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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天朝小夫子 > 第九章 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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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薄西山之后,林牧之又把赵冬宁安排回了东厢房。本来,赵冬宁是准备给自家的林郎搭把手的,无奈自家的林郎抵死不从,只好作罢。

    农村有句老话,娶妻娶妻,吃饭穿衣。意思就是说,娶了一个妻子,在家里便是要做饭和做衣服。做饭这事,在这个时代的规矩来说,就是身为一个妻子的本分,毕竟君子远庖厨。

    赵冬宁要下厨做饭,林牧之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开什么玩笑?自己一个经过酱油味精熏陶出来的孩子,来到这个佐料很少的世界上,自己都觉得自己烧的饭难吃,但勉强还是可以的。可要是让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赵冬宁去做饭,那肯定就不用说是什么味道了。再说林牧之也舍不得呀,本就是一个千恩万宠的少女,被自己娶回来也是要千恩万宠的,自己取回来的娘子,自己不宠谁宠?虽然觉得自己很贱,但就是贱了,怎么着呢?谁让自己喜欢呢?

    林牧之站在门朝西的厨房房门边上,看着没下西边山头的太阳,夕阳的余晖染的整个山头金光灿灿。

    微微有些出神,今天遇到了这么多的事情。上午跟一帮公子小姐打了一上午的嘴炮,下午又和赵冬宁的感情急剧升温,若是真要说起来,遇见这帮公子小姐,或许也是他林牧之的幸运。

    林牧之嗤笑了一声,随后又微微摇了摇头,转身披上了围裙,走进了厨房。

    林牧之是觉得遇到了这帮公子小姐是他的幸运,可这帮公子小姐就未必这么觉得了。

    这场诗会,至林牧之走后,似乎也从高潮接近了尾声,悄无声息的就落下了帷幕。被姓林这狗日的一顿的嘲讽加挤兑,一大帮的公子小姐早已经是兴致缺缺,在午饭过后三三两两的离开了这个小村庄。但还是有二十来号人留了下来,其实她们很想离开这个耻辱之地,无奈大先生还没回来。

    还剩下来的这一帮人,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小姐了,多数都是公子,也就一个朱夫子和一个绿衣裙的小丫头还在,他们都是来自南方,是从杭州出发,一路游历到此。只是游历到此处之后,大先生似乎来了兴致,总是会脱离他们的队伍,在山水之间一游便是一日。

    金乌西沉之后,自溪边田地之间,有两人牵马来,一老一少,老都不算太老,少的也不算太少。年少的身形略微消瘦,一身锦衣,看着也是出于一个富庶之家,眉清目秀,彬彬有礼,牵马行在年长者之后。年长的看上去也不胖,长的慈眉目善,脸上洋溢着笑容,但眉间似乎隐有忧愁。

    两人行至林牧之家的桃林边上,这时穿着绿衣裙的小丫头,也从那一驾马车上下来了。看到那个四十多岁出头,却是鬓角已有白发的中年人,欢呼雀跃地跑了过去,少女一下扑入男子怀中,笑嘻嘻的说道:

    “爹爹,爹爹,你今天出去游山玩水可是亏了哦!”

    少女这么一说,大先生便心下了然了。这里全都是自己书院的学生,想必是今日诗会已经分出了个高低,不需要自己来做裁判了,这样也好,落了个自在。

    大先生宠溺的抚摸着自家丫头的头说道:

    “那你倒是说说,今天爹爹错过了什么?”

    少女从自己爹爹的怀中挣脱出来,牵着爹爹的手说道

    “爹爹,你猜今天的诗会谁赢了?”

    大先生抬眼扫了一下自己书院的学子,微笑着说道:

    “应该是北边的才子拔得头筹,想来是书院弟子,棋差一招啊!。”

    其实这种事情不难分辨,在场的书院弟子个个垂头丧气,答案就已经不言而喻了。说的比较委婉,棋差一招。

    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笑嘻嘻的摇了摇头:

    “没有啊,他们输了以后就灰溜溜的走了。”

    大先生呵呵一笑,微微摇了摇头

    “那这可难倒爹爹了!?”

    这时候朱夫子也从马车上下来了,来到大先生的身前,拱手作揖,说了一声。

    “见过大先生。”

    这礼节还是有些讲究的,两次给林牧之行礼都是施了万福。对大先生拱手作揖,却是行的弟子礼。足可见大先生在学院里的威望。

    大先生虚抬了一下双手,说道:

    “朱姑娘,都说了平日里无需如此多礼,正好你也说说今天这里发生了什么?”

