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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兵王的都市生活 > 175: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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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杰见识到这三人不是一般的高手,之前和默索尼尼过过招,老远一种强大的压迫袭击过来。也就这时候默索民尼的目光投了过来,可是还是和另外两人说,“同时我们来这座侧城,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告诉城主,这件事关系到我们三家发展。“

    默索尼尼眼中有了一丝歉意,“为了与城主长期合作,我们金莲特地选了一件礼物送给城主,这是我们联盟首领的心意。“

    默索尼尼说完,中央的女人拿出随身带的红皮箱子,于是拿出了一件用锦黄色包裹的东西,女人小心翼翼的把这件礼物放在大理石桌面上。

    李杰揭开了布,拿出一把枪,是把口径有45厘米的手枪。

    这把枪特别就在于,李杰刚碰到枪柄,手因为骤冷就放回了盒子里,再看了一眼,这把枪的弹膛清晰可见。

    “这把枪是盟主送给莫依依小姐。“默索尼尼早打听莫依的喜好,看来是有备而来,李杰心底开始敲鼓。司空辽在一边对李杰使个眼色,“你快去把这礼物带入依依小姐那里,再告诉城主,有客人来城里。“

    李杰点了头,捧着装冰枪的盒子向走廊走去。走了有十几米身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马尔德迎面走过来,但是他没有发现李杰。

    可是李杰的雷劈了过去,因为他看见马尔德手里有一个箱子,而李杰非常轻易探出箱子里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些现金。

    雷分散的落在马尔德身上,马尔德猛力的翻身要躲避雷劈,但是没有用,此时他才发现周围之所以红通通的一片,进入了李杰的空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开启空间,马尔德没有逃出空间,这雷太熟悉了,他很快认出了那是李杰狠狠的骂了一句,“我记得你,你在哪学的这种邪术?“

    接着是一个速度极快的圆东西打在他的胸口里,他不确定是枪,因为根本不像是把枪,想是快厚的玻璃片,很快他的血管网络在黑夜中变的荧蓝,碰的一声摔死在地板上。

    空间外还是异常安静,所以看似不过是个普通的走廊。

    那道空间光在最后一刻,闪烁了一下,默索尼尼便意识到,有人在周围开空间,但是这道空间并不完美。五秒不到的时间,所有都安静起来。

    李杰数着箱里的一堆钱,一堆的美金,匆忙的离开走廊,走到一处欧式的花园,他把晕过去的马尔德绑在一棵树上。

    他还不想杀了他,这一枪已经让马尔德所以得能源没法启动。

    在花园的建筑拐角处,等他刚转身,马尔德突然瞳孔收缩,眼中血红起来。

    接着是一串金属声音,像是某个设备,某架机器被打开。

    哐的一声,氤氲的光线出现在他头顶,像团雾越来越清楚。

    是个只有巴掌大的晶体湖,能把晶体湖逼出体外,这果然是把好枪。

    只要拿了马尔德的能源湖,他就是必死无疑,李杰本来并不想杀他的,但是谁让他认出了他,晶体湖对李杰并没有多大作用,他并不能转化能源,只是又轰出一道像鱼游走的雷,轰了一次还是纹丝不动,于是干脆能源开的最大,雷直接轰了过去,轰隆一声晶体湖突然收缩成点,掀起到狂劣的圆形旋风,之后把马尔德爆的一点不剩。这把枪太万能,金莲能舍得把他送给流沙,一定有他的缺陷,找了很久,李杰在装枪的盒底部找了个遍,只找到一张完全看不懂的英文说明书。

