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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都市逆袭成王 > 第一百四十四章 曾经的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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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过来,我告诉你。”

    林逸脸上浮现温和的笑容,并且向王永杰招了招手。

    “大家都是同学,有什么话就直说嘛,没必要......”王永杰边说,边向林逸走了过来。

    “啪—”

    话还没说完,就觉得眼前一花,脸上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一记耳光。

    林逸出手又快又狠,打得王永杰踉跄地向后退了两三步,半边脸都肿了起来。

    “麻痹的,林逸,我要弄死你!”谁都没想到林逸会动手,王永杰更是勃然大怒,张牙舞爪向林逸扑来。

    “大家都是同学,有话好好说,千万别动手。”

    旁边已经有同学连忙拦了下来。

    林逸很不屑地撇了撇嘴:“王永杰,你信不信,老子能把你屎打出来!”

    很嚣张,也很狂妄,这和以前学校那个低调的林逸完全不一样。

    许多人都有些懵,洛水仙柳眉微皱,显然,并不喜欢林逸这种动手行径。

    “林逸,这笔账我给你记下了,我会让你跪在地上喊我爷爷。”王永杰恶狠狠地瞪了林逸一眼,嘴上还在威胁着。

    “好了,王永杰,你先坐下来!”孙云海开口了。

    他说话还是很管用的,即便王永杰心有不甘,还是老老实实坐了下来。

    孙云海目光又落到了林逸身上:“林逸,无论王永杰说什么,你先动手,终归不对,你倒一杯酒,向王永杰赔礼道歉。”

    一碗水端平了。

    林逸也没多说什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此事就此揭过。

    只不过,经历刚才的事,同学看林逸的眼神明显不一样了。

    在他们眼里,林逸就是一个标准的失败者。

    “难怪平时在群里总是一言不发,原来混的这么凄惨,我要是他,根本没脸过来参加同学聚会。”有人低头窃窃私语。

    人都是这样,你若是混好了,大家都会捧你,众星捧月。

    你若是混差了,许多人都会用脚去踩你,恨不得把你踩到脚底下,这样才能凸显出他。

    单纯从敬酒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

    除了零星几个和林逸玩的好同学主动向林逸敬酒,其他人根本没把林逸当回事。

    “对了,乘着同学聚会,我想向大家宣布一件事。”酒过三巡,孙云海面含微笑地开口道。

    他一开口,一桌子人都静了下来。

    “十月一号,我和水仙举办婚礼,希望大家到时候能抽出时间参加我们的婚礼。”虽然早有预感,可是听到孙云海宣布这件事,林逸心里多少有点别扭。

    “恭喜,恭喜,孙哥,你和水仙嫂子本来就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对啊,水仙和你在一起,肯定会很幸福。”

    “你们早就该在一起了。”

    “......”各种祝福络绎不绝。

    孙云海则是风度翩翩,应付自如,尽显大家风范。

    接下来就是各种唠嗑,敬酒,加深感情。

    酒席间,除了林逸和王永杰有点格格不入,其他都好。

    “孙云海,我敬你一杯,你终于是心想事成,抱得美人归。”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女同学站了起来,她是洛水仙的室友兼闺蜜——许兰,长得倒也不错,不过,看她身体摇晃的样子,显然是喝多了。

    孙云海微微一笑,举起杯子:“谢谢。”

    “孙云海,想当年,我喜欢你,你喜欢洛水仙,而洛水仙偏偏喜欢林逸,可惜林逸这大傻逼反应迟钝,嘿嘿,洛水仙......还写了......写了情书,还委托我把情书送给林逸.......如果不是你让我把情书毁了,估计林逸早就和洛水仙在一起了,哪还有你什么事.......所以说到底,我还是你和洛水仙的媒人,你......你该好好谢谢我......”

    包厢内,一下子静了,静的可怕!

    谁都没想到,许兰会说出这样的话,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无论是谁,都不知道洛水仙喜欢过林逸,包括林逸本人同样不知。

    当年,如果林逸真知道洛水仙喜欢他,那么,他恐怕早就点头答应了。

    毕竟,洛水仙是所有男生心目中的女神,林逸同样暗恋着洛水仙。

    当然,谁也不会想到,谦谦君子的孙云海,竟然会干出这样的勾当!

    孙云海脸色几乎难看到了极点。

    这比刚开始王永杰专门揭林逸伤疤还轰动。

    “许兰,你他妈的是不是喝多了,说醉话,孙哥怎么可能做出那样的事?再说了,水仙嫂子眼光有那么差劲吗?”王永杰开口了,他明显在偏向于孙云海。

    林逸目光微凝,这一刻,他意识到,先前王永杰针对自己,很可能是孙云海指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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