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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带血的旅途 第一百二十七章 初恋,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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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是为了报复赵青山,又或者是不愿意充当一支滑稽可笑的电灯泡。

    在两人旁若无人上演史诗级亲吻的时候,何晴偷偷溜走了。

    可恨生活不是童话,不是默默无言的等待就能换来双手相牵。

    她太幼稚了,也把爱情想得太唯美了,以至于看到赵青山和别人在一起时她竟觉得很意外,好像冥冥中赵青山应该和她在一起才对。

    可是世间没这样的道理啊,谁都不会注定是谁的另一半,何况是两个多年不见的曾经少年。

    下楼时何晴再也控制不住眼泪,似乎要把八年的等待全部付诸于这一场泪雨中,如果再加上他和她相互喜欢的那两年,一共是十年。

    那两年她和他相互不敢说,因为当时他们都太年少,喜不喜欢是一个很懵懂的问题,也是一次需要莫大勇气的行动。

    初中一年级开始她和他同班,她并不喜欢这个男生,甚至最讨厌他。

    因为每一次每一科考试男生都是第一名,而她是第二名,期中考试后他的总分远远超出她一截,可老师却仍旧让她当班长,男生仍旧连课代表都不是,这感觉让她受到了莫大的侮辱,骄傲的自尊严重受挫。

    于是她那个时候努力学习的最大动力就是超过他,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理想的结果。

    不管她如何努力也不管其他把学习成绩当作奋斗目标的同学如何不要命的努力,始终有一个人一骑绝尘着,其他人只能望尘莫及。

    期中考试过后没多久,就听说他杀人了,而且很快得到了证实。

    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他们班那个很擅长调皮捣蛋,欺负女同学的倒数第一名,拿到年级第一名还要荒诞,但它确实发生了。

    于是学校里人人都怕他,连老师都怕,各种传闻不绝于耳,可她不怕,因为她爸爸是警察,从小就告诉她坏人不可怕。

    而且爸爸说,男生是英雄,他杀的是活该千刀万剐的人贩子,所以她开始像喜欢英雄一样喜欢他,像讨厌坏人一样讨厌那些针对他的同学,而且再也不嫉妒他能考第一名了,再也不会觉得他不帅气,不会觉得他穿的衣服跟不上潮流。

    可是原本很老实的他,开始抽烟开始打架,那些嘲讽他父母双亡,嘲讽他是杀人犯的男生全都被他揍过。

    他打架的时候很凶狠,像狼一样凶狠,有时候对方人很多,可他不管不顾就是要打,没有人像他一样凶狠,他能把好几个人打得哭爹喊娘。

    当然,有时候他也会受伤,可他从来不会哭。

    她想着,也许有些人天生就是没有眼泪的,否则没有父母还总被人围殴受伤的他为什么没有哭过呢?

    她觉得那个时候的他是可怜的。

    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下午,她目睹着他和高年级的几个男生在浑浊的地面上打完架,浑身脏透了。