    这种英文说明文说不定莫依能看的懂,不远处便传来一群女孩嬉笑的声音。有两三个穿的裙子少女走过草坪。

    李杰并没有找到在这群女孩中发现莫依依,女孩中有个抱着一只卷毛的小狗。

    “你瞒着叔叔来这里,说不定回去要被骂。“一边眼睛圆圆的偏瘦女孩,身边站着个穿绿衣服女孩,是依依。

    李杰想着逃走嘛,必须要够点资金的,那点美元说不定事后有很大的帮助。

    有身影闪现出来,那人舔了下嘴巴突然出现用手拦住莫依依。李杰依稀听到,依依拼命喊了一声,“莫文渊,你是什么意思?不要以为你和白孔才是亲戚,就为占我便宜,怎么说我也是一城的公主。“

    “什么是占你便宜?“莫文渊脸色一沉,一巴掌打在依依的脸上,“老子给你脸不要脸,你不就是给人干的吗,以为多纯洁,你说莫痕当初是怎么干你的?“

    莫文渊边说,脸皮厚的继续拉住她的手。陪伴莫依依身后的侍女也是愣住了,像木桩一样杵在花岗石装饰建筑后找援兵迈脚的能力都没。

    李杰突然闪现而过,像头猛虎一拳打在莫文渊的脸上,这厮手里还抱着个酒瓶,说不定是戒酒撞胆,跑进公主的住处。

    惊的气莫文渊手中酒水洒出来,退后两步,右手摔碎酒杯,骂了两声,“你让莫痕糟蹋,干脆让我糟蹋好了。“

    转头一看是张熟悉的愤怒到极点的脸,酒还没醒,看见李杰,莫文渊摇晃下身体,便被吓的魂飞魄散,,“莫痕,你起死回生了?“

    “对,我就是莫痕,我怎么舍得死,可惜命太硬死不了。“李杰突然勒住莫文渊的脖子,手如鹰爪一样刚劲有力,又是一拳过去,莫文渊的颧骨顿时碎成了三半。莫文渊也是被外力打的落在不远处口吐了一口血水,“好,你很有种。我会回来的。“莫文渊刚一转身,向花岗石后跑去,很快消失在树从里。

    想到莫痕丢下她孤身一人,依依已是毁天灭地,还好李杰是兄长先稳住了依依。

    “莫痕不要离开我。“莫依依崩溃的李杰的手。看着双眼通红的依依,李杰一时心软的说,“对,我是莫痕,我一直在这里不会离开你。“

    “能不离开我就好。“依依靠在李杰的身上,像是快要飞走的飞蛾。李杰突然听到,附近还是有人的,也就是此时那瘦脸女孩怒火突然凶神恶煞走过来,和之前甜美容貌完全两样,左手扇向依依的脸“你这狐狸精,难怪上次他写一首情诗活像写金瓶梅一样原来是给你的,臭婊子,妄我还把你当自己人连我的夫君都抢,真是不要脸。“

    刚抬手打过去,依依像是心脏被掏空一样,连发动冰神的能力都没有,否则这等弱小之普通人,怎么能动的了流沙城的公主。

    李杰便拦住那瘦脸疯婆,纨绔的笑了笑,嘿,这变脸还真快,估计这女人就是莫文渊的老婆,“莫文渊都滚了,你还想在这做婊子?“

    “你?“瘦女人嘴角颤抖脸色发青,看四周除了陪来的家丁,也就没能撑场面的人。莫文渊这只缩头乌龟早就跑了。

    现在依依有难,事后莫剑良能和白柳州沟通一下,这是表面上大家一定不会撕破脸,依依还能继续在流沙城生活,不过这次李杰打了莫文渊,说不定莫文渊怀恨在心顶多找他算账,找莫剑良调节成了关键之关键。

    刚向城心的中央走去,依依突然停下脚步再也不愿向前走。

    “莫剑良并不是我亲生父亲,对我有养育之恩,为了上位,白家权利是越来越盛,白柳州还算是个正人君子,白孔才这小人连和莫文渊来要挟,莫文渊明明妻妾成群有婚约还向城主提亲,白孔才从中作梗把’好’话说尽,一个小时前白孔才还来我的住处提到这件事,一定是他把我的行踪暴露给了莫文渊。“

