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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1章:升旗仪式

    王宛童和连心来到了学校,今天是周一,学校是要举行升旗仪式的。

    升旗的早上。

    空气格外的清新。

    全校的师生,站在操场上,有条不紊地排着队。

    就在校长拿着大喇叭,准备喊话,发表演说的时候。

    王宛童看到一大群喜鹊飞了过来,它们冲着校长等人飞去。

    王宛童心中暗道不好,可是,她已经来不及阻止那些喜鹊了。

    其实,王宛童虽然在八角村建立了情报网,但这样的情报网,是并不完全的,能够成为她的千里眼顺风耳的兽类,全都是和她接触过的。

    喜鹊,这是她第一次接触。

    是以,王宛童的嘴角勾了起来。

    排着队的同学们,全都骚动起来,他们想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同学们看到,校方的领导全都慌了。

    校长大喊着:“张主任,你去找人帮忙吧!”他话音未落,其中有一只个头不小的喜鹊,飞到了校长的手臂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校长。他疼的要命,可是,他咬着牙强忍着。那喜鹊要的很重,不一会儿,他的手便出血了。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个英雄,这一刻,他几乎吼道:“张主任,你不用管我,赶快安排同学们疏散。”

    是的,在所有校领导看来。

    如果不疏散在场所有的学生,说不定,下一个受伤的,受伤的就是这些学生了。

    校长果然是,能够顾全大局的人啊。

    王宛童和连心是站在一起的,她拉着连心的手,说:“走吧。”

    学生和老师们,看到喜鹊都在攻击人了,他们几乎都要吓呆了,他们全都乱跑起来。

    还有些学生吓得缩紧了身子,不停地朝后退,惨白了脸,唇不停地颤抖。他们哪里见识过,喜鹊攻击人的场景啊。

    有一个女学生,她吓得闭着眼睛,身体抖得更加厉害。

    眼瞧着,奔跑着的学生们,他们根本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可怜的胆小的女孩子,他们跑得很快,眼看就要冲到那个女孩子身上了。

    王宛童看见了,她立刻冲到了那个女生的身边,拉了那女孩一把。

    那女生吓得整个人都要蒙了。

    王宛童说:“你把眼睛睁开,好好看路。”

    那女生睁开了眼睛,她眯着眼睛,颤抖蜷缩的手指勉强的指着那些盘旋着的疯狂的喜鹊,她嘴唇哆嗦的想要说什么,却是发不出半点声音。

    王宛童说:“你现在什么都别说了,先离开操场吧。”

    此时连心跑了过来,说:“宛童,刚才真是好险,那些男生,差一点就把她撞到,要不是你,哎。”

    那女生赶紧连声说了好几句:“谢谢。”

    王宛童只是说,我们快些离开这里吧,人太多了,容易受伤。

    王宛童生活的二十一世纪,时常会发生踩踏事故。人们只顾着奔跑,却忘记了,越是混乱越是危险。如果人们是有秩序的撤退,会更有效率地离开,也不会发生危险,然而人类,并没有无私,在没有经过训练的情况下,人们只会顾着自己逃命。更别说小孩子了,他们能知道跑就不错了。

    连心听了王宛童说的话,她和王宛童还有那个女孩,离开了操场。

    直到大家离开操场以后,他们全都有条不紊地走进了教室。

    女孩子回到了自己的教室去了。

    而连心和王宛童站在教室外面,连心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连心说:“宛童,你不觉得奇怪吗?”

    王宛童说:“恩,你继续说。”

    连心拉着王宛童的手,说:“喜鹊,其实是不会攻击人的。”

    王宛童曾经了解过喜鹊,是的,连心说的没错。

    在古人眼里,在旧时文学作品和传统思想里,喜鹊是喜庆和吉祥的象征。

    只要是喜鹊上门来zhazhazha,那就是有好事有喜事要登门了呢。

    可是,喜鹊性情凶猛,敢为围攻驱赶猛禽。

    在自然界却臭名昭著,称其为“超级猛禽”当之无愧。这厮生存能力极强,什么都吃!

    城乡郊野、高楼大厦、湿地荒漠,无不见其身影。不仅偷食家禽幼崽和捕捉小鸟,还是松鼠幼崽的天敌。

    喜鹊的领地意识非常强,它们会驱逐任何来犯之敌,少则二三只,多则十几只,对于鵟、鹰、鹫等大型猛禽多采用围而不攻的策略。大型猛禽若想捕食喜鹊,只能选择落单的,否则惹怒了鹊群,它们就会群起攻之。经过激烈厮杀,猛禽很可能遭受重创,甚至毙命。

