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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芳姐 > 第140章 秀色可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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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大勇听了,就讷讷说,我说的也对。但郭壮山到底是他爹,他这要主动回家,难道他这个做儿子的,还得将他往外头撵呀?

    我说当然不是。

    郭大勇就说,他知道他爹的意思。说人活在这世上,谁不图钱?但这次他爹回了,他们一家人也就团圆了。说越灵还是接回去的好。

    他说我要出国就出国,越灵就不要去了。一来呢,她小着呢。二来呢,你跟着令狐飙,有越灵牵绊着,也不是那么方便。

    我就说,郭大勇,谁要听你家的破事。你和我妹当初也没领证,算啥亲戚啊?我不认你们,我只认越灵是我的亲外甥女。

    郭大勇就说,知道我疼越灵。知道我疼她疼到了心肝里。但越灵老是寄养在舅舅家里,时间长了,镇上的人也要笑话了。他说人要俩树要皮,这个脸,他丢不起。

    我听了,心里就呵呵呵了。我想起前半个月郭大勇那死乞白赖的样子来了,又去赌场又抽烟弄得个混子似的,现在刚有点着落,就和我人模狗样地说这些个了。

    这漂亮话,谁不会说呀。

    我说,别人爱咋说,让她咋说去。我又不是靠别人活。

    经了这么多事,我可是什么都看开了。日子是自己的,别人又不能帮你过,干啥在乎别人咋看呢?多无聊啊。

    但郭大勇在这件事上,还是不让步。

    他说他爹都快忘了越灵长啥样了,又说他娘也想越灵。

    我听了,还是决定妥协了。我是这样想的:小越灵呢,确实小。跟着我去西贡和缅甸的,东跑西颠的,万一水土不服,闹了肚子生了病,那咋办?所以还是保险一点的好。

    我就说:“大勇,行啊,你要带她走,我也同意。”但我说,我要去托儿所一下,告诉越灵。她虽然小,但你和她好好说了,细声细气的,说姨不是不要她,是她爹她奶想她了,所以接她回去先住几天。

    越灵是个好孩子。虽然和我住着,绝口不提说要回家。但她有时候不想看电视,不吃爱吃的点心,闷闷的,也不说话,我就知道她是想家了。

    这女娃,都恋家。金屋银屋总不及自己的狗屋。

    郭大勇带了几件越灵的衣裳先拿走了。我就去了镇上的托儿所。我抱着越灵,说今天姨不来接她了,来接她的人是她爹。

    越灵听了,起先不说话,然后就笑。

    我看了,心里倒放心了。

    我故意说,越灵啊,那你家去后,可想姨不?

    越灵就大声说,想。

    我就笑,说有多想呀。

    越灵就说睡觉做梦也想。

    我更是笑了。我说你这么大晚上睡觉就做梦了?

    她就点头,说真做梦。

    我就说,你既然做梦,那干啥不告诉姨呢?

    小越灵就说,夜里做的梦,早上醒了就忘了。

    托儿所的老师过来了,说她们还要做游戏呢,说家长没事的话,就在一边看,要不不如就回家去吧。老师说这么大的孩子,刚适应托儿所的环境,要是见到大人,搞不好又会哭起来。

    我听了,也就不打扰老师上课,就悄悄地走了。

    小越灵就看着我走,还对我挥了挥手。

    出了托儿所,我觉得时间还早,就想去我弟的厂子里瞧瞧,食品厂我也是付出过心血的,我比我弟还热切希望它越来越好。

    我知道我不能不去城里,因为我包里的手机响了。

    给我打电话的,自然是飙哥。

    飙哥问我在哪里?我说镇上啊。他说他今天没事,不如下乡来接我。

    我说不用。

    他问我,是不是有事耽搁了,不来了?

    我就开玩笑说,是啊。

    他听了,就问是啥事?

    我说是比他还要重要的事。

    飙哥就叹,一点儿也不难为我。说既然这样,那我还赶紧处理自己的事情吧。他又问事情难不难办?要难的话,他过来帮我。

    我说,一点不用。我说我是女汉子嘛,我自己一个人能搞定的。

    说完这些,我就忍不住想笑。

    飙哥不死心啊,他问我要是处理完了,今天还能赶过来么?

    我话说干啥这样急迫啊?

    他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何况这多少天过去了?

    我就笑,那两月不见呢,算多长时间?

    他就说,那当然算二十年了。再等,他只怕要死了。

    我说那你干脆再等等。我说都二十年过去了,还在乎这几天?

    飙哥就说,现在的他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只要我能来,他马上换血大复活。我来不来,可是关乎一条人命。

    我听了,就叹,说如果我不来,那罪过可就大了。

    飙哥说,那是。俗话说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看我怎么做了。

    他就说,其实我没啥事吧。他说他已经沐浴干净,洗刷一新,就等着我大驾光临了。说我要不肯屈尊,他只得再借一辆公车,直奔我家大门。

    我就问他,你的车呢,哪儿去了?

    他就说,在车管所。他说他从缅甸回到惠城,因为太过兴奋,超车了,结果车子就在惠城的车管所了。

    我说你的人脉呢?一辆车还搞不定?

    他就说,真搞不定。说越特殊越是惹人注意。他说他在青市,必须要低调。

    我说你要低调,那就不要想那事啊,安安分分地呆在酒店,干啥都不出来才好。

    他说做不到。

    他说他是凡夫俗子,不是出家的和尚。

    反正,飙哥说他就是想我。如果我不忍心折磨他,那么就来吧。他会敞开怀抱热烈地欢迎我。

    我去,我越听,越觉得和他像是偷情的男女。

    还能说啥呢?我体内的荷尔蒙已经在勃发了。

    半个小时后,我终于略略打扮了一下,出现在了皇朝酒店的187号房间门口。现在酒店的服务员,都知道我是飙哥的正牌女友,背地里羡慕我的好运气,但又嫉妒我能被飙哥青眼。

    这人与人啊,还真是说不清楚。

    我瞅这些姑娘们,一个一个长得也是唇红齿白高高挑挑的,我的相貌虽然不差,但也没有比她们出色多少。但因为命运,因为际遇,飙哥就是看我顺眼了。

    这男人一旦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又和她上了床了,这就不大能脱得开了。除非,这个人走马观花惯了的,是浪子。

    但飙哥显然不是。在骨子里,他还是那种非常正统的男人。

    我敲门,虽然我知道,或许门压根就是开着的。

    果然,我试着就推了一下,门一下就开了。我笑了一笑,我朝里面看。房间里有淡淡的香水味。

    飙哥竟然已经躺在床上了。

    他随意半盖着酒店里的空调被,很认真地看着一本书。他看得很投入,一点不知道我进来了。

    我发现这个男人真的喜欢看书。其实我爱看书,更多的是被他熏陶。飙哥无论去哪里,不管遇到多紧张的事,总还不忘看书。

    他看的广泛,什么类型题材都有。最近他迷上了村上春树的书,那是日本的一个作家。

    我说我来啦。

    我笑吟吟地站在他的床前,一把夺过他的书。

    他就色眯眯地看着我。说不看了。

    我说,你刚才不是入迷的很吗?咋不看了,继续……

    我就打开电视。

    但飙哥说,秀色可餐,有我在这,他当然要看我,不但要看,还要吃了我。

    我就笑,在他床边坐下。

    我说我这么大,你咋吃呀?就这么一块块吃了?像古代刑场上的千刀万剐?

    飙哥就盯着我,说就要千刀万剐。

    我说我害怕。

    他听了,就下了床,将房门反锁了,一把就将我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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