    这么多年养育之恩,莫剑良也不会不讲人情把莫依依给买了,而且莫剑良也不像是那种人,但是莫剑良对莫痕很是有意见的。

    莫依依也不知道脑海又想到什么,惊慌失措的突然推开李杰,“莫痕,你说要带我离开流沙城,可是没有,你在骗我。“

    “好,别冲动,你现在就带你离开流沙城。“顺着原路,李杰和依依走去一片金黄的沙漠。

    走了有几个时辰连口水都没有,嗓子像冒了烟一样,嘴巴开始结起厚的死去的表皮。

    很快便到了防御的附近。冲来防御,流沙城的人一定会发觉。更何况他李杰现在还没有能力能冲来这种有血脉的防御,依依状况并不是太好的,只能趴在他背上睡着了。

    他走了十几步,那双运动鞋的鞋子里满是沙子,“我说,我不是莫痕,你还迷糊?你睡着了吗?“

    但是不是已经不重要,他现在就是,于是他走到一块沙丘里,发现沙丘后有间简易的房子,可是房子塌了,找半天也找不到半个人影。

    依依睡的很香,他能听到她的吐气声,微弱的,热热的……

    他在房子里躲了半天,凌晨过后,依依第二天突然不见了  沙漠是干燥的,让人移不动一步。风沙越是盛起的,李杰顶着一头干燥的骄阳。

    沙子进了裤里,连手掌心的纹路也积着一层细沙。

    细沙越积累的多,在他的视线外宛如掀起细沙帘子,一个人红粉明艳的身影站在这大自然缔造的帘中。

    是依依,他激动的跨了一步,到了依依的面前,他活像个不动规矩的幼稚的人,出现了她的面前。

    “你一早去哪?“他的笑,像个野孩子呵,好比头顶上的那轮像银盘的太阳,这沙漠大海,不是一个太阳,可惜有了两了太阳,可是他的手碰到她的肩膀,冷,冷的像从小掉落冬天街道边的河水里。

    “依依,你在干什么?“李杰像去温暖她,生怕沙漠公主嫌弃他这个冒名顶替的,这片温暖很快被她眼神泼凉了。

    “我在看星星。我妈妈说,看不见了方向,迷了路,只要找到北极星,顺着最亮的方向总能走到城里。“

    “大白天怎么会有星辰?但是我是不能回城里。“

    “出城能去哪里,莫痕去哪我去哪。“莫依依只是平静的盯着眼前,从怀里拿出一只精准的石英表,表链条上刻着依和痕,是莫依依和莫痕的名字最后一个字。

    突然沙面里出现一个兽骨,像一个牛头,牛头上有一颗明晃晃的宝石。

    李杰捡起牛头,戴在头上,想逗美女的笑,但是她还是不快乐的。

    人要是失去了真正的快乐,活在不是疲倦,更多是痛苦,聪明的人是会从痛苦中寻找快乐,固执的人是会从快乐寻找痛苦。

    莫依依坐在一边一块石头上,“出去必须等我休息好了,我才能打开防护的门,但是打开的同时,甚至能惊动白孔才莫渊,和莫剑良。“

    李杰猜测打开门的那一刻必须出去,否则容易被人埋伏,依依还没说完,李杰站起身,风沙后他仿佛看见一片绿的地皮。

    依依又昏昏沉沉躺在石块上睡去,李杰也不想叫醒她,像前面的绿光走去。

    很快水声有了,风终于混合的是泥土味,而不全是干燥的风沙。树林枝条摩挲发出嘈杂的声音,在龙卷风刮起的沙漠中寻找一条能解渴的绿洲,是难的。

    李杰刚进入这片绿洲,映入眼前是一片瓜地,圆滚的,李杰也是饥肠辘辘了,用手敲了敲瓜,瓜发出沉闷熟透声音,连忙从地上的瓜藤下摘了两只西瓜。

    顺着原路,去莫依依在的地方,沙漠没有瓜农,李杰用力掰开野生的瓜。

    依依嘤的哼了一声,虚弱的说道,“李大哥,你这些西瓜从哪里找到的?“

    “离有一千米的地方有个不错的绿州。“李杰话刚说完,把手里的瓜扔过去,一个亮光出现依依头顶上,瓜没有落在依依的手上,沙面突然跳出一只幽绿眼睛的骷髅。只骷髅闻到这些西瓜,忍不住也饥肠辘辘,但是他现在并不想吃瓜,想吃的是血。

