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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嗜血神医 > 第二卷 第二百一十一章 乌鸦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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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一章 乌鸦嘴

    这把刀不同于送礼那几把,那些严格来说不叫刀,应该叫“旅游纪念品”或者“工艺品”。

    而杜林买给自己这把刀则是纯手工打造,真正的传统工艺,而且已经开了刃,锋利无比。

    杜林昨天晚上偷偷试了一下,酒店楼下碗口粗的一棵小树,被杜林一刀下去给砍断了树干。

    离开了山河矿业办事处,已是当地时间上午十点多,杜林回到酒店去找朱仲林和詹姆斯,催他们赶紧启程去找宝藏。

    倒不是杜林有多贪财,而是他现在真没钱了。昨天晚上他几乎把自己身上的钱都花光了,如果再不赶紧去寻宝,恐怕明天酒店的房费都付不起了。

    把睡眼惺松的几人叫醒之后,草草吃了一顿午饭,一行人便带上物资出发了。

    退房的时候,杜林听到一个服务生正在向经理汇报,后院一棵树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砍断了,经理正在安排人查监控呢。

    杜林一听赶紧催着朱仲林等人快走。

    这次探险,是杜林参加的最寒酸的一次。

    第一次去青州找二姐何文静,杜林和何雯雯开了一辆福特F150“猛禽”皮卡,虽然也是租的,而且还摔成了一堆废铁,但这点小钱对何雯雯来说不叫事。

    第二次是六个人分乘两辆丰田陆地巡洋舰,一路连吃带玩,就差吃着火锅唱着歌了。

    可这次,杜林、朱仲林,加上詹姆斯带来的三名雇佣兵,一共六个人,再加上枪支和几大包物资,挤在一辆租来的面包车上,晃晃悠悠的向着尼泊尔南部的亚热带丛林驶去。

    面包车不知道多久没刷了,里面充斥着一股子难闻的咖喱味,让我们有轻微洁癖的杜林猪角十分不自在。

    詹姆斯这次带来的还是上次到华夏执行刺杀任务那三个人,那个身高一米九,一脑袋黄卷毛的叫皮克,是重火力手,怀里抱着一挺M249班用机枪,这个人杜林有些印象,剩下两个则没什么印象了。

    经詹姆斯介绍,一个黑头发拉丁裔的小个男人叫弗朗西斯,是个狙击手,还有一个梳着“莫西干”发型的男子叫琼斯,是丛林战的高手,擅于使用各种陷井和炸弹,这次就是因为他带了太多的爆炸物才导致尼泊尔海关不让过。

    正常任何一个国家的海关都不可能让人带着枪支弹药入境的,但詹姆斯等人执有米国军事保安公司的正规手续,理由也是“受米国国防部委托,保护一支探险队进入丛林寻找二战失事飞机飞行员遗骨”。

    这种理由是一般的国家也不会同意带枪入境,但尼泊尔是个小国,惹不起米国这种世界霸主,最后也只是让詹姆斯签了一份保证书,并对每一件武器都做了登记,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他们去了,然后再向信奉的某个神明祈祷一番,盼望他们千万不要搞出什么乱子才好。

    面包车把一行人送到了丛林的边缘就离开了,和司机约好,五天后再来这里接他们回去。

    六个人各自背起背包徒步走入了丛林,这里的植被比青州山区还要茂盛,印度洋吹来的暖湿气流,给这里带来了丰沛的雨水,而喜马拉雅山脉又挡住了来自北方的寒风,所以这里虽然从纬度上看并不属于亚热带,但气候条件却与更低纬度的亚热带一样。

