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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人生是一场带血的旅途 第一百二十四章 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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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也有很多不被人理解的小小坚持,乐在其中并且轻易不与人分享。

    李蝶飞喜欢各式各样的笔,所以坚持每个星期都抽出时间去超市文具店之类的地方淘笔。

    钢笔圆珠笔铅笔甚至是彩笔,每一种笔买两支,绝大多数都是几毛钱到几块钱一支,一支收藏,另一支用来和别人交换。

    在读书时期会和同学交换,在成为光荣的人民教师后,就和学生交换,这个小小的爱好坚持快有十年了。

    昨天赵青山从魔都回来后,真开来了一辆七星QQ送给她了,颜色是她喜欢的碧海蓝。

    男朋友嘴里还很白痴的咬着一支玫瑰花,结果不小心被刺破了嘴巴,导致她在男朋友的野蛮亲吻下第二次品尝了血液的味道。

    只不过与之前那次品尝相比,味道很不一样,之前那次是尝到了男人而非男孩的苦涩味道,而这一次则是欢欣喜悦的恋人味道。

    今天是个阳光普照的好日子,来去无踪影的男朋友又回乡下了,也不知道他在乡下做什么。

    不过这样的状态也挺好,她也不喜欢两个人整天腻在一起。

    自己总是被欺负的那一个。

    她开着在汽车界格外廉价的七星QQ行驶在寻找文具店的路途中,眉梢绽放哼着一些不热门的小众歌曲,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欢愉轻快。

    抵达同事告知的文具店后,脚步悠扬踏进了店里。

    很多年前她就适应了各色各样的注视,几个还没有长成的女生满是羡慕的盯着她看,而稚嫩的男生则大多偷偷打量,不太敢和她对视。

    在她的自我认知中,她并不冷艳不是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女孩。

    可别说是这些连女生的手都没牵过的青涩男生,哪怕是那些事业有成的成功男士,看到她往往也会自惭形秽,因为她除了有惊艳的外表,还有足够的底蕴支撑着她的独特气质,男人如果没有超凡的自信以及丰厚的资本,绝对不敢和她搭讪。

    也只有赵青山那种不按常理出牌的神经病,才能势如破竹般把她给降服。

    李蝶飞挑选东西很快,前后不到五分钟,她就挑选了四对笔和一个笔筒,两支加起来不到一百的钢笔,六支最贵都只有两块钱的圆珠笔。

    她买东西从来都是不要最好的不要最贵的,就要自己第一眼看上去就会喜欢的,如此推测,就不会奇怪为什么她对不显眼的赵青山一见钟情了。

    结账上车,并没有立即启动车子,而是看着笔筒里的四对笔傻笑,因为她决定从今天开始,就不和别人换笔了,每一对笔都要成双成对的呆在属于它们的笔筒里,永不分开。

    心满意足的回到宿舍楼后,她从抽屉里找出一枚钥匙,又从另一个抽屉找出一本比词典还要厚几分的笔记本,笔记本是自带小锁的,她打开锁翻到放置书签的那一页。

    “我穿着高跟鞋降生,所以我优雅;我脱下高跟鞋谈一场恋爱,于是我更优雅。”

    这是这一页的唯一一行字,字迹娟秀,写于上个星期。

    李蝶飞并不觉得文青是一种病,年轻人就得有年轻人的精神和向往。

    哪怕别人无法理解但只有自己乐在其中就可以了,就和她这些简短的笔记一样,外人很难从简单的两句话中理解其中的真实含义。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的笔记只是给她自己看的,如果有可能最多也就挑出其中一部分给那个男人看。

    然后她握住两支笔,像一个为了提高效率完成抄写作业的坏学生,端正着写了两行一句话:我不要做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曾经拥有对我而言只是个冷笑话。

    而后又换了两支笔,又写了一句:你要是我徘徊辗转时坚定的臂弯,给我理由陪你耗尽这一世风华。

    第三句:蹉跎年华直至天涯,哪怕雨中去等晚霞。

    像个偷盗成功的小女贼,写完后拿着书签傻傻发笑,这张书签确实是她顺手牵羊得来的,原本它存在于《精神意志》中,这事她可没有告诉赵青山,否则哪还有如此多的窃喜。

    书签上有那个男人写的一句话:人生如驾帆远航,一路上风雨洗涤。

    在她傻笑发愣之际,包包里响起通达视频通话的声音,她夹好书签,不缓不慢的翻出手机,是她在大学里的死党发来的。

    她笑着挂断,语音说道:“我不能用手机给你煲电话粥,等我一下马山开电脑。”

    这是个不同寻常的信号,像是一种隐晦的申明,昵称为“女王有三千佳丽”的死党马上发来一条语音消息,一股子怒其不争的语气:“我最最最喜欢的爱妃,你必须跟我解释一下,是不是对我始乱终弃,沦为哪个臭男人的炫耀筹码了!”

