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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诡幢 > 第三百零三章 5.20-X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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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沫做出的总结堵住了那个记者的话头,也完美的规避了老明农家乐凶案与5.20碎尸案之间的关系。

    同时也避免了其他人在看到这段采访后产生一种警方在顾左右而言它的刻板印象。

    一切在没有明确证实之前,重案组都不会承认两起案件之间有任何关系,这就是王沫传达出来的意思。

    招待会也在王沫回答了这最后一个问题后圆满结束。

    记者和摄影师们都陆续从会议厅的大门退场,他们被有得到采访嫌疑人还有本案负责人的允许,只好都带着现有的资料回各自的单位赶稿子去了。

    留在刑警大队的只有白志的父母还有律师闫酉了。

    在会议结束后,王沫瞪了站在会议厅一边站着军姿的王志明一眼道,“这次的事先记着,等案子结束了再跟你好好算账!”

    “王组长,您先等等!我想先见一见我的当事人,请问什么时间可以安排一下啊?”闫酉见王沫和王志明要直接从会议厅一边的准备室的小门离开,他赶紧从后排大门的位置追了上来道。

    这是白志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他有与自己的律师单独交流的权利,重案组并不能阻止。

    白志的父母还有闫酉被刑警队的同志带去见白志的时候,被拘留的韩华、赵宏还有那个郑成便都已经被释放。

    那三人出了刑警大队的大门后都各自打电话给家里,然后或坐公交,或等着家里人来接。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倒也是没有记者守在外面等着采访他们。

    王志明和王沫应该在准备整理所有对白志不利的证据,可能接下来的时间里,白志会否认各种证据的可靠性,那他们也要一一考虑到应对的方法。

    沈俑还有柳檀他们倒是没有再去管如何在一两次问询中如何让白志认罪的事情,现在既然已经有大量证据都指向了白志,那就说明凶手即便是不是这个白志,那也绝对是白志身边的人,或者是对白志比较熟悉的人。

    一起跟柳檀来到证物科的有沈俑、龙雅和小林。他们要一同来看龙雅带回来的证物是不是能有效证明白志与凶案之间的关系!

    龙雅从白志的宿舍带过来的证物有菜刀的购物小票,一个毛毯。

    龙雅带回来这个毛毯也只是用来确认是不是和上一次在吴科的抛尸现场的动物毛发是不是同中材质,这方面的验证不能在重案组进行,刚才在值班的同志已经将那个毛毯与之前在现场找到的动物毛发一同送到专门的检验部门做监测去了。

    至于那个购物小票则是只需要做指纹监测,确定这就是白志购物用的小票就可以了。

    “你不是说你去超市查过了么?那把刀真的是白志买的?”沈俑问向龙雅道。

    龙雅摇头,她总觉得这一次的案子不可能就这样轻轻松松的就结束了,她在小林同样好奇的目光中回答道,“我在超市查了购物记录,最近购买那一款刀具的只有六人左右,但是据那卖菜刀专柜的售货员说,她接待的所有没那种刀的顾客,年龄最低的应该也在四十岁左右!”

    “或许是她没有接待到白志呢?”小林在一旁道。

    “不是,她守的专柜就只有一小片区域,我给她看过白志的照片,她说她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个人。”

    柳檀在那边做着指纹处理,她也说道,“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和沈俑去了那个卖摄像头的地方,卖出去那一批摄像头的售货员都直接不见了,他们公司甚至连售货员的联系方式都没有了,交易单据还有客户信息还都被人家售货员带走了!”

    “啊?这么离谱?这种公司现在还没倒闭?”小林有些不可思议的吐槽道。

    “离不离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事情发生的太巧合了,就像是那个售货员在故意躲着我们的调查一样。”

    沈俑倒是觉得就算是找到了那个售货员应该也没有什么意义,从那摄像头上只留下了白志的指纹来看,这售货员八成就是三生会的成员之一了,他在将摄像头卖出去的时候是收到过提醒不要在上面留下指纹的,甚至可能在把这摄像头展示给白志看之前还故意将上面的其他指纹全都擦干净了,只在上面留下了白志的指纹。

    而三生会的人,不可能轻易就配合警方的调查的。

    “我觉得大家还是不要太寄希望于凶手是白志了,就从他手机上显示的定位都能确定他是凶手的概率很小了!而且这个白志跟肖国友的赌场之间似乎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啊!不知道为什么王哥好像就认定他了。”龙雅去了白志的宿舍后也不觉得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虽然那是单人宿舍,但他们几个保安平时都是不关门的,白志平时的活动其他保安基本上都是清楚的。

    那几个保安也确实没有见到过白志有买什么大菜刀之类的东西回来,而前面那三起碎尸案发生的时候,他们也肯定的说当天晚上白志应该就是在宿舍打游戏的。

    柳檀在将一些特殊的试剂喷洒在了那张购物小票上道,“小林,你去吧5.20杠X01杠05号证物拿给他们俩看看,那说不定就是王志明认定了白志就是凶手的原因。”

    5.20-X01-05的编号指的是重案组在犯罪现场收集到的重要证物的编号。5.20指代的是凶杀案的编号,X01指的是第一个犯罪现场,也就是发现肖国友还有林玉凤头部以及两个高中生的那个三号楼的顶楼西户!至于05则指的是在那个犯罪现场中发现的被标号为05的一件证物了。。

    龙雅虽然也有去过第一个犯罪现场,但是她根本就不记得那些物证的编号,这些东西当然还是证物科的小林和柳檀记的最清楚。

    “这跟白志有什么关系么?”在小林还没有把证物找出来的时候,龙雅忍不住问道,她记得当时重案组在一号犯罪现场应该是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证物才是啊,即便是有几根残留的头发,在检测过DNA后发现那些头发也不是林玉凤的就是两个高中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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