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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总裁,把我的身体还给我! > 第四百零七章 三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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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艰难地从沙发中抬起头,宋怀瑾察觉到阮瑜的不对劲,他揉了揉被撞的酸痛的腰,撑着身体站起来。

    “小瑜,你心情不好吗?”

    阮瑜心中一跳,板着脸道:“没有,你看错了。”

    听这语气,宋怀瑾更加确定自己的猜测,他抓住阮瑜的手,眉头微皱,“你就是不开心,是因为陆卿的事吗?”

    “嗯。”阮瑜眉眼冷淡。

    宋怀瑾捏捏她的手,轻笑着安慰道:“别担心了,新品的事情我来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让宋氏帮忙。而且赵寻御不是说了,陆卿只是普通的肠胃炎,很快就好了。”

    见阮瑜还未舒展眉头,宋怀瑾抿了抿嘴,又向前一步。

    “是不是怕楚云珊会再动手?”阮瑜闻言瞥了他一眼,并未开口,宋怀瑾继续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再说了,陆卿应该很快就能发现楚云珊的意图,他必定也会注意的。”

    阮瑜挑眉,声音仍然冷淡:“嗯,我知道了。”

    “那你还不开心吗?”宋怀瑾掰着她的头,迫使两人对视。

    他清澈的眸子带着不解与慌乱,阮瑜的心顿了一下,别扭地冷哼道:“臭直男!”

    “嗯?”宋怀瑾不解。

    将他放在脸上的手拿开,阮瑜皱皱鼻子道:“我不是因为陆卿的事不开心。”

    虽然陆卿突然生病,让她稍微乱了阵脚,但这并非什么大事,阮瑜很快便调整了对策。

    “那是因为什么?”

    宋怀瑾低头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似乎从楚云珊发短信后,阮瑜的情绪便不太好。

    想到这儿,他抬起头,不太确定道:“是因为楚云珊吗?”

    阮瑜别过头,“哼!”

    “是因为她给我发短信?”宋怀瑾挠挠头,连忙解释道,“她是向我询问陆卿的情况,想来试探我呢!你放心,我不会相信她的,我……”

    他是第一次哄女生,没什么经验,见阮瑜不说话,自然是越来越着急。

    阮瑜看在眼里,信了几分,心中也不那么难受,不过还是道:“那你为什么要回复她?”

    “我让她别打扰我。”宋怀瑾打开短信页面,将手机递给阮瑜,开口道,“真的。”

    阮瑜忍不住看过去,果然如他所说,楚云珊发了十多条解释担忧的消息,宋怀瑾只冷冷地回复了两条。一条是嘲讽她装模作样,另一条是让她别来打扰自己。

    见状,阮瑜的心情瞬间好了起来,想到自己方才闹别扭的模样,她不由有些尴尬。

    “咳,这次是我不好。”阮瑜知错就改,“我不应该不相信你,更不应该胡思乱想。”

    宋怀瑾松了口气,无奈道:“怪不得你刚才力气这么大,真的挺疼的。”

    闻言,阮瑜失笑,“这只能怪你自己以前锻炼的太好喽。”

    “是你的小身板太柔弱,不经撞。”宋怀瑾想了想,道,“不行,我得多去健身房锻炼锻炼,不然以后你见到坏人,别人一拳就能把你打飞了。”

    若以后楚云珊对阮瑜动手,以这女人的小身躯绝对敌不过她的算计,到时候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恨不得现在立马飞到健身房。

    “不,不用了。”阮瑜怕他把自己锻炼成金刚芭比,当下连忙阻止,又问道,“你刚才不是还想要换回来吗?现在还想吗?”

    “不了,我们以前也不是没有试过,却没有一次成功。”宋怀瑾摇摇头,道,“我就是怕楚云珊来纠缠我,到时候被恶心的人是你。”

    阮瑜听了心中一暖,她已经猜到男人为何不想换回身体,又想经常锻炼的原因了。

    当下反过来安慰道:“你放心,我是女人,最懂女人的心思了。再不行的话,我以后会避免和楚云珊打交道。”

    “好。”宋怀瑾点点头,想了想又沉吟道,“你以后尽量少笑。”

    阮瑜的性格和他偏差太大,若楚云珊有心观察,必然能发现其中的蹊跷。

    阮瑜当下了然,学着宋怀瑾以前的样子板着脸,压低声音冷冷道:“这样?”

    抬头看了看,宋怀瑾皱皱眉,“我以前都是这样吗?”

    “不止如此,你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是怎么看我的吗?”阮瑜瞥了他一眼,目光淡然,带着天生的冷酷和不近人情,又迅速收回。

    这模样,像是睥睨众生的帝王。而宋怀瑾,就是那渺小的蚂蚁。

    顿了顿,宋怀瑾片刻才道:“好,你以后在外人面前,就用这个表情,这种眼神!”

    阮瑜将男人的话紧记心中,于是次日宋氏的员工发现,总裁比以前更冷了。

    总裁办公室中,阮瑜看完文件,撑着脑袋想了片刻,打通公司内线,“田设计师,来趟办公室。”

    片刻,田英推开门,“宋总,您叫我。”

    “嗯,我有个问题需要你帮我解决。”阮瑜瞥了一眼她的职业装,道,“作为设计师,你平时喜欢什么样的职业装?”

    田英不假思索道:“简洁大方,不含任何赘余。”

    “哦?”这答案和宋怀月说的不同,阮瑜顿时来了兴趣,挑眉问道,“为何?年轻的职业女性,不都喜欢稍微靓丽、流行元素稍多的衣服吗?”

    “这样说也没错。”田英道,“但再流行的东西,也会有过时的一天。”

    她指指身上的职业装,问着:“宋总,您知道我这件衣服穿了多久吗?”

    不等阮瑜回答,她继续道:“我穿了四年。您知道,四年前的流行元素是什么吗?”

    “荧光色,A字款式。”阮瑜若有所思,“不过如今荧光色,已经不再流行,甚至土了。”

    “没错,这就是添加太多流行元素的坏处。”田英道,“虽说流行是个轮回,但元素和款式同时流行的情况,少之又少。四年前很多火爆的衣服都是荧光A字,可谁能保证荧光下一次流行的时候,A字也会流行呢?”

    阮瑜点点头,又说出其中的关键,“流行二字,说的难听点,其实是有钱人的专属。”

    没有那个普通人,会买一件衣服只穿一个季度便压箱底。他们更多会买一些相对简单,永远不会过时的衣服。

    但简单的东西,永远不会出彩。阮瑜既然决定打个漂亮的翻身仗,便不可能放弃“流行”。同时,她又要照顾大多人群。

    想了想,她决定三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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