    也不知是从哪里偷来的勇气,胆小的她挂着红彤彤彩霞似的脸蛋——后来学校流传的故事中,是这样形容当时的她。

    她几乎是垂着头走到他跟前,帮他扣上了一颗被拉开的上衣扣子。

    男生注视着她没有说话,但她能感受到他平静的外表下汹涌澎湃的内心,而她颤抖着完成有史以来最艰巨的动作后,马山跑回教室趴在了桌子上,不敢去看任何人。

    从那一天开始,学校开始疯传,她喜欢他,有些嫉妒心强的女同学偷偷的说她不要脸。

    可他没有任何反应。

    他胆子很大,可和别的胆大男生不一样,他不会玩前桌女生的头发,不会推搡着别的男生去撞女生。

    可他会一脸坏笑的同时搂住两个女生的肩膀,比任何一个男生更坏,有时候还会牵她们的手亲她们的脸。

    会收到很多情书的他,有一次在课余时间朗读了一封他当天收到的情书,读完后很无耻的拒绝了那个女生,那个女生哭的昏天暗地,第二天没有来上课,后来听说那个女生转学了。

    自那以后再没有女生给他写情书。

    可他从不碰触女生中最漂亮成绩最好的她。

    初中二年级刚开学时,他被社会青年打破了脑袋,鲜血模糊了他整张脸,衣服染红了一大半。

    她吓坏了,怔怔的看着他,至今她仍怀疑那是不是错觉,他居然向她笑了——在她以为下一秒他就会死掉的时候。

    她说我帮你喊老师送你去医院,他说,做你的好学生别多管闲事。

    擦肩而过,第二天她的眼睛肿了。

    她十五岁生日那天,收到了很多情书,她选了一个自己班上最老实成绩也很不错的,告诉他可以假装做男女朋友,但是不能告诉任何人是假装的。

    这个男生很配合,似乎所有人都以为她和这个男生真的恋爱了。

    而他也装作若无其事,可是她和他一样,都知道对方是假装。

    以往觉得可以更久一些的暑假,变成了漫长的煎熬,十六岁的少女也许不懂得什么是思念,可她很想很想那个他,她终于决定,初三开学就跟他表白,而且是写情书表白。

    可是,他辍学了,那么的不合时宜,所有的情愫似乎都只能埋在心底,等待时间的冲洗。

    初三第一次月考她的成绩一落千丈,年轻的班主任老师找她谈话,她左耳进右耳出。

    但有一句话令她眼眸一亮:“他离开了年级第一名的宝座,你就不想代替他坐上那个位置?”

    这是个很有诱惑力的提议,她觉得自己或许可以比以前更努力一些。

    班主任老师又说:“初一期中考试后老师和他商量过,问他愿不愿意当班长,他说你才是最合适的班长,他和别的男同学不一样,老师说可以借钱给他直到他读完大学,他不愿意,可老师相信,他以后会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有出息,会有大出息,所以你要好好努力。”

    老师言语中的意思并不含蓄,这对她而言是一种莫大的鼓励,是一种及其可贵的支持。

    初三一年,加上高中整整三年,她果然比所有人都努力,性情大变不愿与人交流,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埋首于枯燥的学习中。

    因为她和那个不愿意棒打鸳鸯的老师一样,也觉得他以后会很有出息,所以她要考第一名,既然他没机会读大学,她就要为他也为自己读最好的大学。

    在拿到京都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刹那,她终于有勇气向人打听他的手机号码了,似乎四年的努力,只为积攒一次表白的勇气。

    可当她发信息表明自己是谁后,信息石沉大海,打过去是可恨的提示关机的系统声音,后来打通了,主人却已经不是他。

    大学校园里有人问她为什么不谈恋爱,她总是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很多人都会很讶异,难道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她无言以对。

    不喜欢?为什么不能坦然面对?

    喜欢?为什么不面对?

    这很矛盾,于是问的人多了,连她自己都不太确定了,就像捉摸不透的人生一样。

    有人说,淡忘一个人最好的良药不是时间,而是另一个人,所以后来她想着,已经喜欢八年了,该喜欢够了吧?

    在大三那年,她尝试着去喜欢一个追求了她两年的男生,可是刚和那个男生面对面坐在餐桌上,她就懊恼而失望的发现,自己会情不自禁的拿男生和他作比较。

    他没有这个男生高大帅气,没有这个男生温文儒雅,没有这个男生幽默风趣,没有这个男生学富五车大方多金。

    可是,这个男生没有他的英雄气概,没有他的凶悍无匹,更没有他的嚣张狂妄,最重要的是,没有她想要的喜欢。

    她说,你很好,可我还是喜欢他。

    男生问,他是谁?她笑着说是一个我已经喜欢八年的初恋,我想试试,能不能再喜欢他八年,到时候我刚好三十岁,不是说三十岁的女人最有味道吗?我不愁嫁的,也许我活不到三十岁呢。

    男生说,我可以等你,八年时间我可以无数次证明我比他更爱你。

    她起身说道,他从不说“爱”这个沉重的字眼,爱是一种感受,是不需要口头上去包装的,再过八年我也不会选择你,因为你和他太不一样了。

    如果实在无人可以使她去爱,她只能对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那个他,重复这个沉重的字眼,在他听不到的地方,在自己心中那个柔软的角落。

    在今天,她特意选了天涯海角餐厅,就是想告诉不被许沉鱼认可的那对恋人,她不是来做考评的,而是要祝福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对李蝶飞不陌生,京都校园里没有人会对身为学生会主席的李蝶飞陌生,那么聪明的女生,怎么会连选择男朋友的眼光都没有呢?

    然而生活给她开了个很冰冷的玩笑,她纤瘦的身躯,实在拿不出广阔的胸襟去祝福她喜欢了十年的男人。

    她不喜欢这样的结局。

    也不接受这样的结局。

    在今天,她最狼狈的不是看着他被别的女孩挽着手,看着他们亲密的表明恋人身份,也不是在别的男人眼前惊慌失措,甚至不是在他面前摔倒在地而他不肯搀扶。

    而是害怕那猩红的指甲,让她不复当年的清澈。

    怕他误以为,她不若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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