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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斩尽天上仙 > 第六十三章 安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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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日前,远在中州清江城的药不然书信一封传至京东,他在信中请求并肩王将横于呼延海峡之上的那座跨海大桥拆除,取下悬挂于桥上的那把大刀,再派人隐秘送至中州。

    并肩王很纠结,因为这不是件小事儿,所以一直没有派人去拆,直到现在看到楚陌寒的信他才明白药不然为何想要那把刀。

    既然是儿子想要的东西,哪怕是皇陵里那些塞在前朝皇帝们屁股里头的玉塞,那也得去给他弄来,并且还要亲自给他送到中州。

    相传数百年前,京东大地有暴雨连下数月不止,导致京东大地洪灾泛滥,百姓死伤无数,财产及粮食损失更是不计其数,其因是有从深海上来的大鱼选在呼延海峡渡劫,聚一方天地之灵力,意图化为金翅大鹏鸟,扶摇直上九万里。

    彼时,在位于海峡附近的某个村里走出一位修道奇才,潜至冥海归墟,在古老的鲛人族遗迹寻得千年前沉入海底的那块天外陨铁,耗费七七四十九日,将陨铁锻成大刀,并以自身肉躯召来天雷,为大刀开锋,此后凭此刀与那深海大鱼鏖战数日,终将那祸乱京东大地的渡劫大鱼斩杀,救万民于灾难之中。

    那把大刀,被世人称为“怒雷斩大鲸”。

    百姓为纪念为民牺牲的那位英雄,便在呼延海峡建起跨海大桥,将大刀悬吊于桥梁之上,从此,但凡有深海妖兽渡劫,任是化鹏大鱼,还是黑鳞蛟龙,或是千丈海蟒,胆敢越过此桥祸害京东百姓,定被桥上神刀斩杀!

    药不然做为一个在京东大地土生土长的人,自是从记事起就在听这个故事,也曾亲自踏足跨海大桥,见过那把大刀。数百年来,经历风吹日晒,虽然那把大刀已是锈迹斑斑,但其神韵、所散锋锐仍是不减当年。

    从小到大,不管什么,药不然总是想要最好的、最独特的、无与伦比的,是以自从修炼秦歌所传的“大刀诀”之后,他便惦记上挂在跨海大桥上的那把大刀。

    当然,药不然会惦记那把刀,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战安凉。

    对于秦歌,药不然很服气,但是对于战安凉,他很不服气,他老是想跟战安凉杠。

    战安凉有莫问斩天荒,那么,他便要怒雷斩大鲸!

    战安凉要斩尽天下魔,那么,他便要斩尽海中妖!

    这辈子,他和战安凉就算是这么杠上了。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已过去半个月。

    因为那场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拍卖会,只是短短半月时间,金华城区便人流暴增,因此各行各业的收入也大有提升,特别是如客栈之类的生意,现今哪怕是一间低等客房亦是千金难求。

    花间楼的生意是越来越好,拍卖会尚未到来,秦大老板便已是赚得盆满钵满,四家青楼每天的净收入高达百万。

    自那场考试过后,秦歌就很少出现在书香学院,三天两头翘课,不知躲在哪里逍遥快活,这真是令许老师头疼不已,却也无可奈何,人家学习成绩好,就是可以任性。

    战安凉、药不然、安芝芝三人大概是受到秦歌的刺激,不想被秦歌甩得太远,是以这段时间每天都在埋头苦学,虽说不上是废寝忘食,但也是囊萤映雪,韦编三绝。

    药不然这家伙从小就想加入玄剑道宗,做那逍遥天地间的修道者,而现今要加入玄剑道宗,唯一途径就是争取拿到学院少有的名额参加不久后的玄剑大会,在玄剑大会上表现优异者,方有可能加入玄剑道宗。药不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但是他想要去拼一把,靠自己的本事加入玄剑道宗。

    战安凉一心想要为人族的御魔大业出一份力,只待有朝一日斩尽魔族,为他家人报仇,所以,他也必须要加入玄剑道宗,只有通过玄剑道宗这个平台,他才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

    安芝芝之所以如此执着,并不是因为她想要跟着秦歌一起凑热闹,她也有必须要加入玄剑道宗的理由,因为她是精灵女王,可现在的精灵族却是玄剑道宗的附属门派,所以她若要名正言顺的做精灵女王,守护她的族群,就要努力得到玄剑道宗的认可,这是莳小幽告诉她的,清洁宫现在的掌门人,其实是莳小幽。