    听到大先生的问话,朱夫子便将今天上午遇到林牧之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说了一遍。既没有添油加醋,也没有刻意褒奖。期间小丫头也没少插科打浑,横加一脚。一番事情陈述之中,大先生是听得连连点头。事情说完,大先生接口说道:

    “好!好!好啊!好一个斜风细雨,不须归!道出了天下间所有钓鱼人的执着和魔症,只是可惜了那一句没头没尾的,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也不知道这林小哥有没有完整的诗文,想来也是一首发人深省的好诗。还有芷晴丫头说的瘦金体,看来今天确实是错过了不少啊!”

    世间的文人,听到一首好诗,可不就是得举着酒碗说一声,当浮一大白。今天听到这一首诗,确实可以让大先生当浮一大白了,可这姓林的还有一句没头没尾的诗句,确实让大先生心里装了二十五只猫,那是百爪挠心啊!

    世间漂亮的女子,你要是没有看见她的身姿阿挪,那倒没有什么胡思乱想,可就怕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情景,欲得之却得不到。

    大先生有接着说道:

    “你们可有人愿意与我一同前去拜访一下这位林小哥?”

    小丫头倒是拍手称快了,朱夫子也是面带微笑,看样子是愿意与大先生一同前去拜访。只是还剩下的这一大帮公子面露难色,就一上午的功夫,让那狗日的给搅和的一天都没有好心情,现在还要去拜访他?想都不用想,肯定又是一顿阴阳怪气的挤兑话。谁若是想去?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嘛?

    “去呀!去呀!我愿与大先生一同前去,这里我与林小哥比较熟。”

    一群人当中,此时此刻还敢说与林牧之比较熟的,除了善财童子的黄胖子,还能有谁?

    胖子怼了一下一开始跟在大先生身后的青年。

    “沈公子,你去不去?”

    姓沈的公子,也是书院的一个异类。据说文采很好,但是从未有人见过他写过诗词,整天神神叨叨的,也不知道在鼓捣些什么,与胖子的不受待见不一样,他的不合群,是因为他不想和这一群公子舞文弄墨。可能是都不受待见的原因,两人关系还是比较好的。自从来到这片桃林之后,他就站在了大先生身后,一直神游物外。被胖子打扰之后,也不知听没听到胖子在说些什么,回过神来,回答道:

    “啊?哦!好的!”

    一行五人,三男两女,没多大会功夫,就来到了林牧之家门前,胖子正欲抬手敲门,却听大先生说了一句慢着。然后侧低着头,指着大门对着小丫头说道:

    “芷晴,这是瘦金体?这字体宽博、雄健!与你所说的,可是出入甚大,南辕北辙啊!不过这字!顶好!”

    胖子收回手来,上下打量着大门上贴着的对联,眼珠子轱辘乱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向阳门第春常在,

    积善人家庆有余。

    大先生一句顶好,落在了朱夫子耳朵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当初林牧之欲在他的那副画上题字时,朱夫子也是略有气愤的,后来林牧之没有写,而是让他家娘子代笔题的字。现在想来,若不是他家娘子有题字在画上,林牧之真的是看不上她的佳作。

    名叫芷晴的丫头摆了摆手说道:

    “不是的,不是的,这肯定不是宁姐姐写的!宁姐姐写的字不是这个样子,不信你可以问朱姐姐。”

    大先生没有说话,抱着疑问的态度转过了头,望向了朱夫子。朱夫子也并没有回话,只是微微含首表示认同。

    大先生接着说道:

    “字正雄奇,刚劲有力,虽然还略有瑕疵,尚不成熟,若不是出自于林老秀才的手笔的话,就以芷晴丫头所说的林小哥也就年不过双十,那这夫妻二人可都不简单咯,这字...”

    说着大先生闭上了眼,深吸了一口气。

    “嗯,真香!”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胖子一看大先生一脸陶醉的表情,立马说道:

    “大先生所言极是,这字果然是好字,犹有墨香流淌,当真是香....”

    胖子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芷晴掩着嘴,嘻嘻笑道:

    “这幅对联已是年前所写,已有月余,哪里还有什么墨香?分明就是爹爹闻到了宁姐姐家饭菜的香味了,这会儿估计馋虫又被勾了出来了,嘻嘻嘻。”

    被芷晴丫头这么一说,黄贯当场石化。

    大先生说道:

    “黄贯你且退后,还是我来扣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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