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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艳绝 > 第四十五章 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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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粉弄,捌零肆号,终于到了。

    真是安静,外面的马路没有车开,没有人往,周围的杂货店都关门了,里一层外一层的静,静的出奇了,四面环绕一般地将她包裹,镇定身心,也让王佩珑的内心涌起一股神圣的使命感,她好似现在才终于体会到红拂女夜奔时是带着何种心情。

    被环境所影响,她那颗原本浮躁的心此刻也安静了,横竖凤年如今已是她的,他就在那里,现在是他在等自己,不是自己守在小公馆,在等他。

    而且当初给她妈妈梳头发的老婆子,人家委实是老了。

    老,心目却清明,老人家不问不说,单是拿出下人的本分来照顾,陈凤年病了,她就待他像病人;陈凤年闹脾气砸东西了,她就待他像孩子,孩子总是调皮好怒的,以她这样的年纪,犯不上再跟这种孩子计较。

    当惯少爷的人,没落魄前本来就是个孩子啊。

    王佩珑跟着老婆子上了楼,楼梯又窄又陡,每一步都生怕要踩下一块木头来,她不是没想过把凤年送去好一点的地方疗养,可是考虑再三,她自己是不怕万显山的,就是怕凤年又落进他手里,她一天到晚地提心吊胆,两边都难过。

    幸好,凤年很好,很乖;

    她来找他了,他闭上眼睛睡在那里,没有闹。

    他倒是想的,可惜力气和头脑有限,闹不动。

    王佩珑预想过很多种同凤年再见的场景,也对凤年如今的落魄做了深度的分析,但她没想到凤年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房间里有吊灯,就是一个小灯泡吊在那里,亮灯时泛着古旧老气的黄,是一丝温暖都没有的光线。

    房间里还有床,不过床上睡的那个,不细看还真以为是个死人。

    干净吗?不干净。

    丑陋吗?不丑陋。

    但是看见凤年这样,千八百年都不知道愧疚二字怎么写的她,还是愧疚了。

    原先还怕凤年恨她,要跟她翻旧账,可是现在这样她知道他纵是想翻也翻不起花来了,凤年的骨相还在,然而人却是瘦了一大圈,几乎瘦到脱相,他那张脸还算洁净,或许之前因为瘾头发作时所流出来的鼻涕和眼泪都先一步被娘姨拿毛巾给抹去了,此刻他躺在木板制成的架子床上,眼皮闭的不踏实,似乎只是陷入了短暂的安眠。

    她没有掉眼泪,而是转头去拧了一把热毛巾,把照顾凤年的事统统揽了过来,她帮他好好地擦了一把身体,给他换了新的睡衣,还顺势给他换了新的被套,尽管被子的霉味依然叫人作呕,是盖死人的味道。

    其实她的手脚细致,做完这一套水磨工夫下来时间已经不短了,可她思虑再三,还是一狠心,身上的衣服都不脱了,宁愿隔着脏兮兮潮乎乎的破棉被同凤年挤在同一张小床上,她要和他在一起。

    她决定今晚留下来,让他能够好好休息,至少别人都不在了,他的身边还有人,那个人可以在梦境中温柔地抱着他,让他好梦。

    现在也只有她王佩珑不嫌弃,肯拿他这么个破落户当宝贝了。

    她身上用的香膏没有变,还是耐冬牌,这股香气与满屋子的腐朽和药气格格不入,不过她也不是很在乎,她托付的那位老人家显然是非常有良心,是拿她的话当圣旨来办的,凤年就算被疾病折磨的再不堪,在这栋半拆迁的小房子里也不会被当成废物轰出去。

    可是他们一男一女,一方拥着另一方,凤年的呼吸喷在她的锁骨,似有若无的,让王佩珑越睡越是恐慌,感觉还不如不留下来,她总觉得凤年是有进气没出气,而且她给他擦身的时候,看见他的后腰和肚子上都有满满几大块消不下去的瘀血和黑青,都是好一阵拳打脚踢才能出来的痕迹。

    不用说了,一定就是万显山的手笔。

    万显山,这个畜生。

    她在黑暗中抱紧了凤年,明明刚刚看见凤年时的冲击那么大她都没哭,可现在想起前尘往事,还有新仇旧恨,她才终于想起来要落泪了。

    真够倒霉催的,兜来转去,她怎么就离不开那个姓万的呢?

    她可真是满腔气苦,自己的喜欢从来就不是玩笑啊,她说喜欢凤年那就一定是喜欢,那么多年,她汹涌的爱意总算找到个活靶子,可以尽情发射了,可这种喜欢却总有人不信,说你他妈的不配喜欢,然后还怕她不肯死心一样的,千方百计地要来挑战她的底线。

    气死了,她真是要气死了。

    所以怪谁?还不是要怪万显山,要不是他步步紧逼,她也不会在离开他之后转身就看上凤年,凤年与她相识的时机太巧了,兴许那时他不是他,他变成了别人,那么如今被她所爱的、躺在这里养伤的,必定也成了别人。

    说阴差阳错可以,说她王佩珑不择手段也行,反正好戏已经开锣了,她的人生本来就是错的,只能一路错下去,错到底也是错,错也是对的。

    眼角划出一道泪痕,她的叹息宛若流星,眨眼便是过去了。

    从十二点躺下,躺到凌晨三点,身边悉悉索索,传来动静;

    王佩珑被动地从梦中惊醒,并且感觉透不过气。

    她的脖子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双手,那双手死死地掐住了她,是用了仅存的力气,只想要掐死她。

    她的凤年眼睛都红了,狭长的水波凤眼成了贯瞳的怒目,明显已经丧失理智,在发疯。

    他让她想起了那一日的玉楼。

    愤怒、绝望,可惜有心无力,无能为力。

    “去死、去死.....统统都去死......”

