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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萌宝暴击:爹地妈咪撒狗粮 > 第一百一十四章 风雨中走进来的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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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条迅速就挂了两个热搜。

    一个是“云城大雨,从云城看海”。

    另一个是“神仙爱情,渡你余生。”

    看海这种事,看看就过了,雨吧,下过就完……积水也一会儿就会排通的。

    但是,渡你余生这个……爆点啊!

    什么?!

    厉少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甘心弯腰,背她过桥?

    我去!

    这女人谁呀,上辈子拯救了整个银河系吗?!

    实名羡慕!

    嘤嘤嘤!

    好嫉妒啊,嫉妒得都要疯了!

    “卧草!你们知道这女的谁吗?这不是上次在机场的那个红衣小姐姐吗?又帅又爽的那个小姐姐……”有人激动的叫了出来,震惊得不要不要的。

    啊啊啊!

    人长得漂亮就是独天独厚啊,厉少都爱的那种!

    “诶!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个红衣小姐姐上次领着的那个小男孩,你们仔细看,有没有跟厉少很像?”

    这一句话出来,瞬间就又炸了锅。

    下雨嘛,反正也走不了。

    然后爱搞事情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广大网友群众火速又将上次沈慕歌刚刚回国走机场的美图找了出来。

    放大小团子的截图,跟厉司夜的一张正面截图,放在一起对比。

    “啧,你别说,还真有点像啊……”

    “对对,就是像就是像……难道说,其实厉少早就已经结婚了?他是一直在隐婚吗?”

    “唔,什么隐婚?”不合时宜的声音冒了一句,“你们没发现,他们长得并不像吗?这小男孩长相明显更像妈妈!”

    “是啊,更像是更像……但你们不觉得小男孩的表情和气势,也跟厉少挺像的?”

    “像什么像?!你们别拿一个不知检点的女人来蹭厉少热度!厉少绝不会有这样儿子!”

    “咦,这人谁呀?听起来这么酸溜溜的……难道其实你想蹭厉少热度?你想黑小姐姐啊,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说着说着,这头条下面的评论回复里就吵了起来。

    分三派。

    一派站小姐姐。

    一派是黑子,专黑小姐姐。

    还有一派中立,纯粹就是吃瓜看热闹的。

    热搜吵得不行,热度也越来越大。

    此时,另有一个医院的热搜悄眯眯也窜了热搜:实锤!有图为证!医院病房里的超鸡鸡情啊。

    后面还有配图。

    甚至是动图。

    不止沈娜的脸,高清的很,清楚得连个黑点都逃不过。

    盛文杰狞狰的脸色更是毫不遮掩就出现在大众面前。

    突然间打开这条热搜的小团子,一时没反应过来,就被莫北归将手机搜走了。

    语气挺淡的道:“既然睡不着,那去做宵夜吧!”

    小团子:……

    呵呵呵!

    莫叔叔你好意思吗?

    从沙发上爬下来,看看外面的雨势似乎越来越大了,眉眼间便闪过一丝担忧:“莫叔叔,妈咪已经是到医院了吧?这么大的雨,她要不要回来了?”

    莫北归往外也跟着扫了一眼。

    他倒时差,不困,但这样的雨天也挺烦燥的。尤其烦这种动不动就下雨的天,呼吸里都是湿气,闷闷的要发霉的感觉。

    强忍着心头的燥意,莫北归不声色的说:“嗯,你可以打个电话问问。”

    算算时间,也该到了。

    就算路上有过耽误,这个点从玺宫到医院也足够。

    小团子马上应了一声,快速的向莫北归伸出小手:“手机。”

    莫北归:……

    面无表情把手机扔回去,小团子道了谢,乖巧的坐到一边的地毯上,拨通了沈慕歌的电话。

    此时,沈慕歌也听到手机在兜里响,不过真的不太方便接听,便没理会,等着到地方了再回拨就是。

    五百米的距离,走了整整十五钟的时间。

    脚下淌着水,走得真比较慢。

    厉司夜背着身上的女人,几乎跟没有重量一样,轻的让他直皱眉。

    “慕慕,你平时在国外都吃什么?”

    “汉堡,蔬菜。”

    “就这些?”

    “唔,就这些。”沈慕歌道,她想了想,也的确没别的了,“不过,最近两年好了一些,沐沐长大,他就学会自己进厨房,饭菜就变化多了些。”

    厉司夜:……

    宝贝儿你这么正大光明压迫自己的儿子不觉得良心会痛吗?

    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也是挺可以的。

    厉司夜扯了扯唇,不说话了,怪不得只是烤一个蛋糕,能把整个厨房都点着……认真考虑,他家厨房以后,禁止小姑娘使用吧!

    五百米距离,再远都会有尽头。

    十五分钟过去,厉司夜背着沈慕歌站到了皇家酒楼的大厅里。

    一眼看上去,两人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大厅里一直在亲自等侯的经理一眼看到两人的时候,吓得腿都软了。

    啊啊啊!

    厉少!

    祖宗!

    你在玩什么?

    你是要吓死我吗?

    “嗖”的一下冲上去,赶在侍应声出声之前,快速把滴水的雨伞抢在手中,又火速让服务员送了两条干净的毛巾过来,再又马上去煮了姜汤什么的。

    一连串吩咐下来,经理真吓得小心肝都要飞出去的那种。

    嘤嘤嘤!

    这是什么样的神仙老板?!

    要了命了!

    啊对了,从前皇家酒楼还不属厉氏集团,但后来有一天,厉少过来吃了一次猪脚之后,他们酒楼就被悄无声息的高价收购了。

    自此之后,皇家不姓皇了,暗戳戳改姓了厉。

    所以,厉少真是他们幕后的大老板,有实锤证明的那种。

    眼看沈慕歌脚上的鞋也不能穿了,经理连忙又去找一次性拖鞋,还没转身,外面冒雨又进来了客人。

    经理一愣:“先生你好,我们现在已经闭店了。”

    进来的客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雨衣,看起来像是从外面狂风暴中走进来的狼人一样,全身上下都透着冷色与疏离。

    “我不吃饭。”男人声音低沉的道,经理一愣,正在纳闷,厉司夜已然起身,眸色寡淡至极,“找我的。”

    经理:……

    乖乖的将路让开。

    来人把手中提着的黑色防水塑料袋,直接扔在了大厅的地板上:“你要的东西。”

    态度也极是冷淡。

    厉司夜视线扫过去,看了一眼,态度也说不上热情,只回了一个字:“嗯。”

    那人没说话。

    甚至连头上的雨衣帽子都没有摘,冷锐的视线从黑色的雨衣里向沈慕歌扫过一眼,似乎裂了裂唇,走了。

    沈慕歌:……

    抓着毛巾的手指都愣住了。

    这哪里来的狼人?

    挺个性的。

    经理:……

    吓得脸都白了。

    老板,你确定这人是来送东西的,而真不是仇家来追杀的吗?!

    好冷戾好有杀气的即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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