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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开局无敌做赘婿 > 第65章 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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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擦。。。。。。

    这也太夸张了吧。

    他是有三头六臂吗?

    一个人玩成一支乐队。”

    台下,有人众人忍不住惊呼道。

    人群里,立刻有人受到“三头六臂”的启发,给叶凡的乐队起了个名字

    “对对对,我也是感觉他有三头六臂。

    他不是一个人!

    他堪称一代乐神。

    哪吒,他绝对是哪吒下凡了。

    他们的乐队名字肯定叫三太子乐队。”

    人群里,有人激动的大声喊道。

    全场沸腾了,他们都觉得这个名字太符合叶凡的气质。

    “三太子NB。”

    常去参加音乐节的人率先给了个Rock的手势,不停大喊道。

    其他人,也忍不住跟着他们一起不停反复高呼这句。

    声浪越来越强,简直能掀翻体育场。

    叶凡却悄悄的降低了调门,慢慢让自己的演奏趋于平淡。

    他只负责先声夺人,震住下面闹事的观众。

    现在摆平了他们的情绪,他要重新把舞台让给孟齐了。

    毕竟,他可不想当什么明星,他只想当一条咸鱼啊。

    当叶凡慢慢开始结束solo,进入伴奏状态时,他用眼神示意孟齐,属于她的时刻已经到来了。

    孟齐顿觉压力大的让她肩颈都有点僵硬,自己都不敢往台下看一眼。

    炫目的舞台灯光又让她觉得炙热无比,原来,站上舞台的感觉居然是这么煎熬。

    但她在叶凡的眼神鼓励下,逐渐恢复了点平静。

    不知不觉的,叶凡已经完全征服了她,她开始深信不疑叶凡是个能解决一切问题的人。

    他一出手就征服了极其愤怒的观众,那他写给自己的歌一定没有问题,至少应该能应付眼下。

    对于歌喉,孟齐还是有些自信的。

    伴奏一开始,叶凡居然直接用的是二胡开场,流行音乐用二胡伴奏,众人都哑然失色,还从没人见过如此别出心裁的编曲。

    可接着,叶凡用电子合成器直接带出了锣的声音,再加上黑管,中西合璧,光伴奏,就让观众忍不住想跳起来。

    等伴奏进入到孟齐的部分,她终于开口

    “笑,就歌颂,一皱眉头就心痛。。。。。。。”

    只刚开口唱了两句,台下刚才还沉浸在亢奋中的观众忽然随着孟齐的声音进入,全都安静了下来。

    一种异样的感受撞击着每个人的心。

    “我没空理会我,只感受你的感受。

    你要往哪走,把我灵魂也带走,它为你着了魔,留着有什么用。

    。。。。。。。”

    孟齐不敢看台下,只敢尽量稳着气息唱下去,这首歌演唱倒是没难度,但毕竟孟齐是第一次登台。

    这种场面,每一个人都会胆怯。

    这本来应该是首热烈的歌,但下面太安静了,没有一点的回应,孟齐也不知道观众反应到底如何。

    她揣测不安的接着唱到A段结束,掌声,欢呼声,才忽然不停响起。

    所有人如潮水一般的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捡起刚才因为愤怒扔掉的荧光棒。

    没有一个人坐下,全体站立着,随着孟齐的歌声律动,将荧光棒挥舞成了一片光的海洋。

    他们刚才是不舍得发出一点声音打断孟齐的演唱,他们从没有听过这样的编曲和这样节奏超带感的歌词。

    正在演唱的孟齐,泪忽然开始在眼眶中打转,她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啦。

    也许是巨大的喜悦,也许是唏嘘这舞台来之不易。

    她感激的看向叶凡,没有他,孟家从来不会有人支持她、让她能站在这个舞台上。

    虽然,现在所演唱的,跟她喜爱的音乐类型有些偏差。

    但在舞台上的她,深深的感受到下面观众的极度热爱。

    音乐,带给了他们快乐。

    孟齐第一次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是啊,音乐,不应该是只属于少数人的雅乐,它本来就没有国界,没有阶层,它最开始不就是为了带给人们欢乐才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吗?

    那自己为何还这么浅薄的不齿流行音乐,轻视大众的存在。

    叶凡为孟齐所写的这首歌,其实如果孟齐不唱,也很快就会横空出世。

    在接下来堪称众神之战的那年,这首歌堪称那年乐坛最高光时刻的王炸曲。

    也是华夏乐坛的重要分水岭。

    以往的华夏乐团,人们刚从民谣进化到新民谣,大多数歌曲并没什么技法可言,也不加修饰,讲究的只是歌词所能带来的共鸣,主要靠词作朴素的表达情感。

    伴奏往往就是歌曲的辅助,人们在这个方面比较古朴,甚至有意克制伴奏,以避免脆弱的浅息唱法被伴奏所淹没。

    后来某歌手横空出世,他的歌词虽然难以听清,却用一种全新的曲风将华夏乐坛带入了新时代。

    伴奏,终于变得花样繁多,地位也越来越重。

    人们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即使听不清歌词,也影响不了歌曲本身的美感。

    那是属于R&B的时代的到来。

    不过,R&B在唱法反而变化不大,只有极少数R&B歌手能够长红,在后续爆红后,他们却也不再坚守R&B,而是混合曲风。

    直到这首歌诞生,一个新的流派诞生了,进一步的融合了更多民谣和R&B的优势。

    先用强节奏的电子乐快速撩动、在用重声响的乐器大气磅礴的轰炸听众听觉神经。

    最后将歌词用更接近剧场式的唱法、清晰传递歌曲本身想表达的情感。

    既有递进,又和伴奏互补。

    这种曲风很快就成了流行乐的趋势,一直保持了近二十年的趋势,后来的乐坛,也只在这上面不断修修补补,混入更多元素来精进,再无更大变化。

    第一曲很快唱完,台下观众比孟齐还要激动,人人热泪盈眶,他们已经彻底忘记了柳飘飘。

    也忘了柳飘飘爆红的那些歌曲,孟齐的声音和叶凡的伴奏成了他们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梦魇,他们完全沉浸在了里面不能自拔。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场下,整齐划一的高呼着,没人舍得让孟齐和叶凡下台。

    孟齐不停的拍着心口,平复着自己激动的心情,她本来想跟这些热情的观众互动一下,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半晌,叶凡见她确实说不出话来,索性直接再次进入旋律,直接示意孟齐开始演唱第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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