女生离开了一会,议论者才敢提高了音量。

    长发女生教训完聒噪的人,然后转头看着沈宁,认真的说。“就这一首,我喜欢。”

    沈宁想:头发长的女生也可以很识货,她说喜欢这首歌的神情,就像个孩子表达对一件玩具的喜欢,很纯真。

    其他人只是窃窃私语的表达不满,但没有再提换歌的事情。

    但看着面前堆起来的打赏,沈宁觉得自己应该给听众一个理由,感谢加感激。“谢谢大家的喜爱,我只唱自己的歌,但是我现在就只有这一首歌,没办法换歌,所以抱歉了。”

    长发女生闻言,眼神越发明亮。这男生的歌酷,唱法酷,这种酷还不是那种故意的酷,而是一种成熟的酷。没想到,男生连性格也这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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