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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艳绝 > 第九十一章 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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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佩珑在万显山这里耍够了淘气,又跑回去换了身新衣服。

    这回穿什么呢?

    这个问题是她每天的老大难,每天都要纠结,已经养成了习惯。

    叔叔对她太好,搞得她每天都在找新的契机换衣服,她在大大的镜子前审视小小的自己,现在还太小了,只能穿洋装和大红大绿的小棉袄,等以后长大点,像那个林织云一样,身材像个长条沙漏,就当中那截是凹下去的,那就穿什么都好看了。

    ..........林织云。

    不想像她,但是可以先记下来,等以后时机成熟了,再超过她。

    明明知道林织云不过是叔叔外面的女人,也有可能是他所有女人里稍微突出的那一个,可她还是好恨,为什么所有的好不能叫她一个人给占了,每天带她出去吃大餐,偶尔再送她去学戏,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好吗?为什么叔叔总是要往外面跑?忙生意也就算了,女人有什么好忙的,她们有她听话,有她可爱吗?

    王佩珑想不通,就是很恨。

    晚上去看戏,唱词很长很长,唱完一段过掉流水又来一段,万显山坐的老僧入定一样,一看就是听不大懂,而王佩珑则听的很入迷,几乎就要喘不上气,麒麟童一口气拖的太长了,跟他配戏的那个人也很厉害,两个人的调子又长又亮,使的都是看家功夫,她要把听到的记下来,回头去问问师傅。

    有钱人,钱就要花对地方,看戏的话通常都是二楼包厢视野最好,万显山看不懂戏不妨碍他花钱买个乐子,茶座前是雕花的阑干,佩珑还没那阑干高,扒着缝往下看,头发已经留很长了,编成了三股荡在脑后,摇头晃脑,好像她也能跟着唱两段似的。

    万显山喝了两口茶,又闷头睡了一会儿,实在是听不懂,只好不懂装懂,被佩珑那颗小脑袋给晃得眼花,伸手把她那根辫子朝后拽拽,把她拽过来,抱在怀里,这样眼前总算清净了。

    王佩珑还在哼哼,难得没理他这个叔叔,搞得万显山反倒不自在起来,揪揪辫子又扯扯脸蛋,打趣地问她:“麒麟童就这么好?连叔叔都不理了,小家伙这么认真啊?”

    王佩珑被拉回来,也没停止好学之心,老神在在地回他:“叔叔,你不要打断我,这一段唱的是未央宫,韩信马上就要被斩了,这个在我们这个行当里是必听和必看的,我师傅虽然拿手戏不是这个,但开蒙的时候也是要听的。”

    小丫头,还晓得吕后斩韩信,他在她这个年纪,能知道韩信就很了不得了。

    万显山简直对她大为改观:“还以为就会吃,没想到说起戏也是张口就来,不错,这些日子没白养你一张嘴,真给叔叔长脸。”

    什么叫只会吃......

    这么夸人可不成,王佩珑回头翻个白眼,翻的很稚嫩,然而语气很严肃,像个小大人:“叔叔,你再打断我,我就真的生气了!”

    有些时候真是要感叹同人不同命,换做阿大,他要是敢说这话,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可佩珑说要生气,性质就变了,万老板真就乖乖闭嘴,不再打断她了。

    直到走出剧院,王佩珑都在哼哼,挑她会的哼,不会的就一口气带过,傻子都听出来她这叫瞎唱,偏偏万显山很给面子,在车上就逗她:“来,再来一句.......刚刚那段就不错,再唱给叔叔听听?”