    称着台式电脑开机的时间,李蝶飞又回了一句:“我被人包养了。”

    说完李蝶飞笑得一点都不含蓄,似乎想到了一直想要把她纳入后宫阵容的死党,气急败坏的模样。

    果不其然,那边久久没有回消息,估摸着不是拿酒去了就是在砸枕头。

    三分钟后李蝶飞登上了电脑版的通讯软件HH,主动给死党闺蜜发视频。

    接通后,一个身穿纯白色衬衣的中性美女出现在视频框内。

    齐耳短发,瓜子脸面容精致,鼻子挺翘,殷桃小嘴,偏偏还是素颜,长相中性却有一双似若桃花似醉非醉的桃花眼。

    只要看她夹着香烟的修长手指,就能判断出她的身高能让一大堆男人汗颜,只可惜胸脯是正常发育的水准,远没有她的面容以及身高那般一骑绝尘。

    中性美女深吸了几口烟,神色凝重明显是在调整情绪,看到李蝶飞笑得没心没肺,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道:“你是在跟女王大人开玩笑对不对?很低级的玩笑,可让我抽了半根烟才反应过来。”

    中性美女的声音清脆嘹亮如空谷幽兰,做一个播音员绝对绰绰有余。

    李蝶飞伸手抓起桌子上的车钥匙,笑魇如花道:“你看,他给我买的车。”

    视频里中性美女凑向电脑,瞪圆了眼珠,以为自己看错了又使劲擦了擦漂亮的桃花眸子。

    最后不敢置信的破口大骂道:“瘪犊子小赤佬!用一辆几万块钱的七星就把你给包养了?不信我不信!肯定是你自己买的,这符合你低调的作风!别说你不可能让人包养,又有几个人能够拿出金山银山包养你?

    我们学生会那个对你情有独钟的富二代,不是拿着一张两千万的支票要你陪着进行烛光晚餐,你当时说什么来着?两个亿可以稍微考虑一下,把那个富二代气得七窍生烟,你价值两个亿的陪吃节操哪去了?肯定还在对不对?”

    “等我十秒钟。”

    似乎有意让这个平时淡定如菩萨的死党,保持着不淡定的情绪。

    又或者是头一次谈恋爱,巴不得让死党了解她恋爱的每一个幸福小细节。

    李蝶飞迈着欢快的步子跑出了房间,很快就拿着一件男士衬衣出现在电脑前,得意洋洋的晃动着,眉眼间满是光彩。

    这样的炫耀使得她格外满足。

    任何人都会有虚荣心,李蝶飞当然也不例外,这一刻的她也许还没有察觉,一场不期而遇的恋爱使得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是多年的期待终于开花结果后的成就感。

    这种感觉不再是儿时的摇摇车,和学生时代的好成绩单可以比拟的,也只有爱情,才能让她这个天之骄女奋不顾身。

    奋不顾身的忘了她一直所秉持的矜持。

    奋不顾身的想念。

    奋不顾身的开怀大笑。

    中性美女如遭雷击,虽然这件男士衬衣,有可能是李蝶飞心血来潮买来穿着好玩的,但她那白痴的幸福笑容做不得假。

    谈恋爱智商瞬间成为负数的脑残女人都是这幅模样,中性美女很不喜欢这种笑容,因为她是坚定的百合党,把男人视为阶级敌人。

    她不遗余力的想要李蝶飞加入百合党的阵营,就是不想有朝一日在李蝶飞脸上看到这种笑容,在她的世界里,男人都是肮脏的,女人一旦和男人接触,就意味着被欺骗被玷污。

    中性美女之所以和李蝶飞成为死党,就是因为李蝶飞虽然偏执的相信美好爱情,但从未与男人有过亲密接触。

    甚至比她更为抗拒男人的殷勤好感,所以她一直给李蝶飞洗脑,说李蝶飞骨子里就有浓郁的百合潜质,如果去喜欢一个男人纯粹是自欺欺人。

    可是眼前的事实不容辩驳,中性美女现在想知道的是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才会让把爱情当成信仰的李蝶飞笑得如此白痴。

    中性美女一副认命的悲哀神色,很少抽烟的她再次点上一根烟,说道:“是你父母给你介绍的富二代官二代,还是你自己选定的如意郎君?”

