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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男明星的黑粉头子 > 第四十二章 那是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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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默现在若是还不知道原来这位林老师暗戳戳的喜欢自己的班主任余曼老师的话,那他就真是个傻子了。

    “林老师,你别激动。你要知道这只是一个假设的逻辑,不算数的!”

    林剑锋一听立马急了,“为啥不算数,你说的很对。爱情就该是两个灵魂的如胶似漆。”

    李默尴尬的笑了笑,“林老师,如胶似漆似乎不该这样用吧?”

    “哈哈,别在意这些细节。”

    李默白了他一眼,突然想起自己跟林剑锋说这么多的初衷其实只是想让林剑锋问自己究竟怎么学会的篮球的事情。

    但林剑锋现在兴奋异常,丝毫没有想起这茬儿的意思。

    李默瞪了林剑锋一眼,心思翻转了一番,突然想到一个法子:“林老师,你激动个什么啊?你可别忘了我刚刚分析过要满足做余曼老师的对象可是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什么因素?身体强健?这我完全没问题啊!”

    “不是,身体强健是你的优势,但你要做的是让余老师的优势发挥出来。她喜欢看书,代表着她渴望追求真理,你要让她的优势发挥出来就必须有一颗求知之心。”

    林剑锋还是一脸兴奋,“求知之心,这东西我有啊,我现在是关于余老师的什么事情我都想知道。”

    “呵,那可不见得,我刚刚说有个老爷爷教我篮球的事情老师你可就没什么兴趣!”

    林剑锋愣了愣道:“我为什么要对你的事情有求知心?”

    李默白了林剑锋一眼,“我说的求知之心应该是纯粹的求知之心,而不是单纯的针对一个人。若是单纯的针对一个人,那就是见色起意。林老师你现在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林剑锋闻言脸上臊的一阵发红,瞪了一眼李默道:“老师我怎么会是见色起意,你现在说说你关于教你篮球的那个老者的事情。”

    绕了好大一圈,见林剑锋总算上钩后,李默心里松了口气,清了清嗓子道:

    “话说那是一个风静无月的夜晚,我当棒棒收工,恰好从一处废弃的篮球场经过。篮球场上寂无人烟,只有簌簌飘零的落叶,更为诡异的是透过外面大街上微弱的灯光,我发现篮球场旁边的长椅上居然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

    李默说道这里,林剑锋只觉得浑身瘆得慌,赶忙没好气的白了李默一眼道:“李默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说的这么玄乎,能不能长话短说,老师的可没时间在这里陪你耗着!”

    李默不屑的白了林剑锋一眼,刚刚听恋爱经验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说什么没时间?

    “好好,我长话短说,就是那个老者教我打篮球,他还告诉我不能让我将他教导我打篮球的事情告诉别人,如果非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也不能在外人面前展示他曾教导过我的东西....”

    林剑锋皱眉打断李默道:“李默,你说不是觉得老师很傻?”

    “没有的事!”

    “那你给我编这些东西干嘛?”林剑锋再次白了李默一眼。

    “我就是想给你说,以后我可能不能在你面前展现我从神秘老者那里学来的球技了。”

    林剑锋闻言只觉得自己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冲着李默吼道:“李默你给我滚!”

    “好的!”

    李默应了一声,麻溜的转身离开,留下林剑锋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吹着冷风的球场中。

    林剑锋看着李默跑开的背影,摇头苦笑两声,“说些什么鬼话?真是武侠小说看多了,篮球这种东西又不是武功招式,一旦学会就会形成肌肉记忆,怎么你还能想不使用就不使用?”

    “不过这小子一个高中生恋爱经验怎么这么丰富,看来得找个时间找余曼老师说道说道。”

    李默没曾想林剑锋为了找话题和余曼亲近,已经打算打自己的小报告了。他没去其他的地方,径直的返回宿舍,打算趁着还没到睡觉的时间再复习一阵子。

    走在路上的时候,李默不由的活动活动了手臂,脑海中回想着刚刚他在篮球场上持球进攻的场景。

    李默现在只觉得当时投进一个球后他整个人都感觉到兴奋,他不知道这究竟是他因为小小的成就感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还是因为现在还在篮球之神附身的阶段。他的心智受到那所谓的篮球之神的影响。

    到了寝室后,李默发现寝室里居然只有蓝作人和余生两人,而一向很活跃的胖子史正非却没在宿舍内。

    “余生,阿非去哪了?”

    余生没想打李默会这样称呼史正非,刹那间还没反应过来。

    “他出去上网了,说是去看什么小说。”

    原本正看着漫画书的蓝作人闻言则是笑问道:“李默,你怎么叫胖子阿非啊?听起来好奇怪!”

