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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艳绝 >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护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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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绕过来开车门,王佩珑于是下车,雪白色的大衣,跟头上的小呢帽是一个色,头发倒是很黑,黑蓬蓬一片,又有好几个卷,不吹风也不炸起来,在车上还挺美的,结果下了车就被吹成女鬼。

    又是一阵风过来,把头发吹散了,王佩珑刚张大嘴打了个哈欠,就吃进一把头发,于是当即抛弃庶女形象,一口‘呸’了出来。

    穿的鞋子也有变化,鞋跟又比一个月前做的高了一点,她最近正是抽条一样的长,然而长得速度毕竟有限,还是比不上人家已经长完的,万显山洪双喜都是高个子,面前的柳振鹏也是高个子,她最讨厌低人一等,不论是身高还的气势,所以这鞋子换得倒是比衣服还勤快。

    洪双喜今天不开车,坐在副驾驶上,只是出门顺带捎她一程,路上随口一问,她竟然说要跟柳金魁的儿子出门去看电影,这可把他吓了一跳,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就是横看竖看不是滋味,想不到佩珑随随便便一露面,这心就被带野了。

    虽然这么说显得自己文化低,可‘儿大不由娘’,她总不能永远不愿。

    王佩珑不恋家了,开始要往外跑,也不是有目的的跑,比如说出去照顾她身后的那一大堆拖油瓶,十五这个坎一跨,立马大变样,整日整日地找不见人,换好衣裳就冲出去,有时候连饭都不吃了。

    万显山也纳闷,家里花瓶在,吊顶在,家具什么的都在,可是感觉不一样,一下子就空了很多,简直邪了门了。

    看不出柳金魁是个废物,他儿子倒不废,三言两语句把佩珑勾了出去,以前练功练到地板咚咚响,现在小皮靴换了有根的,他看她走的倒比跑还快。

    白天的时候,他第一次觉得耳边清净,衬托的阿大在身边愈发像个死人一样,气温本来就低,不接暖气的话,他能直接冻死过去。

    万显山没有跟死人聊天的心情,只是报纸来回翻过两遍,两遍过后,连报纸上类似‘某太太因感情纠葛而举-报情人偷窃’这种小道新闻他都知道了,万显山伸手够了一下,不知道要够什么,还是洪双喜眼尖,伸手给他递了杯茶,还冒热气的。

    万显山终于感觉些许纳闷,跟他半开玩笑地说:“这人少一个就是不一样,怎么家里一下就空了,佩珑往外头一钻,我身边就剩个你了?”

    洪双喜冷着脸,尽职尽责地给老板站岗,内心则是一个大白眼,心说外头的野花野草多招人喜欢啊,当初是你现在是她,谁也别想留住谁,多公平。

    这个年纪的姑娘,她想怎样就怎样,他做不到去问,顶多就是靠猜。

    王佩珑根本就没多想,就是同龄人太少了,比她小的她又瞧不上,现在跑过来一个柳振鹏,二十不到的年纪,实在是苏佩浮开立方都追不上的,她想想自己的确需要丰富生活,不能老两点一线地练功吃饭睡觉,也就对柳振鹏的邀约很随意了。

    她在这个地方几乎就是孤身一人,万显山见到了就带她一起,不见到就永远想不到家里还有个活人,王佩珑跟小翠儿讲的话也不全是瞎说,叔叔的确很好,但是再某些时候,他也真是太招人恨,她受的气也不少。

    不是小孩子了,不兴过马路还搞手拉手那一套,她出行永远都是一个人,这么多年也没出过什么事情。

    反倒是生活太无趣,她迫切地想要来点调剂。

    今天难得有人肯作陪,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是满意的。没想过自己活到这么大,竟然还有人会那样小心讨好她,这种举动就已经说明是喜欢了,哪怕喜欢她这人其实各方面都越不过万显山,也至少是桩慰藉,好证明自己并非一无是处。

