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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他与光影同行 > 第121章:爱意抹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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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个,是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唐伶曾经见过,这妖娆婀娜的身姿,唐伶就只看到那么一眼,却深深地记在了心底----这分明是在甲斐庆典时,陪齐瀚进酒店的女人。

    她也是黑金的?

    “这些人是……”唐伶问。

    “对。都是我的伙伴。”

    “伙伴?”唐伶又重复了一次,忽然想起那个声望很高的格雷。

    格雷跟艾伦,以及16号,在名声上简直是千差万别。

    格雷既然是齐瀚的伙伴,那他的人格……也是受了齐瀚的影响吗?唐伶不知道。

    她只是心里一瓶嫉妒的醋,全泼到地上去,看着那个笑靥如花的女人,根本都挪不开眼睛,憋了好久,唐伶好不容易才把这个问题憋到了心里去。

    “这女人是谁也不关我的事。”她心里安慰自己说,“反正……反正离开了古尼国,反正暴乱一结束,我跟齐瀚就再没了瓜葛。”

    看着女人脸上一副阴晴不定的样子,齐瀚当然猜到她在想什么了,他偏偏有心思要捉弄她。

    “她。”齐瀚指着照片上的女人,笑眯眯地说:“她是我以前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唐伶心中一声咯噔,眼睛瞪得老大:“你这个花心大萝卜!”

    唐伶气得没忍住,直接骂了出来,看见女人这副吃醋的样子,齐瀚又是眯眼一笑,亲昵地揉了揉她头发:“傻瓜。她是我前同事。”

    同事?这么美的同事。

    唐伶眼睛看着照片上的女人,又想起了那天她一身红裙,飘逸迷人的样子。如果自己是男人,肯定都招架不了这么妩媚的女人。

    “那天我明明看见你们去……”唐伶的声音越来越低。

    “去什么?”齐瀚微笑盯着她:“唐伶你大声点。”

    “去酒店……”唐伶说。

    “什么,我还是没听清。”齐瀚恶作剧地笑了笑,“你再说大声一点。”

    “去酒店!”唐伶眯着眼睛,就差点跺脚了,“我明明看见你们去酒店!”

    “哦,对啊。”齐瀚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是跟她一起去过酒店。”

    “你!”唐伶的脸瞬间涨红,嘴唇抖索地说道:“你……你你,你这个变态!花心大萝卜!大骗子!还说喜欢我?”

    齐瀚最喜欢看唐伶抓狂的样子了,这个女人在别人面前压抑了心性,老是一副成熟冷静的样子,比如说在庇护所那群人面前,总是一副云淡风轻镇静的模样,虽说那样的唐伶他也喜欢,但是他最喜欢看唐伶吃醋抓狂。红着脸话都说不清的样子。

    见着男人这么盯着自己,一张好看的脸笑得像是狐狸一样。

    唐伶瘦得腮帮子鼓起来也只是瓜子脸,她气愤地说道:“你怎么不解释?你这个大骗子!”

    “解释什么。”他还是笑,“我本来就跟她一起去过酒店的。”

    他还在逗她:“你不是用眼睛都看到了吗?”

    一片死寂。

    唐伶眼睛气愤地盯着他,偌大的沼泽里只听到青蛙呱呱的声音。

    “我就知道你是这种人!”唐伶眼睛都气红了,“我真傻。”

    唐伶气得鼻子一酸,差点就哭出来了:“我居然信你的话,我真是个傻蛋!你就是那种有钱,然后玩女人的坏蛋!”

    唐伶语无伦次地说起了话:“你这个坏蛋,坏蛋!”

