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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艳绝 > 第三十八章 前尘旧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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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与众不同!

    别的女人听见情郎半死不活了,多半是要哭一场,要不随即感慨一番人生,总归是五花八门的,哭不出新意。

    王佩珑就不是,她听到凤年的日子将要难熬,第一反应便是狂喜,是忍不住的快乐,不带任何贬义的那种快乐。

    从出生到现在,十七年,她一向活的很现实,从没做过美梦。

    但是此刻,她觉得自己离美梦成真,真的只差一步了。

    回去的路上,她的嘴角止不住要往上扬,可是害怕穿帮,只好每隔三分钟就板一板脸,把嘴角压下去,让人觉得她并没有很高兴。

    唉,她是多么期盼、多么希望,盼着柳先生快点把凤年送过来,然后就此消失啊。

    最好是一去南京永不回,最好南京通往上海的路断了,他回也没得回。

    不然终是有那么一天,陈家的人会再回来,问她把凤年要回去。

    要回去,然后忙生意,学本事,然后和那个李小姐结婚生子,生了女儿再生儿子,真正成了一家子了,他就可以倚靠岳父的力量,说不定还能东山再起。

    可是不行、万万不行!谁敢来要人,那就是跟她王佩珑作对,她脾气不好,到时候谁也别想好,就算她亲手把凤年毒死了,照样连尸首都不还给他们,看谁狠的过谁!

    早忘了,看来她早就把自己说过的话忘记了。

    她不许别人得寸进尺,可自己分明就是得寸进尺,允许凤年东山再起,但是不许他离开她,哪怕眼下八字还没一撇,她就已经想到那么后面,连凤年和她的下半辈子都想好了。

    王佩珑将以上的念头转过好几回,默念着,像在起誓,又像是宣誓,她不知道这样喜欢一个人是对还是不对,她只想到喜欢一个人,最厉害的莫过于抢过来占为己有,不管是明也好暗也好,总之是千方百计地,一定要抢过来。

    这种情情爱爱的事情从来没人教过她,她一半是看万显山有样学样,一半是自学成才,不过亏的万显山做的好榜样,导致她早早就学歪了,一路歪到根,今生今世怕是都掰不回来。

    不过聪明如她,当然也会有自己的小算盘,像这种念头,这样歹毒的念头,她是永远不会和凤年说的,毕竟凤年是她的宝贝,吃喝玩乐样样不精,喝多了还粘人,粘的她又爱又恨。

    她怕吓着他,这个可爱的少爷。

    去年年初才相好的,小年轻好的简直没边,可她从那时起她便隐隐地总是怕,怕凤年早晚都要知晓自己的真面目。

    她怕他发现了,自己便要失去理想中的爱情。

    ..........

    告别豫园回到万宅,月光才刚刚挂住窗帘,窗帘是橘黄色,前面放了一盆洒了水的百合。

    就算宅邸冰冷,但因着这份月光,这盆百合,气氛总算还是温存美丽的。

    王佩珑走进去,看见万显山一人守着一张大桌子吃喝,吃的津津有味。

    干大事的人,总是要有个好胃口。

    桌上的饭菜是三荤两素和一汤,从老远看就是色香味俱佳,可见万宅厨子的手艺非常不错,那道红烧狮子头烧的更是独有风味,他已经动手夹了第二块。

    她也不饿着自己,就过去跟他一起吃,并且椅子拉的是离万显山最近的那一把。

    下人多拿来一副碗筷,万显山顺势接过来,亲自给她夹了一块蛋饺:“尝尝看,新亚的手作蛋饺。”他对她以前的喜好依然清楚:“你以前每隔几天就要叫人买一份,再腻都要吃的。”

    王佩珑依言咬了一口,也觉得味道很好,的确是吃不腻。

    “还有这个。”桌上摆了一盒子的沙琪玛,这也能叫他想起些什么:“你这点也没变,还是喜欢吃这种齁到粘牙的东西。”

    王佩珑看了,信手拿起一块,塞到嘴里前习惯性地先递过去:“你先吃。”