    至少在的一般人的眼里,她也不是平板一块,她也是能看出美的。

    这么一想,王佩珑不满足也满足了。三月中文

    柳振鹏实在修养很好,问什么说什么,不懂的还自动补充,沪上流行什么时兴什么他都知道,问他北平的事情也不怕冷场,人家也是吃过见过的,而且听口气,柳金魁最近还大有把人送去国外避避风头的打算,就从前途来看,那也是相当的光明。

    人好,家世也好,爹是柳金魁也没什么,如果不是面部实在无甚特色,王佩珑感觉这个柳公子倒是个很好的人选,是那种小康家庭出来出来的姑娘会选的,那种理想的丈夫。

    可惜,跟她无缘。

    王佩珑跟柳振鹏相处的很愉快,并且内心毫无偏见,她认为暴发户家里能养出这样的好苗子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人跟自己的路数差不多,或许都是基因突变的成果,虽然戏班子和柳金魁的身家没法比,不过意思到了就好,向来英雄不问出处嘛。

    看完一场电影,王佩珑由于看的不是很认真,导致散场后柳振鹏想跟她复盘一下剧情都不知从何复起,她什么都不记得,就知道那个女演员的脸死白,眼珠子死黑,黑白胶卷本来就噪,演员为了突出面部还要在拍戏之前三层粉,她是真不记得了。

    柳公子当然不介意,并且很温和地建议他们找个地方坐一坐,王佩珑本想说他们两个刚才在电影院还没坐够吗,但碍于人家一片盛情,再加上咖啡馆实在是没什么好慌的,那里有可口的茶饮,还有香软的蛋糕。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她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坐下,张嘴就跟白皮的西崽要了一客冰激凌,别看上课没上过一次,那些个口头禅倒是背的滚瓜烂熟,连什么口味都说的一清二楚。

    直到冰激凌上来,她才恍惚想起来,自己对面还坐了个人呢,便抬起头,询问似的看过去:“刚才一心就想着吃,也没把你算进来,真不好意思啊。”

    柳振鹏摇摇头,表示不在意:“没关系,我不习惯在饭前多吃东西,你慢点,慢慢坐下吃,不要急。”

    王佩珑晓得她这是自私惯了,跟个护食的小鸡仔一样,叫人家看了笑话,就有点不好意思,头发明明不乱,那手还一定要上去抿一抿,笑道:“在叔叔那里一直不敢多吃,反正做什么他都看不惯,筷子拿的不对他都要喊,我今天还挺高兴的,总算有叔叔找不到我的时候了。”

    说的是挺埋怨,不过看了脸色儿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啊.........柳振鹏挑挑眉,说:“可见万老板的确是为了你好啊,我在家的时候比你还厉害,爸爸为了叫我接手他的产业,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把我拴在裤腰带上。”说到这里,他故意卖了个关子:“可惜啊.........”

    王佩珑好奇了:“可惜什么?”

    “可惜我这人实在扶不上墙,没有大志向。”

    柳振鹏笑着说:“实不相瞒,我对家族产业一点兴趣都没有,反倒是文学艺术,这个我还比较有研究,可能以后最好的出路,也就是做个小小员工,在报社混一份稳定的工作吧。”

    有钱有势,还小员工,信你就有鬼了。

    王佩珑一点都不信,但也不妨碍说点好听的:“你爸爸跟我叔叔都是熟人了,不过长辈的事情跟我们是没有关系的,要紧的还是看以后,你刚才说你的志向平平,其实我这里也是,要说进学校上学嘛,早就超龄了,眼下就只好在戏剧上用点功夫,前几天坤喜班的人过来,看上去有模有样的,还真是点醒我了。”

    柳振鹏一拍手,眼中的光一闪而过,也是逮着机会就夸:“是是是,是这个道理,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学成登台,到时候还请务留出一个位子给我,我对你说的戏剧是很有兴趣的。”

    王佩珑拿勺子挖了一口送到嘴里,大冬天吃这个也是没谁了,冰凉的口感刺的她浑身一激灵。

    她不动声色地把冰激凌咽下去,微笑着:“一定,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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