    齐瀚没想到居然直接把唐伶给气哭了,他赶紧去哄唐伶:“傻姑娘,我骗你的。”

    他的手刚刚伸过去,却被唐伶猛地推开了:“骗子,你这个骗子!你以后都是我仇人,你离我远一点。”

    唐伶这一说话,眼泪直接崩了出来,跟潮水似的,完全控制不住。

    齐瀚没料到唐伶这么坚强的人。居然就因为这个小玩笑,哭成了这样:“傻姑娘,我骗你的。我跟她确实是去了酒店,不过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想的哪样?”唐伶气得就要叫出来了:“那你倒是给我解释啊!”

    瞧见唐伶一双眼睛哭得红红的,齐瀚又坏心眼了起来:“其实黑金的每个高级别杀手,都有一个代号。她呢,代号是叫红。因为她穿红色特别好看。”

    唐伶突兀地想起那个月夜,这男人才夸过自己穿红色最好看……

    唐伶气得不行,明明齐瀚的手还搂着她,她拧着劲地推他:“你这个骗子!你明明说我穿红色最好看。”

    看见唐伶这样生气,齐瀚的心里就是高兴,他就是喜欢看见唐伶吃醋,就是喜欢她在意自己的样子。

    “对。她穿红色好看。”

    “你还说!”唐伶说,“你还跟我说这个!”

    齐瀚笑眯眯地说:“但你穿红色更好看。”

    “你这个油嘴滑舌的骗子!”唐伶直接拿着外套的袖子擦眼泪,哭得快抽过去了:“然后呢?!你说啊!”

    “然后……红特别聪明漂亮,是黑金第一个a级别的杀手,非常难得。”

    “怎么你还在夸她呀!”唐伶气得边擦眼泪边说,“重点!重点!你不是要跟我解释的吗?”

    “我在黑金的几年,跟红一直是同事,我们的关系非常友好。”他还笑。

    “你都在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啊……”她抹眼泪。

    “就算是我离开黑金之后,也一直跟红保持着友好的联系。”

    唐伶气得不想搭理他了,转身就要走,却被齐瀚牢牢地抓住了手腕,齐瀚这伤员恢复得好啊,顺手一拉,直接把唐伶拉入了怀中。

    “傻子。”齐瀚微笑,“她是我放在黑金的卧底。”

    “卧底?”唐伶这才睁开了眼睛,但是眼睛里还是有怀疑,“那你们干嘛去酒店。”

    “男人跟女人在一起,去酒店难道不是最安全的会面地点么?”他还在说这种惹人厌的话!

    唐伶气得不行:“你再说!你再说!”

    齐瀚拖长了音调,好笑地看着唐伶脸上的每一个表情:“你猜,我们在酒店还做了什么?”

    唐伶的脸色垮得是山崩地裂:“你这个花心大萝卜。”

    唐伶又骂道,她一回想起前几天自己做的错事……一股怒气又冲上脑门去:“那……那你还跟我做不该做的事!你放开我,我要回家!”

    “傻女人。”齐瀚一把将唐伶捞到怀里去,口吻温柔得像是糖:“跟你做的,都是应该做的事。”

    “你这个变态。花花公子,油水嘴滑!”唐伶拼命地用手拍他,却又怕把他伤口给拍开了,这也没没什么力气,看起来实在是欲拒欢迎。

    齐瀚眯眼一笑,重新用骨节分明的手指捧起了她的小脸:“瞧瞧你,哭得可真丑。”

    “我又没让你看!”唐伶侧着脸,怎么也不让他看。

    “你去看那个又厉害又聪明,还能跟你做不应该做事情的红小姐啊!”她的语气里满是醋意:“你放开我!”

    “我才不会放开你。”齐瀚用好看的手指,轻轻擦开了她那满脸的泪水,却发现唐伶是个爱哭鬼,眼泪越擦越多,怎么也擦不干,一双眼睛红红的像是兔子一样。

    明明在其他人面前那么镇静,明明在照顾自己的时候那么坚强,现在却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这么惹人爱怜。

    他轻轻地吻了吻唐伶的额头说:“我找红去酒店,是为了调查圣组织的事情。”

    圣组织?

