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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艳绝 > 第四十九章 一日蜉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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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老板的车子,还有他那个车牌号在上海都是有名的,最新款奥斯丁,黑漆的车皮,到哪里都值得人看上一眼。

    开老板的车子绝不是贬低,反倒是一种荣幸,洪双喜有时觉得这荣幸是万显山强加的,有时却也感谢他,毕竟这些日子他享受到了许多从未享受过的待遇,而且她是当面答应的自己,说以后绝对不会和小白脸一起走。

    答应过,就不能反悔了。

    先前他还是很有兴致地看,看她微醺地摇摇摆摆,那身姿并不比台上差多少,而且若不是那曲子和歌词太单调,听多了简直有点魔性,那他一定会在原地站上许久,因为他觉得她这样真是好看,窗帘、阳光、旗袍、留声机,一切都是刚刚好,渲染的一室活色生香,跟画出来的一样。

    王佩珑的酒量是深藏不露,微醺其实也是装出来的,她觉得她除了此刻的高兴不是装的,其他基本上都是做戏,反正能骗过别人就行。

    可惜这样的魅力不能时刻发散,只能演给她自己看,有时也真是很寂寞啊.......

    她关掉留声机,转身才发现丑鬼站在那里。

    洪双喜倒没那么好心,不过的确是来提醒她的。

    她太高兴,他怕她高兴到失了记性,所以一定要定期泼一泼冷水,不能让她太得意。

    这也怪身边的家伙都太不成样子,他自认他是这帮坏种里唯一好上一点的好人,所以很负责任地肩负起了她和小白脸的保密工作,同时也带着看热闹的心态,告诉她,万显山没多少日子就要回来了。

    是,是提前了,因为有周佛海牵线的缘故,这一趟出行很顺利,或许能打开沪上的新局面,掌控更多的行市。

    他知道自己的老板是要高升,以后横跨政商两界,本来就是件值得庆祝的大事,有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是万显山的狗腿子,当然也能分一杯羹,这是他当了那么多年狗,应得的。

    不过他也坏的很,不跟她说实话,而是卖了个关子,只说是提前,却不说具体的时间。

    不该说的他说,该说的一概不说,全部让她自己猜去,自己害怕去。

    果然,丑鬼上门没好事,败坏心情。

    王佩珑刚才免费给他来了场歌舞,结果得到的就只有一盆冷水,真是不想听什么他就说什么,这人怎么就说不出点人话,身上就找不出一点好呢?

    明明前几天她有求于他的时候,丑鬼那张脸才稍微顺眼一点的;

    现在她尝到甜头了,就把那点好处给忘了。

    于是她看他又不好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跟凤年那里刚有点气色,还说要帮他戒瘾头的,好日子才过几天啊,姓万的就回来了。

    可是又不能不重视,又不能不怕,万显山整治起人来简直都不叫整治,他随手一捏,她的心肝脾肺肾全部要移位,说不怕那才是骗人的。

    王佩珑被无情的现实打击的有点气馁——就一点点,因为万显山正在返程的路上,到底还没有回来。

    危险如果不是近在眼前,迫在眉睫了,她是不会重视的。

    丑鬼过来蹭了她两块点心,好像就是专门来给她添堵的,让她一见他那张丑脸就要想起万显山。

    索性他吃完点心也就走了,顺便也把隐藏的万显山带走了。

    王佩珑目送他出门,身体里的心肝脾肺也都还在,于是又重新快乐起来,决定晚上再带点好吃的去瞧瞧凤年,跟他再培养一下感情。

    由于这二十多天吃得好睡得饱,她脸上的气色一直都挺好,家里没有人能比她更精神抖擞的,唯独在凤年面前,她才会装一下,装的稍微疲惫,稍微委屈一点,她相信凤年此刻不一定会喜欢她光彩照人的样子,他们俩现在的共同点不是生的漂亮,而是一起恨上万显山了。

    她这几天去的勤,老婆子也省了许多事情,不至于大半夜还要起来帮陈凤年换被单倒夜壶,而且年纪那么大了,家里有两个晚辈热闹热闹也好,她看出小姐是拿那位先生当童养夫来看管和照顾的,虽然这么说有点不大好,但‘童养夫’这三个字的确是很适合他,尽管他自己没觉出来。

    像陈凤年有时也要问她,问她现在的状况,但是问出来以后,他又不想听她答,很矛盾。

    王佩珑自然是挑拣地摘重要的出来说,什么还在丽都啦,什么唱戏从早唱到晚不给休息啦,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个该死的万显山对她的兴趣竟是丝毫不减,还是像以前那样对她虎视眈眈的,看样子也没忘了她和陈家的人好过,所以满世界寻陈三少爷的踪迹,烦都烦死个人了。

    她这么说,自然有这么说的用意,反正目的就是跟凤年灌输外面危险,外面的人要吃人这种概念,然后连哄带劝地,让他乖乖呆在这里,她来就她来,她不来他也别闹,他们如今的处境堪称前有狼后有虎,大家都过的挺不容易的。

