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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你说风生水起靠自己 > 庸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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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到上海大剧院参加奥地利施特劳斯家族爱乐乐团新年音乐会。

    其实我不太能欣赏古典乐,纯属为小说取材而定制的附庸风雅而已。

    只是,古典音乐这个东西,身为作者的我需要来现场感受一下它的深刻。

    冬天,流光溢彩的街市如昼,上海大剧院晚上像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四角翘起,飞向天际。

    金黄的琉璃灯光发出耀眼的光芒,云白光洁的大理石倒映着泪水般清澈的水晶珠光,空灵虚幻,美景如花隔云端,灯火辉煌得让人分辨不清何处是实景何处为倒影。

    提前45分钟检票,我来早了几分钟,从书包里掏出便利店买来的土豆香肠鸡蛋饼​,窝在一个角落里卑微地先填饱肚子。

    坐到观众席正厅,突然一阵急促又有些抑扬顿挫的旋律一下子吸引住了我。

    舞动的指挥棒波澜起伏,时而像一涓汩汩的细流,时而如一条条奔腾的大波大涛,时而却若静静的处女,时而又似奔放的战马。

    乐曲随着指挥棒的起伏而流淌。

    大提琴的声音就象一条宽广的河,左岸引起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使我回首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中间流淌的像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感伤。

    琴声如诉:所有最好的时光,最灿烂的风霜,而或最初的模样,都缓缓流淌起来了。

    琴声又如诉:过尽千帆之后,岁月把心迹澄清。身隔沧海之时,沉淀所有的波澜壮阔。仿佛每一个音符下都埋藏一颗平静而柔韧的心灵。

    台上传来屡屡波澄的琴声,神怡心旷之际。悠悠扬扬,一种情韵却令在场的人回肠荡气。

    台上鸣钟击磬,乐声悠扬。​

    我边坐在这里听他们哼拉弹唱,边修改着小说文段。

    右边那撮人抱的棕红色大提琴挺好看,一个琴比一个琴大。

    宣传手册上说,乐团创始人著名小提琴家萨伯音乐教授酷爱收藏小提琴,在他的收藏里,他最偏爱的也是最常使用的一把意大利名琴是制于1686年名为斯特拉迪瓦里的古琴,其价值超过两百万美金。

    书上说:名器配名匠,可谓相得益彰,也为施特劳斯家族爱乐乐团的演出更添华彩。

    我可以理解。不过,我欣赏不了。难道,是我的品味太村吗?​毕竟,我室友经常抱怨说我听的歌特别非主流。

    我听完第二首约瑟夫·施特劳斯《奥地利的村燕》,我已经想走了,我扭头看了下大门,关门了。

    为了给小说取材时方便一些,也为了对得起这八百八十块钱以及一晚上的时间,我强打着精神观察台上的一众外国人,以及周遭一切的细节,上至屋顶,下至地板。

    我这个座位距离他们施特劳斯家族爱乐乐团不到50米,连他们穿的衣服上面的亮片我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至于是什么牌子,我就不懂得了,不过为了写好小说,我可能会去深入了解一下。

    我觉得听音乐会、去高尔夫球场打18洞,并没有去网吧看电影的感受好,只是前两者同属于社会生存基本技能而已。

    我反而很厌烦那种**肃穆的感觉,甚至有些压抑。

    半场休息15分钟,我走出来一屁股坐到亮堂的大厅台阶上,给先生发信息:“太难听了,简直是一种折磨。”

    先生说:“坚持听完?!”

    八百多块钱呢。

    下半场,我发现指挥家换了个外套。

    所指挥的乐曲依然是时而激荡,时而似缓流。欢快、明亮为主旋律。

    突然想起来曾经在广州高铁站附近足球音乐餐厅二楼被几个广东人请到桌上品奔富系列的红酒,几个人又是醒酒,又是酒混着西餐肉咀嚼,一副即将升仙的悠然自得模样。

    他们问我有没有闻到一股什么什么香味,然而我的鼻子只是闻到了酒精味,我装作不经意地回答:“嗯”。

    我说:“我听说,有些自称资产几十亿的人,必要时连自己应付的五千块钱都拿不出来。”

    然后场上我旁边的一位哥说:“我想起包里还有两万块钱呢”,边说边拿他的包,打开,我瞄了一眼。

    红酒?太难喝了,除非是甜红。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喝甜甜的低酒精度香槟,不过这世界上没几个熟悉我的人。

    茉莉花,是我本次参加音乐会唯一听出来的一首调,听着挺像那么一回事。

    场内我最喜欢的就是有节奏的鼓掌声,整个氛围很是带感,动次、大次、动次、大次,砰、砰、砰。

    亮灯,光鲜谢幕。

    如果能演奏我喜欢听得那些较为非主流的现代流行曲,我可能也会成为音乐厅的常客吧。

    最后穿查了男女伴舞,我突然在想,“高雅的古典音乐”这种说法纯属以讹传讹。第一,高雅不是我的追求,但我可以配合别人玩高雅。第二,一个东西高雅与否,只取决于我心中的定义,我一向自我。我觉得蹦迪就很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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