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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首辅家的小悍妻 > 第两百二十四章 烟花柳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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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亲王嘿嘿一下,又转身回来“亲切”的问道:“未时饭点都已经过了,这位真正的大厨来做什么呀?”

    大山和陈农对视一眼,在对方沉痛的眼神中选择沉默。

    恭亲王也不逼这两人了,得知真相的他神清气爽道:“那我明日未时来,无比要见一见这位大厨!”

    说着,恭亲王让长随拎着一个饭盒,优哉游哉的离开了。

    其余的食客们都竖着耳朵听这两人的对话,都打算明天再过来,水煮人间有好吃的在等着呢,至于未时……晚点儿就晚点儿吧。

    陈农和大山毕恭毕敬的将这位贵人送走后,发现对街严春华正在逢源酒楼的拐角处偷偷的看着水煮人间的清醒,而逢源酒楼门可罗雀,生意惨淡。

    陈农扬起脑袋,冷哼一声,这下,看严家还怎么翻身!

    林玖先送吕秀才回了私塾,到私塾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火烧云布满天际,把人的脸照得红彤彤的,有一种温暖而静谧的感觉。

    林玖和吕秀才谁也不说话,一前一后的走在街上,入巷子的时候,便看见一个打扮非常妖娆的中年妇女正缠着林玖给吕秀才新朝暮的书童小篮子说话。

    时不时,这中年妇女还动手动脚的,态度相当轻浮。

    看见林玖和吕秀才回来了,小篮子终于长舒一口气,着急的说道:“我们家公子回来了,让他跟您说吧。”

    话音刚落,小篮子便一溜烟的跑了,仿佛身后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在追一样。

    中年妇女盯着小篮子的背影嘿嘿一笑,这才看向吕秀才和林玖,张口便说道:“这地方我看上了,十两银子,卖给我吧。”

    不等林玖和吕秀才回答,她便自顾自的往下说道:“我可都听说了啊,这地方往后你们是要做书店的,你买铺子的时候,花的是二十两银子,若是十两银子就卖给我肯定不愿意,不过你听我跟你分析啊。”

    “这地方这么偏僻,若是用来做书院自然是再好不过,可谁愿意来这么偏僻的巷子里读书?若是埋伏了坏人,这些孩子的安全谁来保障?若是做书店,你卖书,弄在这么深得巷子里,谁能找得到,还不都去府城书库买?”

    “如今将这地方卖给我,你们好歹还能保住一些钱,别等过一阵,生意做起来了再卖,这可真就后悔莫及了。”

    林玖不紧不慢的走过去笑了笑:“若现在卖给您,您就不怕亏本了?”

    “诺,对面的怡红院,看见了吗?我是那儿的老板。只要我的姑娘们张开腿,我的这些客人就知道应当往哪儿钻,不像你们,开书店开在怡红院的对面,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呢,读书的人不放心来,买书的人不方便找。”

    中年妇女说的话非常的粗俗,若非林玖拦着,吕秀才就上去教她做人说话的艺术。

    饶是林玖脾气好,也不由得皱了眉头。

    吕秀才正想上前一步,让小篮子过来将这女人扔出去,却被林玖拉住袖子,柔声说道:“抱歉啊,不卖。您要不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做生意的讲究的就是来的都是客,和气生财,甭管对方的态度多么的恶劣,林玖都不会动怒。

    她这么多年已经练出来了,心情很少浮动。

    那中年妇女仿佛是被吕秀才的眼神看的太不自在了,再加上吕秀才长得人高马大的,不像是一般的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连忙吓得往外走,边走边说道:“你要是后悔了就来怡红院找我!我叫叶三娘,不过我先告诉你啊!到时候你再卖,我就只出五两银子了!”

    叶三娘刚得了两个从南方逃难来的姑娘,容貌上等,是花魁级别的,便准备长期租给别人,再这样的深巷中给人家做外室,最合适了。

    林玖和吕秀才的私塾,非常的清幽,一眼就被叶三娘看中了。

    可惜,林玖和吕秀才都不准备卖。美书吧

    不卖就不卖吧,在怡红院的对面开书院,也不知道这人怎么想的,亏死算了!

    这么一想,叶三娘总算解气了,美滋滋的等着这两人求上门。

    林玖哪里会将叶三娘的话放在心上?只一笑而过,吕秀才却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刚才那老鸨话糙理不糙,要不咱们还是换个地方吧?这地方的确不太合适给孩子们读书。”

    “谁说这地方是给孩子们读书的了?”林玖噗嗤一下笑出声。

    吕秀才愣住了,看着小篮子,再看自己刚找人搬过来,还放在院子里的行李,再看回林玖:“这地方不是做私塾用?”

    “我怎么可能买这样的烟花柳巷给孩子们读书,读书的最佳地点在府城的西城,我选了一处宅子,还在跟老板谈价格,过几天应当就能拿下来,这里是做餐馆儿用的。”

    吕秀才一时无话,气的笑出了声道:“那你让我这么火急火燎的搬家作甚?还带我来你的……饭馆儿?水煮人间容不下我?”

    林玖大呼冤枉:“非也,吕兄,你原来租住的地方租期已经到了,今天不搬,晚上房东就要来赶人了,这里只是让你暂时落脚,等西城的铺子下来之后便请您去西城住。”

    吕秀才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说出一句抱歉,只是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耳根子不经意的红了。

    “不过,你在这样的地方开饭馆儿,也肯定会赔钱吧?这地方很偏僻,汇集三教九流,若是严家人、曾家人,甚至是卫知府想要找你麻烦,你连证据都难以留下。林姑娘,要不这地方你还是卖给刚才那个老鸨吧?”

    林玖摆了摆手,笑道:“吕兄,你说,这世界上最好吃的菜是什么?”

    这个问题可将吕秀才给难住了。

    他好歹也吃过不少好吃的,算得上是个老饕,什么样的口味都习惯,都喜欢,但是非让他排一个高下,他却没办法做到。

    每一种菜系都有自己不可替代的特色和长处,这些东西是没有办法进行纵向对比分个高下的。

    最简单的道理,众口难调。

    林玖见吕秀才久久没有说话,这才指着院子里还没有挂上的新招牌道:“我手里握着世界上最好的菜,何须害怕别的事情?”

    吕秀才抬头一看,顿时恍然大悟了。

    这招牌崭新,一看便是新做的,上用楷书写了两个大字“乡味”。

    毫无疑问,家乡味,便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菜。

    不论你去往何方,走过了怎样的路,吃过了怎样的山珍海味,每当午夜梦回之时,茕茕孑立,最思念的便是家乡的味道,儿时的味道。

    一口菜,便能勾起无数回忆,这边是刻在骨子里的家乡味。

    尤其在府城,这里本地原住民不多,人人都是独在异乡为异客,人人都是北漂,吃习惯了府城的味道,便越是对家乡的味道向往。

    林玖如今,利用自己脑子里做前世间谍任务的时候,机械性记下来的民间菜谱,再利用自己在大周朝这么多年,将这些民间菜本地化,开这么一件餐馆儿,怎么可能亏欠?

    而且,这个餐馆,只能开在这个深巷中。

    见吕秀才好像想通了,林玖才轻轻地笑了起来:“若是将‘乡味’开在西城,那就不是‘乡味’了。”

    因为相信自己的手艺,相信自己,因此,林玖做起事情来,总有几分别人没有的底气和从容。

    西城多居达官贵人,卫知府的家便在西城,因此,要在西城开餐馆儿,就必须开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官菜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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