    一大一小,一唱一和,这股腻歪的劲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生的,亲生都没这样。

    后座的两个都不是好惹的,洪双喜坐在副驾上忍住了没有回头,他可不想看见那个小坏种,上回瞎戳戳到他骨裂的地方,给的石榴籽都是她挑了一圈挑剩下的,这笔账还是得算,再小气也要算,他已经吃了不少亏了。

    车子开了多久,后面的哼哼就哼了多久。

    荒腔走板,童声唱老生,简直天方夜谭。

    洪双喜侧眼去看汽车夫的脸,阿四跟他的反应一样,听的眼皮子抽筋,魔音穿耳,完全受不了。

    ——他们都受不了,只有老板受得了。

    阿四眼皮抽筋,手上倒还把得住,一路安稳地把车开了回去。

    到家门口,洪双喜先下来给老板开门,万显山出来后又转身,熟练地一把将佩珑抗在肩上,小孩子骨头轻,身子骨又轻灵,扛起来一点都不费力,佩珑胆子大的很,他作势用肩膀颠她,她也不怕,就是颠起来正好卡到一个唱段,那个声音跟鸡脖子被掐了一样,洪双喜和阿四的眼皮同时一跳,统统没话讲。

    到家,小人精从叔叔的肩膀上平安落地,小步子跑进房间梳洗,脑门上唱的都是汗,她可不想邋里邋遢的,不然叔叔又要说她没规矩了。

    换了最小号的睡衣,她又跑进书房——卧室没人,那叔叔一定就在这里,要么在看书,要么就是骂人。

    不过眼下书房门口静悄悄,那看来不是骂人。

    她刚要推门进去,努力在叔叔面前再卖一波可爱的人设,结果又有不长眼的跟过来了。

    抬眼一看,是那个冰山脸的坏哥哥,长长的两条腿直接越过她进去了。

    万显山在里面,想在洗漱前再点一下抽屉里放的存根和票簿,阿大这时候走进来,附耳跟他说了两句话,今晚看来又是没法睡了。

    林织云今晚本来只有三首歌,结果唱完就被黄老板扣在宝丽莱,身边的小姐妹托人递话出来,要万老板过去救人。

    不是不找别人,是只有万老板有这个面子,可以把人捞出来。

    万老板今天够忙的,赶场子一样,刚坐下没多久就又站起来,阿大顺眉顺眼地跟在后面,林织云的身价摆在那里,今天扣下三首歌,明天跳满三支舞,人人都能来跟她蹭一蹭占便宜,这个口碑就坏了,连带他万显山的脸面也要坏。

    他们走的急,都不注意周围。

    小小的佩珑彻底被她的叔叔无视了。

    她进书房呆了半天,坏哥哥说的话她没听见,不过凭借天生的第六感,她断定是林织云。

    .........搞什么啊。

    怎么又是这个女人呢。

    .........有仇吗?有毛病吗?怎么总是要打扰她跟叔叔啊,他们一个个的是有多闲,那个坏姐姐只是在舞厅被人缠上了,又不是出门被车撞死了,用的着专门派人过来通风报信吗?

    王佩珑好不容易心情好一点,这下又开始恨上了。

    她气的更加不想睡,跑去厨房间拿了两瓶汽水,刚喝一口就全是气,她真是气都气饱了。

    气不过,又回去乱翻,在叔叔的书桌前各种翻,连后面的书架也不放过。

    瞎捣鼓半天,不知道哪只手碰对地方,‘咯嗒’门锁开开的声音,好像暗格一样,她下意识地就看向书架,那里摆了成套的书,很新,好像是刚拆封的。

    踮起脚,还是够不到。

    王佩珑只好搬过凳子,踩在上面,才勉强把手伸进去。

    她摸出来一把很小,很精美的物件。

    不知道是什么枪,不过太小了,像是定制的一样,那就统称手-枪吧,微型手-枪。

    王佩珑听人说过,但没见过。

    今天总算是见到了。

    她知道这东西很厉害,于是不敢多看,掂量一下分量,就很郑重地放了回去。

    ——同时心里还有点小激动。

    发现了叔叔的秘密,她手里总算是有个叔叔的把柄了。

    要么之后故意跟叔叔说一说,哄他再多带自己出门玩几天,这样也不错。

    现在一切都朝着她理想的方向发展,除却林织云是萦绕不散的阴影,今晚一切还算顺利,她也没别的好气了。

    王佩珑还是那句话。

    现在还太早,得等以后。

    ——先看着她,看到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以后,再一举超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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