    万显山摇头:“说了粘牙,我不吃。”

    “送到嘴边都不吃,给脸不要脸。”她低声咒骂着,把手缩回去,又哼哼一声:“你不吃我吃。”

    万显山听不清她骂的什么脏话,不过看她哼哼也很有趣,仿佛是看见佩珑自己缩了水,重新变回那个没长开的小姑娘,年纪太小,除了睡觉就是馋嘴,她都不知道自己没长大前有多可爱。

    沙琪玛咬起来口感酥酥软软,一般小孩子才会喜欢,但王佩珑比小孩子更甚,更喜欢,原因就是这东西在戏班子里她永远都吃不到,吃不到也买不起,这就导致如今发达了,她还是觉得这东西好,所有人都应该觉得好,都应该跟她一样喜欢吃。

    她吃点心的时候,万显山就在边上大口吃饭,大口吃菜。吃到一半抬头,他有些看不惯佩珑死盯着沙琪玛往嘴里塞的腔调,忍不住摆出长辈的谱,说道:“慢点,当心噎住。”

    他以前跟她说了多少次,吃东西不要急三火四,怎么许久不见,还是这样不听话。

    不听话的孩子,该罚。

    王佩珑原本还想冲他哼,但想想还是不哼比较好,于是装作虚心受教,真的吃的慢条斯理,压根就没和他犟嘴的兴趣。

    一时间,饭桌上只有他们两个嚼东西的声音。

    有万显山坐镇的场合,等闲人皆不敢出声,这栋宅子里眼下就只有王佩珑敢,她以前怕的心惊胆战,现在却不怕了,所以万显山留她算是留对了地方,她是典型的心比天高,胆子更高,寻常女人企及不到。

    吃好饭,也不一定就急着要去做那事,万显山和她分别两年,七百多天,有很多话没说的要说的都可以慢慢说,他见不到她就止不住地日思夜想,但一见到后他那颗心就能稳定,就重新稳如泰山。

    小东西人回来就好,有些事只要她做的不太出格,他自认是能够容忍的。

    坦白讲他并不介意佩珑有点小爱好,况且她那些恶毒的小伎俩在他眼里尽数都是可爱,好似谁惹到她都是活该。

    佩珑每日的去向自有人来向他报备,万显山甚至独自回想了一阵,末了还是没把赛玉楼的样子记起来。

    当初睡过不止一次,也知道赛玉楼当过名旦挑过班,但真说起这个名字,他依旧是只想得起人,记不清面目。

    记不清也不要紧,她必定是没有他的佩珑可爱。

    他看出佩珑今天不是一般的高兴,她的眉梢眼角都是戏,可眼神骗不了他,她高兴的不同以往,说是一个人偷偷摘下星星摘了月亮也不为过,几乎就是小人得志的劲头。

    她一定是得到过什么好处,或将要得到好处,才会乐成这样。

    小人得志,该罚。

    万显山放下筷子,开始用他那双识人千遍的慧眼,在她身上来回打转。

    他看由他看,王佩珑吃饭、吃零食、吃沙琪玛,她把万宅当成了半个领地,不过一点都没有大展宏图的意思,只是非常不想做万显山的姨太太,但是不做也不能得罪他,她遇到困难时的宗旨就是先活命,后逃命,保命为上。

    从全局来考虑,她还是想在万显山的手下好过一点的。

    她不是老吃客、不是强迫症,不是非要往嘴里不停的塞东西,只是不吃东西,她就必定要跟万显山开始说话;

    她不想和他说话。

    沙琪玛放了一篮子,她一个人就吃下半篮子,万显山不说还好,一说她就感觉噎得慌,便站起身来,想拿放在不远的茶壶去倒,走动的时候露出旗袍里的小腿,匀称修长,肤色白皙,堪称是一双唱戏的好腿。

    万显山云淡风轻地往她那条低开叉里瞟过一眼,直到王佩珑回来,先为他添了一杯清茶,再为自己添另一杯,端起来要喝的时候,他才收回眼神,幽幽地指出:“你左边的丝袜缝没有对准,抽了根丝。”

    声音不大,却很有分量,足够叫一个普通人脊梁骨发软,浑身发僵。

    尤其,那个人还是做贼心虚。

    “玻璃丝袜,要勾破不太容易,你早上出门前还不是这样。”

    只见万显山姿态闲适,闲适的可恨,更由此发问道:“说吧,今天到底去做什么了?”