    充血的眼睛看不清倒映的人影,鼻子里呼哧呼哧地喷吐着热气,天知道陈凤年使了多大的力气,他也就只能趁身边有人的时候才能发疯,不然他就要对自己发疯了。

    他的眼里没有了温柔的佩珑,她的温柔是假象,他知道她披着的只是人皮,人皮里包裹了地牢里的恶鬼,他知道自己是不成了,来自地狱的嘲笑日日侵蚀着他,劈头盖脸的拳脚等候着他,在他们的管控下,每日的毒打跟吃饭一样平常,且理所应当。

    陈凤年不能反抗,但是他把打他的人都记下来了;

    没关系,他什么都没了,他就要被折磨死了,可是死也不能白死,他要掐死他们,他要他们陪他一起死。

    王佩珑仰面,有意无意地挣扎着,她吃得多睡得多,力气在爆发时非常不小,其实应该能把凤年给推开的,可是她没推,心里单单想的是让凤年安静下来,那么她便可以继续安慰他,安慰到他不再发疯为止。

    她只是没想到,没想到凤年的气性竟然受了她的亲传,竟也是那样的恒久。

    可她的凤年毕竟是虚弱,在濒临窒息的那一刻,他浑身泄了气一般地砸在她身上,他的骨头真是硬,硌到身上必然是一身的淤青,王佩珑无暇去抚慰自己受了伤的脖颈,而是双手一伸,将他整个揽进怀里。

    哄孩子一样地,她抱着凤年,掐了人的他比她还委屈,趴在她的身上呜咽,那种压抑地哭声渲染地她都想哭了。

    这个可怜少爷啊,他刚才差一点点就把自己掐死了,可她保住了脖子,回过神来的时候甚至都不打算恨他,只是觉得喜欢一个人好难,她间接害的他家破人亡,好不容易来看他了,还要被摁着掐上一把,她可真是太难了。

    王佩珑心里愧疚之余,还是没忘了她原本的打算。

    她还在盘算着,要抢他的真心。

    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不就只剩一颗心了吗?

    她想自己真是坏的没救了,万显山害她,她也想害他,可是功力太浅,连带着害到了别人,他们之间是个无限的循环,年轮似车轮一样地翻滚,真不知一辈子得害死多少人。

    貌似说来说去,也只能怪自己倒霉,她这么个标志人物,不论是混迹市井,还是放在人才济济的大都市里,那都是很有远见和魄力的,她好不容易才喜欢上一个人,想用自己的方法去宠他爱他,可她爱着爱着,还没真正爱出个名堂,就爱出了一地鸡毛,爱的鸡零狗碎,不成个样子。

    师兄说的对,她拿烧铜铁的方法去炼真金,她和凤年都很苦。

    可她好端端的炼什么真金,她炼的明明是他的真心。

    好戏已经开锣,演不演,演的好还是不好,都不是他们说了算,她很清楚这一点。

    快了,就快了。

    她搂着凤年,将吻印于额头,感受他的气息渐渐趋于平缓,像是和以前一样,用说悄悄话口吻,轻轻说道:“今天来的太急了,先给你盖个印,以后有我时常过来陪你,你慢慢慢慢的,就不会再痛,更不会害怕了,好不好?”

    夜风吹来丁香花的气味,也算苦难中的一丝慰藉,陈凤年早已筋疲力尽,把头靠在她怀里,只有呼吸,没有回音。

    果真如她所说,她一来,他便破天荒地睡了一个好觉,女人的温暖如春风一般烘吹着他,他在梦里甚至反手抱了回去,生怕这股风眨眼便要消失不见,他受不了寒冷,受不了疼痛,所以抱的紧紧地,他潜意识就知道,不能失去这最后的依靠。

    王佩珑点灯熬油,睁着眼睛,抱着他坐了一晚上。

    转到隔天,她从凤年的胳膊里抽出自己的一双手和一把腰,外面是天蒙蒙亮的清晨,万籁俱寂,亦是门口菜市场和闹市开场前最后的宁静,她要趁着这股宁静出门,必须得走了。

    凤年昨晚不惜力气,把她的脖子被掐出了痕迹,王佩珑不得已围上了一条小方巾,收拾好着装后,她俯下身凝视着凤年的样貌,就见他褪去了发疯时的可怖,熟睡时依然安静地讨人喜欢,便觉得自己这一回没白来,她的心肝宝贝还是宝贝,一回生二回熟,这一次她在给自己挑男人这件事情上,并没有看走眼。

    老婆子送她一直出了弄堂口,她往她手里塞了一把钱,老人家推脱着不要,只是夸她生得好,越大越漂亮,越大越像她妈妈了。

    王佩珑承认前半句,但否认后半句,她总觉得自己那个不争气的妈太不争气,比不上她的女儿,她的漂亮只是漂亮,没有灵气,更没有活力。

    她一晚上没睡觉,可头脑还是够用,先打道去新亚简单吃了一顿早茶,吃的时候有戏迷认出她了,掏出铅笔和白纸要叫她签名,王佩珑跟女王出街一样的一个个签过去,然后有条不紊地又打包了两笼小笼包出来,就近打街边招了黄包车。

    在车夫一路的吆喝中,她离开了这块地方。

    等洪双喜照常来接她的时候,她已经站到门口,招呼他来拿小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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