    她既然这么说,那陈凤年也就这么信,事到如今,骗不骗他的都不重要,他的世界就只有香粉弄里的一亩三分地,当务之急是要养好身体,他承认佩珑说的话很有道理,无形中就叫他蓄起了久违的心气,也觉得熬过这一阵,日后未必不能东山再起。

    但是再起的那一天,他的身边要是少了她,也不行。

    他们现在说的话越来越多了,有时候不可避免地就要说到万显山,王佩珑是一句好话也没有,偶尔气急了还恨不得捶墙泄恨,反观陈凤年还好一点,他在地牢里熬过了最初的那一阵,现在想起来的时候就平静多了。

    怎么说呢,就像是打磨过的璞玉,玉还是那块玉,但是从本到质都发生了变化,无形中就已经自抬身价。

    王佩珑发现凤年现在也不老盯着天花板看了,而且逐渐地又学会了疼人,不用人劝,他自己就非常的知道好坏,说的话也是很有条理,比如她每天唱戏唱的那么累,丑鬼看见了问都不问,不像凤年,他还晓得问她累不累,要不要早点休息.......

    听听、听听,这样才好歹像句人话嘛!

    然后傍晚又打过了针,她就说这样不行啊,再拖下去,箱子里的药水迟早要打完,打完了就又要去买,到时候光靠她没日没夜呕心沥血地唱戏,也不能将这笔开销支撑的很久,拖的时间越长越是个问题。

    虽然小情人之间谈钱伤感情,但起码话糙理不糙,而且这时候越不讲罗曼蒂克,陈凤年就越是觉得佩珑是真心实意地为他打算,为他规划,于是听完也思考了,说要不过几天就戒,他觉得自己最近长了力气,应该是没问题。

    王佩珑问过几天是几天,一天?两天?还是七七四十九天?

    陈凤年又思考了一下,说要不就明天,不然要是有速成的办法也行,他听说戒这种东西都很痛苦,最长的甚至一年两年,都是在打持久战。

    他本来对这个没报什么希望,可没成想佩珑却说:“速成的法子,我有。”

    他惊讶了,问她:“你有法子?”

    “对,我有。”王佩珑其实早就盘算着要这么办,不过那法子太凶险,而且她当初尝试的时候就差点没死过去,总怕凤年回过味来要记恨她,所以憋到现在才敢讲。

    “三天。”她朝凤年举起三根手指头:“只要三天,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陈凤年收回诧异,知道这可能又是佩珑搞出来的什么偏方,感觉跟她喝醋那回差不多,只是一个女孩子家的,年纪轻轻就不学好,有正道不走,偏要搞些歪门邪道,正经的药不吃医院不去,回头就爱捣鼓什么偏方,一碗干净的白水,她是什么稀奇古怪的都敢加进去,真不怕吃死人。

    他想他之前要么是太喜欢她了,所以情人眼里出西施,也没当场指责她,说她做的不对。

    不过也没所谓了。

    他相信她,佩珑既然这样爱护他,那必然是心里有了把握,不会把自己治死的。

    他在这一点上倒是和王佩珑想一样,她虽然没多大把握,但心里也是这么觉得的。

    自己当年那样柔弱,最后不是也挺过来了,现在不也活的很好吗?

    关键是事在人为,她总是愿意往好的那方面想,感觉凤年还是听话一点好,那样她的压力也小一点。

    而且三天,说实话她心里有点虚,因为万显山的脚步是日日在逼近,谁知道哪天就突然杀回来了,她感觉时间真是过的太快,跟度蜜月一样的快,大概好日子总是这样,过起来不觉得,然而就是过的很快。

    许久不见的苏佩浮这回是重新被她拖出来办事了,师妹一有正事找他他就想逃,可惜唱完牡丹亭下馆子是他们两个人那么多年攒下来的老例,他白天逃夜里逃,最后还是逃不掉。

    王佩珑早就看透他了,师兄这人干啥啥不灵,骂他他也唧唧赖赖地还要还嘴,所以她索性来硬的,直接从皮包里甩出一把大钞,让他在一天之弄回同涵春堂新泡出来的蛇胆,以及能把人捆成粽子的麻绳若干,最后还有一条脾气最凶的大黑狗,这个是重点,不能不要的。

    反正钱已经给了出去,她知道师兄拿了钱什么都能搞得到手,不然他也别当她师兄。

    苏佩浮本来只是来吃饭,这下吓得饭都不要吃了,心里叫苦不迭,感觉她嘴里念叨的都不是什么路数很正的玩意儿,他严重怀疑佩珑这是想通了,要先一步送三少爷早登极乐,早一步下手,来替他解脱。

    陪费太太打麻将,他顶多付出些许体力,还能白白快活一场;陪冯老爷子玩,他顶多付出屁股,事后也有烟膏和金钱作为补偿,可是陪师妹搞上这一出,真要搞出了人命,那他也别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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