    这让唐伶想起了回忆:啊,没错,那时候,我是因为跟踪齐瀚进酒店,这才撞到了圣组织的人。

    “那你们是去……”

    “对,红一直是黑金里的人,所以她向我提供了黑金加入圣组织的情报,我呢,为了获得最新的情报,先带红一起去酒店。却被傻瓜你瞧见了。”齐瀚敲了敲她的额头。“却没想到被你撞个正着。”

    唐伶仍然盯着他,怎么也不信。

    她的余光瞧着照片上的女人,这个红小姐看齐瀚的眼神,分明就带着爱意!

    “她明明就喜欢你。”唐伶看着他,指着照片上的女人说,“她这么看着你,明明就喜欢你!”

    “那你呢?”齐瀚捉住了唐伶的手指,又轻轻地吻了一口,觉得她浑身上下都像是糖果一样俏皮:“你喜欢我吗?”

    “我不喜欢你。”唐伶说。“因为你是个大骗子,你现在说的话也是在骗我。”

    偌大的沼泽地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青蛙呱呱的叫着,实在没什么浪漫的气氛。一阵风吹来,带来的都是泥土气息。

    “傻姑娘。”齐瀚仍然捧着唐伶的脸,想要把她每一处轮廓都记得清清楚楚,她微笑的时候好看,她生气时候。皱紧的眉毛也那么好看。

    “唐伶。”他轻声说道,忽然探过去轻轻地吻在了唐伶的嘴唇上,这个吻轻得像是羽毛一样,轻轻的拂过去,根本没有一丁点存在感。

    但是唐伶却尝到了一种味道,好甜,这个吻好甜,像是蜜。

    唐伶的理智想要推开这总欺负自己的男人,可是身体总是诚恳地向他靠过去。

    不自觉之间。她又想起了在东城区的那个夜晚……那个缠绵悱恻,让人羞红了脸的夜晚。

    “讨厌,怎么跟他在一起,我脑子里总会想一些色色的事情。”唐明十分懊恼。

    这懊恼的表情看在齐瀚的眼里,却又是另一种可爱,他喜欢得不得了,怎么也挪不开自己的爱意,于是又吻了上去,这个吻不一样。刚刚的吻是蜜,现在的吻却霸道,又细腻。

    “流氓!”唐伶想推开他,又被他死死地禁锢在怀,她的一张脸被吻得通红:“你不是伤员吗?你满脑子都在想些什么啊?”

    这句话才让齐瀚稍微停下自己的动作,面朝着她笑:“满脑子想的,都是你。”

    齐瀚捉着她,靠在了这颗巨大的树旁,他看着怀里挣扎不得的女人。心里的爱意泛滥不清:“我爱你,或许你感觉不出来,但是我真的爱你。”

    他的声音很轻,唐伶听着这句话,却分不清他究竟是真是假。

    她闭着眼睛,想要相信他,她只觉得自己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荷尔蒙全都凝聚在自己的脑里……那天脸红心跳的事情,又不受控制。全都凝聚在了她的心口。

    讨厌,明明是仇人。

    讨厌,明明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为什么这股爱意就是抹不去!

    不自觉之间,唐伶也拥住了他。这时唐伶忽然感觉自己流了些鼻涕。

    “讨厌。”她抬起手想用袖子擦掉,男人却一副强忍笑的表情盯着她。

    “怎么了?”唐伶恼羞成怒:“我流鼻涕,你就不喜欢我了啊?你这个骗子!大骗子,还说最喜欢我!”

    “傻姑娘,你都在想些什么?”

    “什么?”

    “在想些色色的事情吧。”他眯眼贼贼一笑,手指从她的脸上划过,抹起了一溜须血迹。

    奇怪,她的脸上怎么会有血?

    “亲爱的。”齐瀚抱着他的珍宝,像是揉猫咪一样贼贼地笑道:“难道你是对我想入非非了么?”