    在死党面前幸福感爆棚的李蝶飞欢乐道:“当然是我自己选的,你还不了解我吗?”

    中性美女点点头,确信这个死党不会落入庸俗的相亲桥段,接着又说道:“高大帅气有气质有魅力是肯定的,否则哪敢追求你,家族资产少说也得有几个亿吧?要不就是直系长辈至少得有两三个省部级吧?”

    李蝶飞呵呵笑着,风轻云淡道:“他和我一样高啊,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帅气?在我眼里他就是最帅的,气质?不好说,感觉像是一本晦涩的古籍,沧桑?不太像,总之不是你最憎恨的那种娘娘腔啦。

    至于魅力,头一次看见我他就敢吻我,而我还反吻他了,你说他有没有魅力?在我去过他家的土砖房以及他的几个亲戚家,最富有的小姑姑住在县城,还跟我聊起了房贷的压力呢,我跟你说啊,他炒的青椒炒肉太好吃了,他家都不用煤气和液化气的,完完全全的柴火饭…喂,你捂着脑袋干嘛?”

    中性美女觉得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

    强忍住砸电脑的冲动,脸蛋凑向摄像头,怒气腾腾的道:“说,你是不是去酒吧被人下药了,然后被那个畜牲给霸王硬上弓,最后作为传统女性的你,迫于无奈只能选择屈身于淫贼!”

    这个被古代言情剧荼毒的家伙!李蝶飞脸色一变,郑重道:“许沉鱼,你别这样说他,也别胡乱猜测。”

    听到死党称呼她全名,许沉鱼突然安静下来,这是在她们成为死党后,李蝶飞第一次称呼她的全名,为了一个不在场的男人,她冷静道:“我马上订机票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让你如此在乎。”

    李蝶飞毫不犹豫的拒绝道:“不行,你的性子跑过来肯定得捣乱,恋爱是我和他两个人事,谁也别想指手画脚。”

    确实当得上沉鱼落雁的许沉鱼愤怒道:“你无药可救!我只是过去帮你考察考察,和指手画脚有什么关系!”

    很清楚这个闺蜜雷厉风行做派的李蝶飞警告道:“别想偷偷跑过来,我之前跟你说的周筱婕,就是因为我的男人,我才和她几乎绝交了,除了同事关系连朋友都算不上,我不希望你变成第二个她。”

    许沉鱼气极而笑道:“那个男人很糟糕对不对?否则为什么不让我来看?”

    李蝶飞指着自己的脑袋,严肃到近乎冷漠道:“许沉鱼,我的脑子没问题。”

    从未如此争吵过的两人都开始沉默,已经点上第三根烟的许沉鱼直到抽完这根烟才说道:“行,你怕我捣乱是吧!何晴你认识吧?我的同寝同学,她就是你那边那个小县城的,现在刚好在家,我要她代替我去看一看那个男人是如何的与众不同,她的性子总不会捣乱吧?我保证只要你们三个去KTV玩几个小时,我就断了跑过来把那个男人千刀万剐的念头!”

    叹了口气,李蝶飞很讨厌这样的争锋相对,她对何晴的印象不错,除了有些在漂亮女生中并不常见的沉闷,挑不出明显受人诟病的缺点,为人大方却不会打肿脸充胖子,干净素洁,想必不会太苛刻的以貌取人。

    事实上许沉鱼的圈子里,很少有不出彩的女生,她和许沉鱼是死党,可始终游离在那个圈子边缘不愿深入,从小她就不是一个有太多朋友的人,这一点倒是很受父母的影响。

    因为交朋友需要“门当户对”,可以是志同道合兴趣相投,可以是心性相近价值取向类似,不是见过几次面说过几句话的人就可以称之为朋友的。

    思考片刻后,李蝶飞再度叹气道:“我知道你是担心我遇人不淑,算了,我答应你,不过是以我自己的名义去,我就跟他说一起去见我的朋友。”

    许沉鱼补充道:“三天之内,等下我就和何晴说好。”

    李蝶飞说道:“去不去什么时间,决定权在他。”

    许沉鱼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丧气的重复了一句:“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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