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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当医生开了外挂 > 第二百四十八章 失道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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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子健不屑一顾的让律师滚蛋,自己花的钱就当是打水漂了。

    石磊担心丁子健会把他现在的怒火发泄到自己身上,就赶紧说虽然这次失败了,但是之要赵传洋还在春阳市,他们肯定能找到重新下手的机会,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我不想在看到赵传洋那只臭虫继续在我面前蹦跶,你明白了吗?”

    “我知道。”

    石磊虽然在表面上对丁子健言听计从,可是心里想的却是丁子健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凭什么要求自己。

    他只让自己除掉赵传洋,却不知道这件事有多难。

    要是赵传祥是好对付的对手自己也不会被赶出石家了。

    在吃了安娜配置的解毒药以后,菲菲身体上的玫瑰糠疹便逐渐消退了,她的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疤痕。

    “这是用来涂抹手术留下疤痕的药膏,虽然不能彻底消除,但是应该能让疤痕变得淡一点。”

    菲菲说了声谢谢,然后接过了赵传洋给的药膏,他说自己已经从电视台辞职了,打算回到老家去生活。

    “哦?你不是一直很想做主持人吗?”

    她应该也算是那种很有野心的女孩子,所以才会选择和丁子健在一起吧。

    “我现在想明白了,其实就算做个普通人也能活的很幸福,没有必要一直追求物质上的享受。”

    人在经历了变故以后总是能变得更加成熟一些的,菲菲也不例外。

    她以前削尖了脑袋想要往上流社会里钻,想要做人上人,为此可以去伤害被人,伤害自己。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在频繁的整容以后,她好像都想不起来自己本来长什么样子了。

    “我决定重新开始生活,不依靠任何人。”

    也许换一种生活方法她会更加幸福的。

    “你能看开就好。”

    赵传洋交代了一些菲菲关于手术后的护理知识,她走的很着急,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在春阳市这么多年,好像除了那些在她身边的男人以外,好像她一个朋友都没有所以也不需要向别人告别。

    不过在她离开医院的时候,柳娜来送了她还带了一束花。

    “恭喜你出院。”

    “谢谢。”

    以前的菲菲怎么也想不到在自己离开春阳市的最后一天见到的人居然是柳娜。

    看来敌人最后也是能变成朋友的。

    看着菲菲朝着他们挥手告别,柳娜莫名的叹了口气。

    “怎么,难道你还觉得舍不得吗?”

    “就是觉得和菲菲做了这么多年的竞争对手,最后看到她离开了觉得有点寂寞罢了。”

    “放心吧,有高斌在你身边,你肯定不会闲着没事做的。”

    赵传洋哈哈大笑,别看高斌其实整天一本正经的,其实是个闷骚男,等柳娜和他相处的时间再长一点说不定高斌就原形毕露了。

    李梦雨也走了有一个星期了,菲菲和柳娜的事情因为赵传洋担心告诉李梦雨她会着急就选择了隐瞒,一直到现在事情解决了他才告诉了李梦雨。

    李梦雨听说了整件事以后有些埋怨赵传洋,这么大的事情,应该提前告诉自己才对,自己虽然忙着做生意,但是柳娜是自己的好朋友,出了事怎么能不回去。

    还有她不反对赵传洋帮助别人,可是他怎么能一点自己的安危都不考虑,还进了警察局,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情那自己才会着急呢、

    “你看,我就是担心你碎碎念才不和你说。”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我话太多惹你讨厌了。”

    李梦雨佯装生气的样子,扁着嘴一脸的不悦。

    赵传洋赶紧哄着说自己没这个意思,李梦雨不在身边,他还真希望李梦雨能多念叨自己几句,免得他想李梦雨想的心里都难受死了。

    “油嘴滑舌。”

    李梦雨总是能很轻易都就被赵传洋给逗笑了。

    她说自己和罗蔓蔓关于梦洋扩大版图一事谈得很愉快,想必合作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只是因为春阳市和S市之间的运输不太方便,关于如何在运输商节约成本的事情还需要好好商量,因此自己可能还会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你不要担心我,我在蔓蔓这里住的很好,罗老爷子也很喜欢我。”

    “那我就放心了。”

    李梦雨一脸凶巴巴的对赵传洋说要是他敢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做些出格的事情,自己回去以后一定会好好教训他。

    “有你这样漂亮的老婆我还有什么好做的,我会乖乖在家里等着你回来的。”

    有些话赵传洋说出来的时候都会觉得很肉麻,不过要是能哄李梦雨高兴的话,还是很值得的。

    挂上视频电话,赵传洋躺在沙发上觉得有点无聊,一个人在家面对着一个大房子那种感觉实在是不怎么好。

    眼看着时间还早,赵传洋想着出去找点夜宵填填肚子,他也没开车,就骑了很久没有宠幸过的小电驴。

    小区门口的保安见到赵传洋骑着电驴的样子显然是有点惊讶,毕竟住在这里的人,家里的佣人都是开车的。

    赵传洋不以为然,还乐呵呵的朝着保安打了个招呼,他可是很稀罕自己的小电驴的,以前的穷日子都是这个老伙计陪着自己渡过的。

    他骑着自己半新不旧的电驴穿过了闹市准备到隔壁街区去买点卤味,那家小摊子离赵传洋家有点远,不过味道特别好,而且还便宜,让人吃了以后就难忘,隔三差五的总想去买点打打牙祭。

    他也是好长时间没吃了,肚子里的馋虫冒了出来。

    穿着一件像是路边老大爷一样的白背心和松垮垮的短裤,一双人字拖还有一个喇叭已经不响了的小电驴,这绝对是当代男屌丝的必备装备。

    “老板,来二斤猪大肠,要挑肥的。”

    光是闻这个味道,赵传洋就觉得肚子在咕咕响了。

    “好嘞。”

    老板也是热情,一边切着大肠一边唠着家常,说赵传洋自从搬家以后可是好久没来了。

    “搬家搬得有点远,不过您看我这不是来了吗,就算是搬到天边也要回来照顾你的生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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