    “还好吧,我觉得叫史正非更奇怪,你这名字也挺怪的。”

    “我能有什么办法,我爸妈都是鲁迅迷,非要给我起这个名字,我让他们给我改名字都不同意。”

    李默闻言来了兴趣,“你爸妈都是鲁迅书迷,怎么你跑着学来画画了?”

    他可是记得蓝作人画画的功夫很是了得,用简单的圆珠笔居然就能将金璇的轮廓影子画下来。

    “嗨,他们是个屁的书迷啊,他们两个以前上学的时候是一个班上的学生,当时上课老师讲鲁迅先生的《故乡》,便让人来朗读课文,我爹妈两人都把闰土读成闺土了,结果两人被班上同学一阵嘲笑,两人便从此开始抱团取暖,后来居然还因此结婚了。你们说神奇不神奇?”

    李默没良心的大笑起来,连一向稳重的余生也跟着笑了起来。

    “蓝作人啊,我觉得你说的不像是你的父母,倒是像史正非的父母。”

    三人一阵玩闹,等到外面就寝铃声响起后史正非还没从外面回来。

    李默第二天一大早因为要五点半去参加体能训练,便从余生那里借来了一个闹钟。为了不打扰到两个室友睡觉,李默将闹钟调低了声音放在床头。

    第二天被闹钟叫醒的时候,李默发现史正非的床上还是空无一人。

    “看来那小子在外面玩了一个通宵。也不知道他今天的课怎么上?”

    李默摇了摇头,没再去想史正非的事情。轻手轻脚的简单洗漱了一番后便出门向着昨天晚上和林剑锋约定好的位置。

    约定的地点在枯荣中学外的青石广场上。

    李默到了约定地点后,发现那里只有林剑锋一个人,不由的凑上去好奇的问道:

    “林老师,你不是说其他的体育专业生早上也要来进行体能训练吗?”

    林剑锋停下热身,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道:“嗨,我以前上学的时候体育生都是要早上训练体能的。所以我以为枯荣中学也是这个规矩,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个样子。”

    李默无语的白了他一眼,心想昨天可是他说的言之凿凿,今天却是这样的结果。

    “林老师,那我们还训不训?”

    李默没觉得自己的体能还有训练的必要,有这个时间他早起去教室自习一阵子,争取期末考试考进年级前三十名才是正事。

    “训啊,当然要训。你先做十分钟的热身运动,我们再出发!”

    李默耸了耸肩,学着林剑锋的样子不情不愿的开始做起了热身运动。

    林剑锋见他这样,沉声道:“李默,老师让你每天早上都来训练可是为了你好。我知道你身体素质以及体能都不错。但每天早上五点就起床就来训练体能可不单单只是为了训练体能而已!”

    李默闻言好奇道:“那是为了什么?”

    林剑锋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反问道:“李默,你觉得要成为一位伟大的球员最关键的事情是什么?”

    李默没想到林剑锋会忽然问他这样严肃的问题,不由的一怔。同时在脑海中思考着关于林剑锋这个问题的答案。

    经历过昨天晚上情绪球赋予他那半个小时的篮球之神体验,李默可以说他曾经体验过篮球领域里最高的山峰。

    尽管现在他已经没有了篮球之神那惊呼恐怖的篮球技艺,但那短短半个小时内他他从山巅上俯瞰整个世界的经历还是让他受益良多。

    李默回味着篮球之神的视角,在刹那间他忽然明白了情绪球将篮球之神附身的体验称作‘凌晨四点钟的太阳’的深意。

    “老师,我想我明白了,你所谓的最关键的事情应该是意志吧,是那种贯穿一生的永攀巅峰,永不服输的意志。”

    林剑锋听到李默这话的一瞬间,整个人都不由自主的颤栗了一下,甚至连双眼都因为激动而有些发红。

    “李默,你真的很不错!”

    李默闻言无语,心想:“林老师,你能不能不要抢李老板的台词啊!”

    林剑锋说这话让李默不由的想起了李灵鱼的身影。

    此刻晨光熹微,寰宇澄澈,李灵鱼应该还在她的梦乡里不知做着什么梦。

    李默猛地晃了晃脑袋,将关于李灵鱼的想法扔出了脑袋。

    “林老师,可以开始了吧?”

    林剑锋甩了甩手臂,“开始吧,你的身体天赋不错,咱们就不用玩循序渐进那套了,直接跑到山顶的金粉寺,没问题吧?”

    李默无所谓的点了点头,然后跟在林剑锋的身后向着山路上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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