    皮克挥舞着一把大号的弯刀走在前面,作为开路开锋,一路披荆斩棘,詹姆斯和琼斯随后,朱仲林和杜林在中间,最后是弗朗西斯。

    一行人以每小时五公里的速度向丛林深处行进,最终的目的地是六十公里外的一处古神庙遗迹。

    按照现在的速度,大约需要到明天中午才能到达遗迹,所以他们不可避免的要在丛林里宿营一晚。

    四个雇佣兵自不必说,他们早就适应了这种环境,杜林的体质更是强悍无比,只是苦了文弱的朱仲林,平日养尊处优的大老板几时遭过这种罪?这一路上就属他牢骚话不断。

    夜色渐深,一行人找了一块树木稀少的平地扎下了营。

    “我的杜先生啊,你说你为什么非得中午出发啊,这要是明天早起出发,咱们不就可以到神庙遗迹去休息了嘛,现在在这种鬼地方过夜,”朱仲林说话间一巴掌拍死一只差不多有蜻蜓大小的蚊子,“我的天,这蚊子也太TM大了!这要是一起来一群我这小身板不够他们吸的呀!”

    仿佛为了印证朱仲林的话,远处果然飞来一群和他刚刚打死那只一样大小的巨型蚊子。

    蚊子拍打翅膀发出的嗡嗡声,仿佛是来了一群小型的无人机。

    朱仲林被吓得一抱脑袋就往还没有扎好的帐篷里面钻。

    詹姆斯明显对这种事情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不慌不忙地从背包里掏出一瓶喷雾剂,在宿营地周围的几棵树上分别喷了一些,那些巨型蚊子刚刚靠近喷雾剂的树木,仿佛是遇到了什么天敌一样,掉头就往回飞。

    “这种丛林里氧气含量非常高,所以一般的昆虫在这种环境中体型都长得非常大,这个瓶子里装的是浓缩型的生物信息素,一般的毒虫蚊蝇,闻到这个味道后都会避之不及。”

    朱仲林从帐篷里钻出个脑袋来,

    “昆虫是不敢过来了,那别的动物呢?”

    “没事,”大个子皮克挥舞着手里的开山刀,操着一口并不怎么正宗的华夏语,“来了正好,晚上的夜宵就可以加菜了。”

    也不知是倒霉还是幸运,刚刚说完,远处的树丛猛然一晃,一只硕大的蛇头从草丛中钻了出来,后面的身子足有成年人躯干粗细。

    这是一只成年的森蚺,是蟒蛇中体型最大的的一种,据说可以生吞一只水牛,吃下个把人自然更是不在话下。

    杜林指了指朱仲林,“你这可真是一只乌鸦嘴,从现在开始你给我说少说话,老老实实在帐篷里待着,不让你出来不许出来!”

    朱仲林也被自己的乌鸦嘴吓得脸色煞白,缩进帐篷里,再也不敢露头了。

    杜林问皮克,“有信心把这家伙变成咱们的夜宵吗?”

    皮克咽了口唾沫,不是馋的,而是有些尴尬。

    “好像……有些困难,这东西皮糙肉厚连子弹都打不死,万一把它激怒了,咱们这个营地就毁了。”皮克很不争气的怂了。

    杜林哈哈一笑,从皮克手中拿过开山刀,又从绑在大腿上的刀鞘中抽出廓尔喀`弯刀。

    右手将弯刀甩出,将那只森蚺的大脑袋牢牢的钉在地上,然后将左手的开山刀交到右手,迅速欺身而上,一刀砍在森蚺的心脏处,一击致命。

    其实,对于这种身长超过四米的巨型蟒蛇来说,“打蛇打七寸”的意义并不大,因为这么长的蟒蛇,心脏不可能长在蛇头后七寸的位置,杜林也只是凭着猜测,试探性地砍下去,不过他的运气不错,被他蒙对了。

    “今天晚上有这一只当夜宵够了吧?”杜林擦了擦刀上的血迹。

    “够了够了,太够了,吃不了,两天都吃不了。”皮克点头如捣蒜,只前在中湖被杜林制服那一次,他还可以用杜林突然袭击来给自己找借口,但今天杜林的这一手,可真是让他佩服的五体投地。无论是飞刀扎蛇头,还是一刀中蛇心,哪一样他都自认无法做到。

    “既然够了,那我可就要撒雄黄了。”

    杜林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纸包,里面是雄黄粉,他用雄黄粉围着营地撒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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