    “你……你你……”

    “你流鼻血了。”

    “我……我……”唐伶一时语塞,一张好看的脸又羞得通红,她垂着脑袋,慌乱地擦鼻血,却莫名其妙把血擦了一脸。

    齐瀚看着好笑,不再捉弄她,从背包取出了毛巾,再用水浸湿帮唐伶盖在额头降温,然后拍了拍她的脑袋:“放轻松。”

    唐伶声音细弱蚊蝇:“我……我才不是因为想奇怪的事情,才会流鼻血。”

    瞧这女人这样子,齐瀚又笑了:“傻瓜。”

    “你流鼻血,是缺乏维生素。”他笑,“不是吃了一个月饼干么?”

    “那……你说我。”唐伶一时激动,“你说我想入非非……你又逗我。”

    齐瀚拂开她的一缕头发:“这你也信。”

    唐伶长时间没有摄取过新鲜蔬菜,缺乏维生素,所以才导致流血。本来齐瀚准备了许多干粮,但是唐伶脸色看起来很差,这沼泽地是天然的果园,齐瀚左右看了看,随后背起了包:“你先留在这儿,我到处去看看。”

    “可是……”唐伶还没说完话,齐瀚便转身了。

    唐伶犹豫地看看四周,声音低了下去:“可是我害怕……”

    没想到这话刚一落地,齐瀚居然转回了身。不由分说,拉过唐伶的手。

    “你……”唐伶抬头看着他。

    “我带你先回车里去。”齐瀚说,“沼泽里的动物很危险。”

    这让唐伶又起了鸡皮疙瘩:“动物,这都有什么动物?”

    她吓得不行,跟着齐瀚快步找到了车,忙不迭地钻了进去。齐瀚看得好笑,拍了拍她的脸正要去找食物,唐伶马上把他的手又捉了回来,一双眼睛里晶晶发亮:“会有奇怪的大蛇吗?”

    “傻姑娘。”齐瀚笑。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袋子来,在车的周边撒上了一些粉末:“这东西能暂时防住蛇。”

    可唐伶还是害怕,抓住齐瀚的手怎么也不放开:“要不然……我跟你一起去吧,去采果子。”

    “嗯……”齐瀚略一沉吟,微笑着看着唐伶的脸:“你觉得,我为什么不让你一起去?”

    “因为……嫌弃我?”

    “既然你知道。”齐瀚摸摸她的脑袋,“就乖,坐好。”

    “真是的。”唐伶沮丧地垂下了头,还觉得害怕。“喂,你快点。”

    沼泽地里的动物叽叽呱呱地叫着,唐伶分不清会有什么奇怪生物,她只能把车窗车门锁得死死的,害怕有毒虫之类的东西。齐瀚先前准备的防蚊虫液,唐伶几乎把全身都涂上了,虽说她心里坚强,但毕竟是城市来的娇娇女,还是受不了这些东西。

    她看着那些五彩的生物。就打心里害怕。

    唐伶手里还抱着齐瀚那红盒子,她开始继续看里面的东西,除了这张旧照片之外,其他都是些意义不明的纸张,齐瀚当时为了避免东西被发现,所以用了很多暗号,唐伶看了又看,只觉得前言不搭后语,实在看不出他的思路来。也就放弃了。

    只能最后捏着这张5人合影,猜测着齐瀚的过去。

    他被绑架,他被黑金绑架,但是黑金又为什么要培养他成杀手呢?

    而且齐瀚这么厉害,为什么没有直接把黑金一锅端呢?

