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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9章 阎王令转世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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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光微熹的时候并不好看的,在那个天蒙蒙亮的时光里,一切景物都是静寂的,没有生命的色彩,没有活力,清风依然微凉,除了几声鸟儿的清叫,突兀的,表达着生命的声音,脆弱、无力,似初初踏入社会时的我们。

    那时候的我们对这个世界近乎一无所知。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对这个世界依然只是知道一星半点。

    生命苦短,没必要去认知那些『生命里不会遇到的事』。

    佛鬼、仙妖、神魔,这都是普通人一生都基本不会遇到的事情,知道还是不知道、相信还是不相信,对生活而言,既然毫无意义,那又何必自寻烦恼。

    古人说:生未知尽,何言死事。

    对于普通人而言,世界里那些不可思议之事,并不需要去记忆。

    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传承,沉重、危险、乏味,就留给命运必须去传承的人吧。

    道士作法,将所有昏倒的人们的记忆删除,有关今晚发生的那太多不可思议之事。

    “贫道自号天元子,今日感谢道友搭救,日后必以道友马首是瞻,绝不敢二心。”中年道士作法后,与我二人一同走出别墅,坐上欧阳霓虹的车,消失在人类的视野。

    “天元子?古说天地一元会乃是十二万九千八百六十年,你这名字倒是霸道。——既然已经认识了,就别总喊我道友,必定在人间行走,我可不想整天被别人盯着我的化外之事。我叫张夫子,你喊我小张,或者夫子,都可以,不用那么客气。”如今乱局里许多人盯着我,我可不愿被别人妖魔化,再添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到我身上。

    天元子闻言点头:“既然这样,那贫道日后就称呼你为夫子吧。”

    我微笑点头:“说起来,生命是什么呢?你的性命与你自己而言,算是怎样一种定义和追求?”

    天元子听我询问,忍不住一声长叹,唏嘘许久后,才缓缓开口说:“你我修炼之人,对生命的感悟自然是与常人不同。所谓富贵荣华皆是身外之物,便是生死也只是生命里的一个阶段,犹如车站,从这站里来,到那站中去。可这些,都不是生命本身的东西。”

    我点头:“不错,我也是这么想,否则古人也不会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从广义上来看,生命应该是一种能量体、一种元素力,犹如天地之内的地水火风,本质并无不同。”

    我赞同:“不错,自成道以来,虽然俗事缠身,未曾细心感悟生命变化。但我已然有了肉身与我不过一件外衣的感觉,我总能区分出来,这皮囊和『我』的区别,让人感叹。既然肉身都不过『身外之物』,那以这肉身接触的一切人事物,又哪件真的与『我』有关呢。”

    天元子一声赞叹:“夫子果然成道,这生命感悟,确实不凡。相信假以时日,定然能与天地同心同魂,自此神魂与天地同在,无止无尽。只是我所修炼之道,追寻却是不同,并不舍这肉身,而是一体成神,挣脱天地束缚之道。顺天逆天,这道果大不相同。”

    我听后也是同感:“不错,我对顺天之道已无困惑。反倒是常听逆天改命一道,却未见成功者,愿你能以绝法另辟蹊径,若能成大道,也是我的一场眼界造化。”

    “借夫子吉言。”天元子继续说:“只是生命与我而言,究竟是什么呢?我自小修炼,一心只想成神道,解轮回混沌之困厄。可是如今想来,我却连自身生命本质是什么都未清醒,实在可笑,让人笑话了。”

    我摇头:“哪里的话,这也是我成道之后才有的疑问,并非问众生性命为何物,而是我命本质,意义是什么?……我只隐隐有一种感觉,生命与我,像是一种意境。”

    “意境?”天元子面露疑惑。

    “嗯,如酒、如歌、如诗、如刀,是浪漫也是热血,是冷漠也是慈悲……那样子的,一种意境。”我回味着自己的心意:“顺天应命之道,自然是顺心意而活,我现在的人生,也是在这红尘苦海里,独一扁舟,自在独活,活那份心中的意境。至于具体做什么吃什么干什么,早都已经无所谓了。”

    “若是如此说来,或许来日我成神道时,也会知道,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我命究竟是什么。”天元子陷入沉思。

    此时,前面开车的欧阳霓虹忽然『哼』起一声:“哼,若是这样说起来,我的生命本质就是毁灭,毁灭人类!”

    “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恶!”

    我呵呵一笑:“你们随缘造化,我看热闹。”

    ——

    在市郊挥别天元子。

    车里只剩下我和欧阳霓虹,晨光喷薄的艳阳照射进车子里,带来鲜红色的炙热,暧昧似暖阳在升温。

    沉默里,通过侧脸,我能看见她的脸颊悄然粉红。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欧阳霓虹突然对我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哪一句?”我有些不明所以。

    “我的身子可以给你,但我的心不行。”欧阳霓虹的话里有着刻意的冷硬。

    我洒然一笑:“好的,我懂了。”

    谁知这句话却惹来欧阳霓虹的嗔怒,她转过头狠狠瞪着我:“你个没良心的混蛋!”

    一辆电瓶车从旁边的小道里与此时像只猫一样的钻出来。

    “大姐,看车!”我被吓一跳,赶紧高呼。

    她转头,险之又险的绕过电瓶车的危机。

    我大呼一口气,同时心里悄悄藏着的叹息,也如此掩人耳目的一同呼出:“不然你要我怎么待你?”

    “不知道!”