    这事还没完,他便看见一个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突然在绿洲,那人确是黑家的人。

    (小白棒棒的,快七月过生日的那天,在过道的梧桐树边捡了一只卷毛的白狗,于是抱回家,发现它体力不支,生命危在旦夕,于是给它起了个能延缓它生命的名字,叫白彩虹,希望它像彩虹一样有个精彩灿烂的一生,可以像星辰月亮一样能把它可爱明媚的光照亮天空,也希望它能拥有恒星的寿命,还有和能克服一切的困难的平,淡,与不慌。

    黎明一个人站在窗外,窗外是道美丽的浅的彩虹,他把他那本没看完的世界名著放在了膝盖上认真的去阅读着,一边还摆着一盆花瓶,是黑色圆底瓷身的十厘米左右高的小花瓶,上面插着一朵翠绿的芋花,青白色带点珠的蕊,他总是那么的安静着看着眼前的彩虹,小白狗会常常跳在他的膝盖上,或者出了门,灰喜鹊常会飞到芋花的附近,把花叼走了嘛,于是白狗就拼命的挥动他的小爪子,跳跃再抡起,灰喜鹊总是会第一取胜。

    盘旋了两圈,睁大黑黑的眼珠儿一脸鄙夷的看着小白狗,汪汪汪,小白狗愤怒的叫着,不公平,不公平,他无声的叫着,他会前爪伸到黎明的课桌椅子上再用他的前足支撑住他整个肉嘟嘟的小身体,再跳在台灯边,那时黎明还不在家两小动物也是肆无忌惮了。

    星期天黎明准备去s市买电动车,骑着他的两轮车,把小白狗扔到车框边,路过一家画展看见一个披着长发,半裸着腰身的女人的侧面,完美的曲线,下身便是平静无波的水面,连小白狗也开始看懂了她的美。画展出来的人是他的朋友,一个叫小文的人,那时候他们从同一个美术高中毕业,黎明因为家里原因放弃艺术系选择了医学,导致了他现在与理想总是越走越远。但目前的生活并不让他烦恼,因为每次有种念头的时候,他常告诉自己,在什么位置做好自己的事。

    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人,在上学的有一天,外面下着淅沥如牛毛的雨水,他一个人背着书包撑着一把雨伞,遇到过去的高中同学,她叫余新秀,她是和他一起暑期打工的女学生之一,所以一群人上了车,他很快认出了是她,于是慷慨的把伞借了过去跑到保安处摸了一把雨伞,回到家里他很像在把脑海里的余新秀画出来,可是他画不出来,因为自从他上了医学院后,已经有两年没有画画了。

    但是出现在面前的宣传画不是别人真的是余新秀,曾经他有听说过余新秀可能有男朋友,从小文画出来的画来看,前男十之**是小文了,这小崽子瞒着他,和班里红着发紫的柠檬妹妹有关联,柠檬妹妹是戏称,意思是不食人间烟火,清新自然,恰恰那时余新秀就是这样的清秀,不过听说她去了国外,后来又找了一个像酒桶一样胖的富二代,因为余新秀的家庭也是完美到不能再完美了,是珠联璧合的走势……

    有一次,黎明从学校图书馆回来的路上,看见一位打伞的女孩,那把伞是蓝的,余新秀的衣服上面有一些草绿的只有一片花瓣的花,不像花更像叶子,有十几朵落在她的裙子上,显的更是明媚动人,时不时还有其他男生偷偷张望。