    “奇怪。真奇怪。”唐伶翻了翻这个红色的铁盒,最后居然在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针管,这塑料针筒已经很旧了,最上面的细针也早就生锈了,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这是什么?”唐伶仔细地瞧着这细小的针筒,忽然之间灵光一闪,唐伶忽然记起刚来古尼国的那一晚,遇到格雷的那个夜晚……

    那天晚上跟林允奚和格雷一起呆在小旅馆里,格雷身上忽然起了变化,脸上青筋暴露,出现了奇怪的斑点,他看起来也非常痛苦的样子……最后还是因为唐伶帮他取来了一根针管,他才恢复了过来。

    仔细看这个用过的针管,跟格雷用的那一只,从剂量上倒是很像。

    “难道这……真的有关联吗?”唐伶想不明白,决定等齐瀚过来后再问他。

    她的目光又放在了那张照片上。

    “讨厌。”她只要一看到照片里笑容妩媚的女人,就从心底里嫉妒吃醋。

    “讨厌。”唐伶又骂了一声,但是在骂自己:“我怎么这么讨厌,齐瀚到底怎么样,又关我什么事?”

    因为这些天里一直没有睡过好觉,之后去黑金也不一定会发生什么,所以唐伶把头一歪准备睡觉,却隐隐约约听到了树影婆娑的声音。

    有人!

    唐伶吓得眼睛一睁。齐瀚不是从那走的,这肯定不是齐瀚,那是谁?

    会是黑金训练场的人吗?

    如果有大批雇佣兵的话,唐伶这个擅闯者出现在这儿,纯粹就是找死!

    她心里一清二楚,非常恐惧地往声音的方向去看,但什么也没看见。

    一阵剧烈的风吹过来,风里带着的都是青草的气息,唐伶打开车窗,仔细地去看那片声音所在地。

    “难道……不是人,是我的错觉吗?”她很怀疑,却不敢随便发声。

    越野车就藏在这里,虽然有迷彩色做掩饰,但只要人眼睛不瞎,就能看见。

    这怎么办?

    她很慌张,最后一咬牙干脆从车里钻出去了,她绕道了车的尾部,手里拿着一把防身的匕首。将身子整个藏在后面。

    一个人影果然出现了,这个人影看起来很精瘦,不如格雷那么高大,但是只看身材,就知道这个人跟圣组织里的那群人不一样。

    这个人,不是善类。

    这个男人从树影里钻了出来,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短发平头,有些矮。唐伶眼睛一眯。想仔细看这男人的细节,却看见他颈上戴着一个项链,而这项链,正是黑金的徽章。

    “糟糕,是黑金的杀手!要是他把我抓走怎么办?”唐伶心中很害怕,还好她的身形很灵活,直接闪到了一边的树丛里去。

    男人显然看到了越野车,他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

    “糟糕!”唐伶心里很害怕:“齐瀚在就好了,讨厌。齐瀚到哪儿去了?!”

    唐伶以为这平头男人看见车以后,会拿着枪直接袭击,却没想到他看看车牌号,只是淡然地说:“什么嘛,怎么又有人乱开车,把车停在了这儿。”

    “啊。”唐伶想起来了,因为这车是齐瀚借着黑金的名头搞来的,让这男人以为是同伙,倒也并不奇怪。

    “喂。有人吗?”男人大声地问道,“你们是从甲斐回来的吗?现在事情怎么样了?现在诺顿还在问黑金要人。”

    他不耐烦地说:“这可真讨厌,手下人就只有这么多,要是老大丧心病狂把我们这些中层都派出去,那就烦人了。”

    平头男人看起来十分不情愿:“谁愿意去做这种低级的事情。”

    “喂!说话,没人吗?”男人语气十分不悦,“乱停车就算了,人呢!”

    唐伶被吓得不轻,但是从这人的话语里,明显知道了:黑金果然跟圣组织同流合污。

    为了钱,做这种丧心病狂的坏事!

    而先前自己居然妄想,要这群人去保护东城区?真是作孽。

    唐伶对黑金的厌恶又加深了几分,忽然这男人看见了地上的白纸,上面沾着血迹,这是唐伶擦过鼻血丢下的。

    “有人。”男人眼睛一抬,已经摸出了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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