    他本就生的人高马大,个人习惯也很好,在自己家里都是站如松坐如钟,不管怎么看,都是很有派头的。

    王佩珑坐在那里,愈发察觉出万显山的高大,还有自己的娇小,她想自己现在这个坐姿肯定僵的难看,不过难看比吓到摔地上还是要好一点,她虽说僵的只剩下脑子,不过总算脑子还在。

    在万显山的眼皮子底下,她的头脑开始飞速运转。

    幸好一口茶还没喝进去,喝进去的话必定会呛到,呛到就说明心里有鬼,那就完了。

    这么想着,手里的茶杯便端的四平八稳,一点没晃,王佩珑接着轻轻吹了口茶沫子,很淡定地往喉咙里灌了一口,说道:“可能是在玉楼那里划到腿了,她睡的床脚有豁口,靠上去全是木刺...破地方嘛!都是这样的。”

    她说完,生怕万显山接着又要问话,于是先发制人,反问他:“玉楼、赛玉楼你还记得吗,以前跟我一个戏班子里学过的,后来你看她好,把她也弄过来了。”

    “赛玉楼,记得。”万显山跟着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他拿食指敲敲桌面,让下人过来撤走饭菜残席,很简单地便一句带过:“不过你放心,过不了两天,我就彻底忘了。”

    别的女人,睡过也就睡过,于他并不重要。

    “不行!明明记得的,为什么要忘?”王佩珑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咄咄逼人地,这会倒忘记了她的先发制人,只是单纯地不肯叫他轻易带过这个话题:“是你说的,说姐妹两个正好,她比我听话,正好可以拿来一起作伴。”

    万显山有些诧异,没想到现在是她反过来质问他了,而且佩珑几乎是骤然就变得激动起来,显然记恨颇深,没把这件事当小事;

    她的气性长而持久,竟把这件事牢牢记挂在心上,至今不忘。

    想及此,他倒是很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你这叫什么话,我只说过她比你安静,什么时候说她比你听话了?”他拿起茶杯来抿了一口,又示意佩珑给自己添茶:“顶多是床上,她比你更放得开。”

    “呵!”王佩珑就知道他肯定记得,禁不住开始冷笑:“她仗着你喜欢,以前冤枉过我,好几次都冤枉我。”紧接着她联想到赛玉楼如今的惨状,微微痛快了一点,又隐约地开始朝他炫耀:“所以现在她躺在那里,想死都死不了。”

    这个贱人,活该。

    这些话让她说的既恶又狠,偏偏万显山只是平平淡淡地嗯了一声,并没有像她那样解气和痛快,毕竟玩物之流,甚至连人都不算,他地位显赫,睡过则矣,压根不会多费心去看顾一眼。

    不过看她能把这么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记得那么牢,这也实属难得,叫万显山在喝茶之余,突然冒出一些感慨:“看不出,你原来是个记仇的性子。”

    王佩珑等了半天,没料到他还能有这种感慨,便抬起脸,直视着他。

    “早知道你脾气这么不好,当初我就不该把你从戏班里带回来。”

    万显山的语气不无遗憾,可惜再遗憾也晚了,说着:“一身的刺,拔不完。”

    “..........”

    王佩珑不知怎的,刚才怒火简直都窜到头顶心,这时却因为听了万显山的话而生出了别样的感觉。

    这感觉与怨恨无关,只与他们二人有关。

    两年,他现在才知道她的本性,才知道怎么去理解她,才能在饭后风轻云淡地说出一句:真是想不到,原来你这样记仇啊。

    可想而知,两年前,她过的是什么日子。

    所以还是那句话;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这一个个的,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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