    车子里,沉默与暧昧交织在一起,藏着浅浅的悲伤,熏人醉、熏人泪。

    ——————

    高铁站前,车子停进车场。

    我有些奇怪的看向她,不知道她跑到火车站这里干什么。

    “阎王令转世在一个小女孩身上,而她,住在魔都。她,是青丘狐妖。”欧阳霓虹说出了我一直以来想要知晓的下落。

    难道是她?我压下心里疑问。

    “哦,是吗?那真是太感谢你了,还特意把我送到车站,谢谢……”我挠挠头,就像是拨乱这三千烦恼丝,便可以拨散空气里即将离别所沾染的悲伤。

    “那我走了。你……好像也没办法祝福你心想事成……那就祝你可以长命百岁吧!再见!”我说完,利落的下车。

    我不喜欢离别,生离死别都不喜欢,那样子的悲伤我已经经历过许多次了,大大小小,最深刻的一次,便是旧友的死亡,……那不是后来装满谎言的世界所能填补的空虚、寂寞、与悲凉。

    男人就是要帅!

    与其藕断丝连,不若潇洒转身,一刀两断!从此山高水远,后会无期。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讨厌我。”欧阳霓虹一路小跑到我身边。

    我转头看见她,不由微微愣住:“当然不会讨厌你。只是,难道你还要亲自送我上车?太客气了吧。再说我连个行李都没有,也实在不需要送行的。”

    “谁说我要送你,我也去魔都。北方经济哪有南方好,我要去那里去祸害男人去!顺便做个大富婆!”

    我挠挠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

    坐上开往魔都的特快,如今随着高铁的加速,我基本上已经很少做飞机了,除非是路程太远或者需要转车嫌麻烦的时候。

    欧阳霓虹和我坐在一起,二等座虽然空间狭小点,但我只是个屌丝,只是几个小时的车程而已,忍忍也就过去了,省下来的钱还可以在魔都吃两顿『耳光馄饨』,自觉蛮好。

    欧阳霓虹可没有我这份『寒酸』,虽然陪着我坐在二等座上,但一大口袋的奶茶零食可是就没闲过嘴。

    吃这么多就不怕胖吗?

    嗯,盛情难却下,也是为了不让她胖,为了健康,我也帮她吃掉不少……

    “真想不到,你的敌人会这么多。我们去魔都也算临时起意,就这样都能有这么多人跟着你盯着你,我粗略算了下,就只我们这一节车厢里,至少就有十二三个人,整列车里,真不知道有多少。我甚至感觉那些列车乘务员看着你的目光都虎视眈眈。”欧阳霓虹啃着鸭舌肉,凑我耳边小声讲。

    只是她说的这些,我一早就已经察觉到了。

    必定被跟着这么多年,倒是没想到欧阳霓虹的感觉会这么敏锐,竟然说出个基本完全,可能是妖族本身就有不为人知的敏锐吧。

    不过我个人是不在乎这些事的,况且在乎也没用。这些人里绝大多数都是被人发了『工资』来盯梢我的,正主根本见不到,最多有几个狗腿子就算是难得。

    “云从龙,风从虎,圣人做而万物睹。——盯着我再说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吐几口口水,不过如此,又不能靠这东西杀死我。无所谓啦。”我笑着说。

    “哼,要是有人敢这么欺负我,我一定打死他!”欧阳霓虹不认可我的态度。

    我摇头失笑:“这样的人太多了,对方随便雇人,靠打是没用的,也打不过来。你说的杀倒是一种方法,但必须是乱世才行得通,那可不是杀一两个人,我粗略估计前前后后杀到对方不敢来,至少在过百人,这种杀戮,只有乱世才能行事,必定乱世人命贱如草。”我告诉她,武力不能解决复杂的问题,除非特殊时期,否则武力至多只可以解决单独问题。

    几小时的路程就这样结束,至于那些人被派遣在我身边说的那些『废话』,我向来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不记忆的。

    谎言说上一万次依旧是谎言,没必要去记忆,浪费我的脑子。

    魔都到达。

    南京西路的梧桐树、人民广场的炸鸡、外滩临江的东方明珠……

    没想到,我会来这个城市第二次。

    我是一个喜欢一座城市只去居住一次的人,因为世界很大,若是流连忘返,那穷尽一生,也见不到多少景色。

    这景色不同旅游、不是拍照,而是见一方水土的人情、风俗、文化、环境、氛围……

    只是,终究是四海为家的性子,我始终找不到可以让我定居的城市,那种『择一城与一人终老』的人生,恐怕我这辈子也没办法过到吧。

    走出车站,一辆金色法拉利出现在视野。

    魔都就是魔都,有钱人扎堆之地!

    在这座城市里,多的是如把钱丢进焚烧炉般烧钱的趣事。

    法拉利车里走出一个穿着前卫、年轻帅气的大男孩,他朝着我们方向走来。

    走得近了,能看清楚他的眼角那黑色的眼线,耳垂上的钻石耳钉,还有手腕上那只整只表盘镶满钻石的欧米茄满天星手表,衣着更不必说,一身奢侈品。

    可能又是哪个富二代吧。这与我无关。

    不过接下来的一幕便与我有关了。

    嗯,不止有关,而是指着我鼻子的挑衅。

    “这个妞我喜欢,是我的女朋友了!”他就这样走到我面前,指着我说。

    我身旁,欧阳霓虹的眼神里,跳出一抹谁也没注意到的诡异光芒。

    魔都潮湿的空气在微风里四处招摇着,和着钱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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