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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农家肥妻有点田 > 第10章 铁树千年能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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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她是。”程氏指着从地上爬起来的周安媳妇儿。周安媳妇儿刚站起来,听见程氏的话哆嗦一下,不再动弹。

    宋时初嗤笑一声,继续问道:“谁不要脸,谁跟男人厮混,谁是贱种。”

    “她她她她,都是她。”程氏继续指着周安媳妇儿,一股脑把黑锅甩了过去。

    周安媳妇儿低头想说些什么,又不敢反驳程氏,啜泣一下捂着脸低声哭了起来。

    宋时初嘴角抽搐一下,这么柔弱的女人,真的是少见的很,放在后世,儿媳妇儿遇见这样的婆婆,非得掐起来。

    伸腿对着程氏膝盖踢了一下,把人推到地上:“最后警告你一声,再来搞事,让你生不如死。”宋时初说完,从地上扯了一把麻叶,抓起地上带着浓痰的土,塞到程氏嘴巴里。

    伸手在程氏下巴上敲了一下,程氏不受控制的连土带痰咽了下去。

    “呕……”

    围观的人捂住嘴巴,脸色发黄,好几个都差点儿吐了出来。

    宋时初瞥了这些人一眼,都是些无知愚昧的人,跟这些一般见识,那是拉低她的档次。

    转身离开,‘碰’一声把大门给关上。

    周安媳妇儿走到程氏身边,扶着程氏说道:“娘,回去吧,安哥跟丫丫还没吃饭,俺得回去做饭去。”

    “俺什么俺,你个丧门星,果然不要钱的媳妇儿没有一个好东西,净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铁树千年能开花,你万年不下个蛋。”程氏心里藏着一肚子的气,没有地方发泄,看见周安媳妇儿巴拉巴拉念叨起来。

    周安媳妇头更低了。

    两人离开,围观的人也散了,原地只剩两个人,一男一女。

    若是宋时初晚些回去,肯定会认出门口站着的人,男的是村里的秀才沈怀箬,女的是秀才的妹妹沈珍珠。

    沈珍珠看向男子,凉凉说道:“粗俗粗鄙,自打发胖之后,这人就就越发不像样子了,嫂子多好,哥你就别念着这个人了,以后她在黏上来,不许理她了,丢人太丢人了。”

    沈怀箬想到宋时初刚才的行为,脸上多了几分不喜,摇摇头:“没念着。”

    沈珍珠点点头:“也对,都是她缠着你,哥你可一直都没接受她的,这么丑还出来吓人,换成我也不会接受的。”

    两人看了一场热闹静静离开。

    宋时初回到院子里,看一眼灶房里的宋赟,凑了过去,瞧了一下锅里煮熟的稀饭:“真棒,儿子你很能干。”

    外面发生的事儿宋赟只字不提,把锅里的稀饭盛出来,推到宋时初身边:“娘快吃,吃完咱们去山上摘蘑菇。”

    “成,咱们去采蘑菇。”瞧着宋赟脸上的小酒窝,宋时初心情一好立马应了下来。

    饭后背着篓子,提着柴刀,带着宋赟往山里走去。走到前日来过的山脚,原地大多数的蘑菇木耳已经被采摘一空,剩下个头小的,得等着下雨后才能冒头。

    原地没有找到蘑菇,宋赟脸上的笑慢慢瘪了下去了。

    宋时初一直关注着宋赟,细微的表情变化都看在眼里,瞅着小孩仔细的样子,心里多了几分趣味:“这边已经没了,想要找得去山里面,山里有野兽,怕不怕。”

    “……”宋赟纠结起来。

    看向宋时初:“那,咱们回去?”

    “往里走个小段距离,来都来了,只要有危险的征兆咱就回家。”摸了摸手里的柴刀,宋时初说道。

    宋赟点头,谨慎的往山里走去,宋时初每走一步,都会根据脚下植株生长的状况解析一番:“这是地黄,是药材,性凉,味甘苦,具有滋阴补肾、养血补血、凉血的功效。”

    宋赟蹲在地上研究一番,学着宋时初的样子挖了几块放在背篓里。

    见小包子学的认真,宋时初目光越发柔和,继续采药,她采的药除了一些用来止血活血,清毒解热比较常用的,剩下的都是解决自身毒素用得着的。

    继续往山里行走,宋时初脚步停了一下,指着一坨新鲜的动物粪便对宋赟说道:“这里已经有些危险了,不能继续前进,你看这粪便是野猪留下的,证明这一带是野猪活动的空间。”

    “娘,你懂得真多。”宋赟盯着地面上的脚印看了一下,山里多植被,细碎的脚印看的并不是很清楚,若是换成别人肯定不会注意这些细节。

    停在原地,宋赟开始采蘑菇。宋时初则是设了几个小陷阱。

    “娘,这是什么?”采蘑菇的宋赟小脸上多了几分惊讶,指着地上扯断后变成青色的蘑菇问道。

    宋时初瞥了一眼,眼里闪过震惊,见手青?

    这地方竟然也有见手青。

    见手青是个有毒的美味,若是烹饪不好,吃了之后可以看见七彩的小人跳舞,中毒严重者,小命不保,若是烹饪火候足够,毒性就会消失,味道极美。

    上辈子去过云南缉毒,在山里度日的时候,吃了不少见手青,处理的手段,自然也是学过的。

    地上一堆的见手青并没有人采摘过,便宜她了。宋时初招呼宋赟两人一起把这些见手青给采了下来。

    “见手青有毒,若是没有娘在身边,你可不要随意碰触这些东西,知道吗?”宋时初采摘完毕,盯着宋赟仔细叮嘱。

    确定宋赟听进去,宋时初走到陷阱那边,瞧见陷阱里堆着两只活蹦乱跳的灰兔子,眼里多了笑意,她的运气还不错啊,把兔子提起来,带回家里。

    走在小径上,瞧见门口站着的宋瑞祥,眼里多了几分笑:“哥,你怎么过来了?”

    宋瑞祥把篮子往前一推,掀开上头盖着的白布,露出里面的豆腐,嘿嘿笑了一声:“给你送几块豆腐。”

    宋时初推开大门,带着宋瑞祥走到灶房。结果宋祥瑞手里的豆腐,把豆腐放在木盆里,看一眼地上的兔子,捡起一只,往宋瑞祥手里一塞:“拿回去改善一下。”

    “这怎么能成,这兔子挺肥,你拿着去县城换几个钱,家里刚吃了鱼,不缺油水。”宋瑞祥说着瞧了一眼宋赟身上的新衣服,眼里多了几分赞赏:“你可算是会过日子了,你嫂子说你最近变了,我还不敢信,你呀!以后好好对孩子,总归是你儿子,以后会孝顺你的,手里如果有钱给孩子花,给自己花,别犯浑去秀才那边,秀才媳妇儿都娶了好几年了,你对孩子好,等过二十年你老了,也有个人伺候着,对不对?”

    听罢,宋时初连连点头,甭管有没有道理,这个时候点头就对了:“哥你说的对很有道理,我明白,不过这兔子你还得拿走,不然以后你带东西过来,我就不要了。”

    “成,兔子哥带回去一只。”宋瑞祥说着眼睛都红了。

    他的妹子可算有良心了,都知道心疼他了。

    不枉他这些年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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