    也就是那时,黎明的课桌上总是多了这种不似花的花。

    每天下午,他会出门遛狗,白彩虹这一天快扛不住顺着学校的操场的草地上,一路奔跑,碰的一声影子就消失了,黎明找了半天才在一处少了块水道的水泥盖子下找到白彩虹,也是因为怕了惧了,是动物的局限它不敢东奔西跑,因为洞是干的,只差跳了出来便能重新回到绿油的草地。

    黎明刚一会儿把它救了出来,它就飞快的跳落在地上又开始了它与草地欢乐的游戏。

    当然余新秀再早婚,黎明也法去,因为他真的很忙,忙学习连和人说话的时间都没有,桌子上的芋花总是换来换去,,对白彩虹来说,芋花像是每天都是这么的一成不变的。   弹丸大小的绿洲,朝着瓜藤东走,李杰拎着那个箱子,双脚踏地,看见一条从天而降的一沟急流,水像一块碧玉摔在附近的石面上,湍急的流水泛着一层白泡,不时有两三黑条的长尾的草鱼在水中来回前行。全不知有人在水流外盯着这两条肥美藏青色的鱼。

    鱼肉肉美肥腻补充足够能量是最好的。

    扔下皮箱子,李杰卷起裤腿,脚踢开碎石,突然矫健的跳入河里,站在河里,全身雷光大亮,突然他挺起身板,拳中无数小雷肆虐,来流沙城很久没有用到雷源,于是用的显然是生疏的。雷源越积累越多,知道那道雷光包裹他全身,让人神清气爽,他试了试他尘封有一个月的拳头。

    水中的浪花四溅,像是山里滚落的巨石轰的一声,蓝紫色的雷光中,水溅的他满脑都是,他猛喝了两口,这水真是美味啊。

    雷光中,整条河道被炸开,他赤手抓了两条跃在空中的飞鱼,随手扔在河边的石头边。

    那个贼兮的人突然吓的尿都出来的,东顾西盼在不大的绿洲外突然听到一声雷声,因为晴天出雷,想不到雷是从河里跑出来的,接着五条小的东昌鱼依次着落在他的脚边。

    他顿时张开防御,挡住河里来像子弹飞来的碎石,李杰已发觉红衣运动衫手中多了一点刺眼红的火焰。

    这人是火能,和王红龙的能不同的是,这人浑身身着无数火圈,有十五条左右,而这火圈有专门轨迹的,圆轨迹变化着,突然一条火舌向李杰袭击过来。

    李杰看出这人大怒,用了雷盾挡了下,“原来雷御才三级,还敢嚣张。“红衣人有些不懂的是,李杰实体已经有点可以了,但是雷盾非常薄弱。

    火在红衣人的手中燃烧,他突然拔出一把刀,顿时火在刀刃烧起来。

    红衣人连续向李杰劈了两刀。李杰加持雷盾用手肘护了两刀,突然抓住红衣人的刀柄,猛力一搏力气,把红运动衫的人扔在河道边。

    红衣人落在水里,站起身,腾一声熄灭双手的火焰说,“你不是流沙城的人,流沙城里的人,没人会用雷能。“他瞄到李杰被火烧只剩有半截的衣服袖子下,手臂上有个奇怪图腾。

    他退后一步,“我听说雷能在中国内部有个大家,可是很久以前因为内部不够团结,遭受外敌惨遭灭族,传闻没有后裔了。“

    “我倒是想听听这渊源。“李杰看着手上的图腾,从遇到张师傅开始这图腾也逐步生长成形,像为自己辨明身份。还没问张亭清楚,张亭陷入他人恩怨不能复生。

    红衣人见李杰说话和气,也是脾气好起来,把刀插回刀鞘里。把放在衣服内层放钱夹的口袋边挂着的一张名片递给李杰说,“我很赏识有能的人。交个朋友怎么样。“

    李杰一看,这人正在江南市工作,他的右手刚伸出来,李杰的右手握过来。

    同是暴击,雷盾比他的能不知道优势多少,但是他很快发现李杰有个大的破绽,一是基础不稳,另一个是李杰心脏肝脏器官外的薄膜还不够厚,所以他从能源湖取出雷源,并不能在外储存额外的雷。