    ……

    ……

    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不到,莳小幽和花欣悦便带领一群小精灵完成秦歌所交代的任务。

    那占地数十亩的农场虽被勤劳的五鳞红光给翻犁出来,但现在却是空荡荡的,并没有农作物。

    同样占地数十亩的果园里倒是种满各种果树,在精灵土壤的滋润下,只是短短十几日便开花结果,放眼望去,漫山遍野五颜六色,硕果累累,甚是诱人,那些小精灵每天吃着香甜可口的果子,开心的不得了。

    占地辽阔,被用栅栏围起来的牧场中,牛羊成群结队,两个小精灵骑着骏马,在开心的驱赶着那群牛羊。

    另一边,几个小精灵正在嘻嘻哈哈的给鸡圈里那群小鸡仔投食,小手一挥,便撒出一把稷米,小鸡仔们争先恐后的上来争抢,一点也不怕人。

    还有一个小精灵撑着竹筏,在河里赶着那群小鸭子,累了就从背后的包包里摸出一个熟软的大红柿子,小口一张,洁白的牙齿刺破果皮,几息间就将里头香甜果肉吸食干净,还意犹未尽的伸出小舌头舔舔嘴角的残留。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背上,在天空中看着这一幕幕温馨而又安宁的景象,脸上露出笑容。

    对茫茫宇宙而言,一个生命、一个种族或许很渺小,但正是因为渺小,所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才有意义。

    秦歌觉得,善良的精灵能治愈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势,还有心灵,是以他一有空就会待在精灵族享受这种生活。

    这种与世无争,幸福平凡、简简单单的生活,其实是他所向往的生活。

    在那片被圈起来的水田中,水稻已经开花。

    今天秦歌来清洁宫的主要目的,就是那些水稻。

    待武麟红光降落在地,秦歌便脱掉靴子,卷起裤脚。

    秦筱提着一篮橙子从另一边小跑过来,尽管她经常见秦歌做一些在她想象中秦歌不会去做的事,但此刻看到秦歌卷起裤脚准备下田,她还是有些吃惊,“公子,您这是要干什么?”

    在几天前,秦歌也将秦筱带到清洁宫,因为现在的秦筱已经完全值得他信任。

    听秦歌说橙子富含胶原蛋白,对女生美容养颜有些帮助,于是秦筱便去果园里摘了一篮橙子准备带回去。不久前秦歌问她有没有吃过橙子,她当时回答说从未听说过这种水果,而现在,她都已经吃到这种水果。

    秦筱今天穿着白裙,脚上穿着清爽的凉鞋,露出雪白玉足,一头秀发被她精心编成一条蝎尾辫,看上去活泼靓丽,还有一种淡淡的仙气。

    秦歌盯着水田里那几株显得孤零零的野生稻,皱起眉,像是在认真思考什么,并没有回答秦筱。

    这时花欣悦和莳小幽欢快的跑过来,她俩手里还拿着秦歌用彩色硬纸帮她俩做的风车。

    “秦姐姐,男神大大这是要创造新物种呢。”花欣悦放下手里的风车,将裙子提起来拢成一把,再打个结,露出两条雪白的小腿儿,开心的走进水田里。

    莳小幽拿出一个上面有很多小孔的袋子,噗通一声跳进水田里,溅起一大滩泥水。

    她俩这是要去田里摸田螺,晚上让秦歌做炒田螺吃。在挖通水渠引溪水至田间时,很多田螺也跟着一起来到田间,繁殖速度很快,怎么都吃不完,而且在水田里还能找到小龙虾,如果技术好的话,还可以抓到泥鳅和黄鳝。

    “公子,筱儿也下来帮您。”秦筱将水果篮放到地上,随后脱掉鞋子提起裙边走进水田,却不小心摔一跤,白裙上满是泥浆,连脸上也有,逗的花欣悦和莳小幽捧腹大笑。。

    五鳞红光在这段时间充当水牛角色,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早已习惯水田,甚至是爱上水田,发出一声狼叫,噗通一声跃进水田,调皮的用尾巴沾上泥浆往莳小幽和花欣悦身上洒。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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