    虽然个头不大,却非常的勇敢和团结,甚至凶猛异常,但不管如何,它们不会轻易地主动进攻不相干的群体。

    王宛童搞不明白这其中有什么联系,不过,她现在关心的是,校长有没有受伤。

    毕竟,如果喜鹊们无缘无故攻击人类,她作为同类,是不可能袖手旁观的。

    王宛童这样想着,她对连心说:“连心,我现在出去一下,你在教室等我。”

    王宛童决定去看看那些喜鹊,问一问那些喜鹊,为什么要攻击人类,不,应该说是,攻击校长。

    那些喜鹊,看起来是在攻击站在台上的几位学校领导,其实不然,王宛童听到喜鹊之间的对话,带头的喜鹊在指挥其余的喜鹊,对徐校长发起攻击。

    王宛童当时远远看过去,她的视力还算不错,看到喜鹊啄伤了徐校长的胳膊。

    这些喜鹊,是和徐校长有什么过节吗?

    王宛童这样想着,她离开了教室,来到了操场。

    操场上。

    喜鹊大部分都已经被没了,被清理掉了,学校的清洁工大叔,正在清扫落在地上的零星的一些喜鹊。

    少数的几只,零星地落在地上。

    那些喜鹊的羽毛大部分黑而带绿,只是肩和腹部有白色羽毛,显得朴素洁净。

    王宛童记得八角村有个专门饲养喜鹊的专业户,只不过这个专业户,不知不觉,离开了八角村,等到人们想起来的时候,这个专业户早就已经不见了。

    听说当初专业户饲养喜鹊,是为了用来制药。

    王宛童在书上看见过有关于喜鹊的资料,说是喜鹊可以制成药,主治虚劳发热、胸膈痰结、石淋、消渴等症。将多年的喜鹊巢烧掉用水服用,还可以治疗癫狂,神志不清,蛊毒等,甚至,敷治瘘疮效果也很明显。

    既然村里有喜鹊专业户,难不成,这些喜鹊,就是专业户饲养的么?

    可是,专业户为什么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喜鹊,而让喜鹊出来攻击人呢?

    王宛童躲过清洁工大叔,抱走了一只喜鹊,等走得远了,已经看不见清洁工大叔了,她看向怀中的喜鹊,这只喜鹊的翅膀折断了,她说:“嘿,受伤了啊,我等会儿会帮你处理你的伤,只不过,我想先问问你,为什么要攻击人类?”

    那只喜鹊露出了惊讶地神色,没想到它竟然运气这么好,会遇到这个人啊:“啊,你就是传说中能够听懂我们说话的人类吧,你可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王宛童的细长有致的眉毛皱了起来,她说道:“嗯,你说吧,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喜鹊说:“我们今天并不是来攻击人类的,我们今天,是是为了给主人报仇才来的。”

    “给主人报仇?”王宛童的眉头皱的更厉害了。

    “是的,没错,给我们的主人报仇。”喜鹊说,“今天站在台上讲话的那个男人,那个你们口中所说的校长,杀死了我们的主人。”

    徐校长杀了人?

    最近村里并没有杀人案出现,难道是偷偷杀了?

    王宛童在心中闷了一下,那徐校长,一副老好人的作风,平时对谁都是笑眯眯的,无缘无故会杀人么?

    立里古玩店。

    常在正在办公室里看文件,他如今自己是在为王宛童做事,不同于以往,可以率性而为,每一个决定,对他来说,对王宛童来说,对整个立里古玩来说,都是非常重大的决定。听王宛童说过,蝴蝶挥动翅膀的瞬间,甚至可以引起地面的海啸。所以,他现在做事,更加的认真仔细。

    立里古玩看起来只是一家寻常的古玩店,他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繁重的工作需要去做。

    其实,他比立里古玩的任何一个人都要累一些。

    做古玩买卖的,圈子是很小的,他的常居地虽然是在响县,却是需要走南闯北的。有时候,需要出远门,一出就是十天半个月。

    再者,就是要靠关系了。他需要四处走动,也要时常更新消息,才能保证自己不被圈子淘汰。

    毕竟,十年的功课啊,要一下子补齐,不是这么容易的。

    温良总是劝说他,要他不要太拼命。

    可是,他是不自觉得拼命啊。

    他咳嗽了好几声,继续看资料了。

    忽然听到有人敲了敲门。

    只见温良从外面进来,端着一碗冰镇过的冰糖雪梨。

    最近,常在咳嗽的比较厉害。

    温良说道:“常总,喝点这个,润肺。”

    常在抬起了头,他怎么感觉,温良不像是他的助手,倒像个私人保姆了。

    毕竟,他的工作太忙了,他有时候会忘记喝水,就连喝水,都需要温良按时来提醒他。

    常在放下了手中的资料,说:“谢谢你,温良。”

    温良说:“应该的,我只是希望你的病,能够好得快一些,别到时候病的严重了,我还要背着你去医院呢。”

    常在笑了起来,啊,上医院,那是一段非常有意思的过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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