    他把他的想法告诉李杰,他说的还不是最重要的,“李兄你的心,要是能开启更大的能源必须还要炼心。“

    “多谢提醒。“

    那人从脚边的草地上捡起些鱼,用手掂了掂,“李兄有所不知,最发财的地方就是这里,最有钱人莫过于莫剑良,每年这里的资源对外开采,数不胜数资源太丰富,联盟都开始青睐了。“

    多亏红衣人,李杰知道金莲不是来他的麻烦,李杰更不会回把自己的事透露出来,只是笑了笑,说,“你是为了什么来这里?为钱?“

    “当然。“红衣人才发现李杰手中有个皮箱子,“你这箱子应该是钱,足够你花费了,但是这也不过牛身上的一毛。“

    “你怎么知道我的箱子是钱?“李杰觉的他说话有趣。

    “常与钱打交道,闻出来的。“

    依依吃了西瓜总算有点力气,看着李杰手中用树叶包了一团,揭开一看,“这些鱼哪里来的。“又看见李杰身后站着一个穿红运动衣的人。

    “他是我路上遇到的朋友。“李杰说,把左手树叶揭开,放在刚升起的火堆边。

    到处是压抑的龙卷风刮着,面前是昏暗一片,李杰走去仅有的树木边,走了很久看见一棵树边靠着一个穿灰色衣服的人,受伤严重,但还有一口气在,看了李杰一眼很是惊讶又是昏迷过去。

    这人一定是莫痕,李杰又是惊喜的,两步并一步的回到红衣人和依依的营地。

    依依看见树丛中有人背着一个受伤的人,正是她朝思暮想的莫痕,于是连忙冲了过去,抓住莫痕的手,紧紧说道,“我东盼西盼总算等到你回来了。“

    要不是早晨李杰吃饱了出去消化,说不定还不能遇到这种巧合,当然他更为依依找回了她的莫痕高兴。

    莫痕喝了两口清水,醒过来,也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事。

    “既然我帮你找回了依依,依依,我能帮我一个忙吗?“

    “大哥,什么忙只管说,依依今生的幸福也算多亏大哥的帮忙。“

    “不用了,依依,出了流沙城我还有几个朋友,准备去朋友那里。“

    依依心里有些愧疚,有些挽留但是她知道留不住李杰,“作为朋友,我还是愿你就在沙城。“

    依依知道留不住李杰,便带着受伤的莫痕就在绿洲,等莫痕伤势好多后再计划回到城里。

    李杰和莫痕依依告别后,重新踏上旅程,昨天晚上的红衣人也不知去向,他也不想再管南宿天的事,径直像沙中走去。

    突然,一只手拍在他肩膀上,是红衣人的手,“李兄,你这么早想走,我还有事想请你帮忙。“

    “需要帮什么忙只管说,我现在也是个闲人。“南宿天要帮的忙不是出城就是为钱,不过南宿天也像个不会出卖他人能谈的上朋友的人。只要不过分,他的要求还是能答应的。“有话直说好了。“

    “能陪我去一趟绍辛好吗?“南宿天跑的还挺快的,没一会儿已经赶上李杰,手里之前的一把刀,“我的刀有点破了,需要去把这块裂痕补起来。“

    南宿天的刀也是一把吃素的,一把好的,锋利的刀刃上离有三寸刀尖的地方,有一个很小的口。

    “最好能找好的刀匠来恢复,沙城我只听说绍辛能干的来。“看来南宿天这些天对沙城也是有点了解了,估计踩过点。

    “李兄,还以为跟你来的女孩是你妻子。“南宿天提到依依,李杰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名花有主,也轮不到我头上,她是沙城的公主,也就是莫剑良的女儿。“

