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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全球杀神 > 第16章再见兄弟,却不复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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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孙虎的问题,没人能回答。

    但秦南却咬紧牙关,说道:“拳头固然厉害,但别忘了,现在是什么世道?真以为我秦南,对付不了他了?”

    闻言!

    众兄弟们都心声寒意!

    武术淡出历史舞台,是枪炮的崛起。

    更无敌,更粗暴,也更有效果!

    可,炎夏对于枪炮,是不允许私有的。

    但,在社会的发展当中,有一些权贵崛起,能接触到的层面更广,也更深,自然而然,也能避开一些规则。

    拥有一些,常人所不能拥有的东西。

    比如枪,还有一些炸性强大的宝贝!

    但这些东西,万万不可成为话题,一旦被人知息,或者成为大众话题,那样,离死也不远了!

    而秦南,对付宁臣,想要动用那些宝贝,也是十分危险的行为。

    毕竟他是公众人物。

    哪怕,受伤之后,淡出舞台,也仍然会有一些狗仔暗中跟拍,万一暴露,无异于自寻死路。

    可是结合宁臣的身手,似乎,也只能动用这些宝贝了啊!

    大不了到时候隐蔽一些,或者用计,总有宁臣妥协的时候!

    车子很快开到医院,大家手忙脚乱地把秦南和孙虎送进去。

    ……

    “你先回去吧!”

    宁臣对姜云说道。

    此时,两人已经步行了半个小时,不知不觉,道路,也越来越熟悉。

    距离宁府不远了!

    触景生情,大男儿伤感不愿被人看到,于是,也就识趣地分别了。

    姜云离开后,宁臣看着宁府的方向。

    “红叶,我想再去看看!”

    处理完范暄的事情后,红叶便赶回宁臣身边,她也是刚刚回到不久。

    只不过,她一直隐藏在阴影当中。

    听到宁臣的话,红叶出现在两米外的树旁。

    “如果能让你心里好受的话,去吧!”红叶回应道。

    宁臣迈步,再次往宁府的废墟走去。

    当年,林峰把父母吊晒,因而也让这块地,成为了不详之地。

    直到现在,也没有有愿意接手。

    就这样荒废着。

    后来,林峰觉得这宁府的庄严程度,远超林府。

    于是下令,把宁府砸了,这片废墟,就这么风吹雨淋了七年。

    上次回来,宁臣没能好好看看,这里曾是他生长的地方,是他体会到家庭温暖父母之爱的地方。

    为了让人忘记宁府,林峰让人把这里围了起来。

    越过围栏,两人再次往曾经的宁府走去。

    “嗯?”

    宁臣停顿了一下。

    在那边,站着一个略微佝偻的身影。

    那人感应到这边有人来,扭头看来,随后,混身一颤。

    接着,他拼了命地往这边跑来。

    距离不远,他却激动得几次跌倒,然后兴奋地爬起,再次扑来。

    到得跟前。

    “阿臣?是你,真的是你!哈哈哈……”

    见到宁臣后,那人兴奋地大笑了起来,刚才还显得有些颓废的身影,此时仿佛再次焕发出光辉。

    就连宁臣,脸上也扬溢着高兴之情。

    红叶记得,尊上,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情绪了。

    “阿松,你怎么来了?”

    宁臣抱着原名叫常松的兄弟,激动问道。

    “我来看看,看看~”

    常松眼中含着泪,拍着宁臣的背:“我还以为,你特么的也死了呢!你这畜牲!”

    突然,红叶眉头一沉。

    一股寒风肆起!

    天罚者不可辱!

    俏影蓄势。

    “住手!他是我兄弟,退下!”

    宁臣喝道!

    红叶凶势猛地一收,“是。”随后,便站到一旁!

    常松没注意到红叶的动作,更不知道宁臣为何这么说?

    不过,多年未见,他也不过多纠结,继续打量着宁臣:“你这狗日的,一点都没变!”

    畜牲,狗日的,这些词若是外人这么说,宁臣早就让红叶给他掌嘴,一颗牙都不给剩。

    但是常松不同。

    他是宁臣的好兄弟,好同学,初中开始,这俩货就同穿一条裤子,相互敦促学习,共同进步。

    后来一同考进了京陵的重点高中,然后,一同捉弄其他老师和同学。

    除了在学校当学霸外,常松还充当着校霸的角色,校里校外,但凡宁臣遭遇了不倔,常松都会拿拳头来替宁臣出头,为此受了不少处分,若不是他成绩好,不知被开除多少次了!

    宁臣的少年,曾因有他而充实!

    不过,意识到都已长大,宁家又遭遇了剧变,常松也不再用对宁臣以前的称呼。

    “阿臣,你怎么回来了?林峰那孙子会找你的!”

    常松关切道,随后又左右四顾,生怕宁臣被林峰的眼线发现!

    “没事的,不会再有事了!”

    宁臣说道。

    然后,常松神情悲伤起来:“阿臣,我对不起你!叔叔阿姨他们,我没能帮得上忙……”

    扑通!

    常松直接给宁臣跪下了。

    当年宁家出事,太过突然,常松得到消息的时候,宁臣已经失踪。

    “起来!”

    宁臣把常松从地上拉起,“男儿的膝盖,是用来跪天跪地跪父母的。”

    未见之时,心中有千言万语。

    现在见面了,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还喝酒吗?”宁臣问道。

    多年未见,唯有酒能找回好兄弟的感觉。

    “这不废话吗?”

    常松道:“去我家,咱们喝个痛快。这位小姐姐,你也来!”

    外面,停着常松的车。

    是十万以内的小飞度!

    宁臣有些疑惑,并非是瞧不起兄弟,而是,常松他爸曾说过,只要他能考700分,就给他买保时捷帕拉梅拉的。

    怎么现在,越活越接地气了?

    不过为顾全兄弟面子,宁臣也没有直接戳破。

    到了常松家——不是常家!

    “我结婚了,现在跟老婆和岳父岳母住!”

    常松有些尴尬道!

    赘婿?

    常松家庭当年虽不比宁家,但也算豪门了,怎么会落得这般下场?

    毕竟是兄弟,常松也不隐瞒,苦涩道:“后来,林峰那样对叔叔阿姨,我想替他们收尸,可是林峰压得死死的。”

    “他可能是觉得我多管嫌事,于是就……”

    常松无奈地摊了摊双手,没有细说,是不想让宁臣有心里负担。

    但宁臣结合自己所知,和常松的话,也猜出一二!

    常松跟自己是好兄弟,常家自然会被林峰敲打,随后没落,不复往日。

    为了稳住豪门地位,不得不……入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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