    “那这事更好办了,你要是能让她带我们去城里,我们说不定少了很多困难。“

    李杰摆了摆手说,“流沙城我去过,对哪里的建筑和路线还是有点熟悉。“意思是有了这么远的地方,李杰也不想继续回去找依依,可是沙中却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也是看见李杰和南宿天正往城里走去。

    “大哥。我有一个重要的事告诉你,你一定要小心。“依依把一块黑金护腕递给李杰,护腕在光线下射出强大的光芒,一股热气顿时锁住李杰全身,李杰张开了一面雷盾,有了护腕后雷盾突然碰的一声,冲泼第四层,多了面紫金色护光,但是护光就能护住普通攻击了,“这块护腕不是普通的护腕,是沙城沙矿生产的钢沙打造的护腕。能更帮助你的雷盾。“

    “等你离开流沙城,去江南市一定要来绿洲找我,我等你。“依依嘱咐道。   南宿天是往着中央沙城相反方向前行,是离依依越来越远了。李杰不落后跟在南宿天身后,“南兄,你找的东西确定在这沙城?“

    南宿天一转声笑道,“李老弟都不知道我要找的是什么,怎么会知道这东西不在这沙城?“

    “因为我知道南兄找的一定不是落在地上,掉在地上的这些能伸出手够的找的东西。说不定是人,是活的东西。“

    “是活的东西倒没错,也不是个人。“南宿天指了指前方出现在沙漠中的一座灰黑色的建筑群,房子最高不到两层,矮矮的砖墙,白的石灰墙面,破旧的木门一瓣一瓣累计也有六七只的靠在墙角上。

    房顶像是一笔浓烟,面前这片沙中生长着,骄阳如火燃烧着四方,让李杰的脚开始不听使唤,头脸都是汗水淋漓,前只脚踏入这座黑色建筑后,李杰便觉的一股凉风吹来。

    “这是莫剑良的避暑胜地。“到了沙漠气温好达凡人接受不了的时候莫剑良会带着一行支持者来这里居住一段时间。目前莫依依并不在这座城里,他也同时消失在流沙城,也不知道遇到莫剑良,他会不会和他讲道理。李杰也是有点急了。

    “老弟,大可以放心,现在并不是最热之时,来这里的人并不多,我们的事很好办。我先和你说个故事吧。“

    南宿天还有功夫讲故事,李杰也是醉了。街道都是飞沙走石,像是要把街道埋了起来,但很快又吹来一阵狂劣的风,这风却是从不远处新的龙卷风过来的侧风带来的,风大又把沙面清扫了一遍,街道很快又变成了干净的街道,可是这时间是短的,到不了五秒的时间,又被新的沙掩埋了起来。

    “故事是这里有位防御级的顶级高手叫绍辛,他的沙盾远高于其他人,也是沙城数一数二的高手之一,当时在他最得意的时候,他的本事到了闻名遐迩的时候,可是有一天他突然说要隐退去造酒……“

    “就成了有名的最值钱的东西?你是让我帮你去偷这种酒?“

    “是的,李兄真是聪明绝顶。“南宿天拍了拍手掌笑道,“你我一见如故,若是真信我,我是不会骗你的。我们并不是去偷的,是去拿我该有的东西,因为这酒最早也是先到我的手中,只是我刚出城的时候后来被人又偷了去。但老弟,我说的故事还没说完……“

    “你说……“

    “绍辛于是离开外面重新回到沙城,有天他回老房没事,遇到了一青梅竹马叫沈瑜,可是偏偏绍辛家人极不看重两人联姻,不久绍辛娶新妻后,有一日又看见沈瑜又是悲痛起来,结果哪知沈瑜已经成了别人妻,看懂绍辛情意和不舍后,沈瑜竟吐了一口血一病不起,病入骨髓不久去了世。这事到了绍辛三十六岁膝儿满堂的时候,绍辛也是因为孤寂发誓终生陪伴沈瑜,可惜时不待人已寻不到红粉,不顾家人和兄弟反对一人造起了酒水,用以忘记过往,喝了酒水的人耳朵会响三声,一声绍辛的叹息和愁,饮酒得愁,愁酒;一声为悔,再饮酒是以悔成伤,伤酒;一声熄罪,三饮酒,熄罪为的是熄灭无妄的余罪,也叫熄醉,本是伶仃大醉的人会突然清醒,醉酒不醉,所以叫三声酒。“南宿天脚踏了两下街道中心的地面上,“想不到这么多年后,这里会变成一条崭新的街道。“

    李杰对这酒来源并不关心,因为他知道每人有他自己的难处,但是却没后悔药可以去吃的。

    这绍辛也并非是决定自己命运之人,要是懂得做个有福之人,何必做这种罪孽的事?可惜可惜,虽说人无两全其美,既然也是高手何必落成结局葬送一人无辜的人命。

    一杯清冽的酒入了李杰的喉咙,南宿天很快找了一家不大的饭馆,两人驻足吃着两口家常菜,一只虾,一条鱼,南宿天殷勤的在李杰的酒杯中倒入点浓红的酒水,“这里几户每家每户都开始效仿着做酒,可惜真正能做到地道三声酒延续的只有一家……“

    南宿天从口袋摸了半天摸出一小瓶黑色的酒,流出来的水像黑炭一样空洞,酒味确是味美浓郁,“这些酒送到江南市能赚的是高价,买家更是不胜枚举。“

    南宿天带他走去一块地皮,楼房建筑还是花园,地面有点熟悉,洁白的大理石上,他便很快看见莫渊走过喷水池,一边站着白柳州,也不知道白孔才去了哪里。

    “要是被发现就不妙了。他们是熟人,不过确是要来杀我的。“

    “他们还不会急的要杀你。但是会第一时间杀了我。“南宿天知道点秘密,也是不小心三声酒被盗的时候,查出来的。南宿天看了花园喷池,莫渊身后正站着一位红衣少女,模样娇嫩可人,只有南宿天最是清楚,她是绍辛的妻子。

    开始南宿天辛苦从黑家那边把绍辛给接回来,请他去江南市合作制高档酒,谁知道绍辛发现妻子常不在家,和白柳州幽会,气的拿着一把手枪去找白柳州,南宿天等了一下午也没见绍辛回来,到了中午的时候,白家来了人,跑进绍辛简陋的房屋里,又是横扫了一遍,把绍辛房里剩下的三坛酒给搬走了。

    南宿天的小命是保住了,绍辛是有去无回了。

    “李老弟,先帮我个小忙,我要去对面的楼里取一样东西。“南宿天和李杰刚进入对面的塔楼里,一股酒香扑鼻而来,上下都是清一色的酒坛子,李杰坐在一边从酒堆里摸出一不起眼的酒坛揭开红布盖子,也是口渴想喝点酒水,刚揭开畅饮了几口,南宿天仔细看了这坛酒,“李老弟,三声酒出自绍辛之手,自然是精品,酒盖一旦揭开了,这瓶酒也只能当下喝了,也算报废了。“ 原来李杰手里的是南宿天要找的三声酒。

    庭园里的脚步声是越来越近了,那红衣女子眼中飘过泪角,突然挡住白柳州和莫渊的去路,“今天你要把话说明白了。“

    红衣看起来很年轻一身粉色的衣装,话头对的却是像老树皮一样年迈的白柳州,说的却是情真意切。

    李杰现在一边也是看不下去,但是白柳州的家事他管不了,他更不想去送死,红衣女子双眼泛红的哭泣,“你是要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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